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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救济
清末、民国时期,政府已设有社会救济机构,虽拨放少量社会救济款额,但由于穷困者众多,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本县享受孤贫救济者17人,国家每年给每人支付生活救济银3两6钱,全年共支银61两2钱。
民国11年(1922年),省政府从皖灾公债收入中,拨给本县救济款2000元。是年元月23日,本县成立了灾童寄养所。民国23年(1934年),五河育婴所收容婴儿45名,年拨经费600元。民国28年(1939年),赈济会五河分会拨款1022元,赈济本县贫民。民国37年(1948年),县城收养一批社会孤老,临时寄在“三元宫”、大王庙等庙宇里。每日仅发给三顿粗饭,少数有家居住的孤老,白天去领饭吃,晚上回家住。但大批灾民和无衣无食的人到处逃荒要饭,无人过问。
建国初期,政府对救济工作着重抓三个环节:生产自救、社会救济、收容安置。
1950年,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小偷、骗子、职业乞丐、娼妓及不务正业分子,进行了收容改造。是年,共收容157人。其中小偷41人、乞丐89人、娼妓27人。安置到农村生活、生产的91人,留在城镇生活和工作的62人,劳动教养的4人。
1952—1956年,部分家庭缺少劳力的困难户、年老体弱的小摊贩、被取缔的迷信职业者,成为救济对象。1956年,全县社会救济对象达967户,3000余人。1962年,部分下放精简回乡务农的职工,成为新的社会救济对象。1965年,全县下拨社会救济款6万元,棉布1666.6米、木材520立方米、毛竹1.8万根、棉花1.5万公斤、耕牛救急款1.45万元。是年,全县先后共拨放社会救济款和救济物资,累计折合人民币达41.7万元。
根据省革命委员会1974年10月26日决定,对部分老弱病残、自食其力有一定困难的精简回乡职工,给原工资40%的救济。是年,有250人享受了此种救济。
1978年,社会救济对象又增加了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宽大释放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错划为右派平反后无家可归人员、计划生育事故中造成生活困难人员。是年,全县社会救济对象达4000人。
建国后至1985年,国家和政府每年拨给本县的社会救济款,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
二、灾害救济
据资料记载,本县从明朝成化七年(1471年)至公元1985年的514年中,共发生自然灾害390次,平均一年半就发生一次。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五河水灾惨重,包括周围各县,灾民达45.6万人。是年,清政府拨给地丁厘金白银4万两,并谕地方官绅富商捐助白银6.97万两,米麦杂粮10.68万石,本县列为重点放赈区。
民国3年(1914年)元月,安徽省赈务会拨给本县赈洋1万元,救济灾民。民国5年(1916年),阴雨兼旬,山洪暴发,本县河堤被水浸溢,田禾房屋多被淹没,为十数年所未遇。省政府支拨急救银2000元,平粜洋3000元。发给本县黄泥沟(重灾区)义赈洋1600元。民国10年(1921年)7月,暴雨连旬,水势陡涨,淮河大堤大部分被水浸溢,全县受淹地亩达7984顷(每顷100亩),灾民2.2万户,12.2万人。翌年春,安徽省赈抚处拨给本县赈济款3.5万元。上海盛庄夫人捐助义赈款2万元(指名赈济五河、盱眙两县)。京沪义赈协会赈济五河等五个县13万元。同时省政府赈济事宜处分发给本县急赈款3000元、高粱350包、面粉150袋、冬赈款4.7万元、粮食1500袋、席片3000条、棉衣800件。
民国17年(1928年)11月,五河县救济院成立,并附设若干救济所,办理施材、贷款及救济事宜。
民国20年(1931年)8、9月间,滂沱大雨连绵不息,全县决口圩堤13处,总长度为1500丈。970平方公里的耕地面积受淹,倒塌房屋2.05万间,灾民死亡约千人。是年,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拨给安徽急赈面粉10万袋。省政府当年拨给本县冬赈款1万元、面粉3000袋、小麦400吨、棉衣3000套。并以“以工代赈”形式,培修临北以下淮堤33.5公里,疏浚河道60公里。秋后霍乱流行,患者死亡惨重。
民国28年(1939年),黄河决口,殃及本县,全县受灾耕地7万亩,灾民达12万人,房屋和财产损失折款70万元。是年,省政府拨给本县黄灾急赈款6000元。
民国35年(1946年)3月14日,泗五灵凤中学师生,响应民主政府号召,向灾区捐献款物。该校教师朱起葵捐金戒指一枚,部分女学生亦捐出银首饰若干件,全校捐献现款983元,支援本县灾区。
1949年12月,传染病蔓延,全县染病者达8620人。翌年春,国家下拨医药急救粮4万公斤(当时财政收支以粮计算)。
1950年2月,雨雪交加,浍河两岸大部分麦田被淹没,牲畜冻、饿死的近千头。上级政府于4月份运来救灾衣服1935件,面袋2.97万条、棉种5250公斤,棉花500公斤。5月份运来稻米杂粮50余万公斤、食盐1.5万公斤。6月份县政府拨出糙米35万公斤、杂粮3.5万公斤、麦麸33万公斤,豆饼43.5万公斤,衣服5000多件、棉花500多公斤。是年7月13日起,大雨连旬,河水陡涨,淮河水位最高日上涨50厘米。27日拂晓,沫河口东西两处淮堤决口,全县被淹农田162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5.7%,倒塌房屋2万余间,3万多户人家断炊,死伤1084人,其中死亡567人。近万人无家可归。是年,县人民政府在嘉山县设立灾民转运站,将小圩、双庙、浍南等区一部分灾民安置在张八岭一带生产自救。同时,县境部分地区天花、麻疹、水肿和恶性疟疾流行,患者达1.83万人,死亡3325人。国家拨款5.1万元(折新币)发棉衣3万件,棉帽4500顶,食盐23.5万公斤。是年,县成立了生救水利指挥部,各地组织人拉犁、拉耙耕种,抢种小麦97万亩、胡萝卜8万余亩、养麦4.5万亩、蔬菜8.2万亩,组织副业生产组3839个。
1951年元月,连降雨雪,平地水深2尺,副业生产基本停止。2月中旬、下旬又连降雨雪,平地积雪2尺,灾情加重。县政府在1—3月份发放救灾救济粮963万公斤、寒衣70万件、寒衣代金4万元(折合新币)、食盐3.5万公斤,使2.34万户、11.04万人断炊得以缓解。是年,又发生了麻疹、天花和肠道传染病,死亡3265人。县卫生院组织中、西医生前往抢救,病情得以控制。1952年7月旱灾,8月份出现内涝、蝗虫、蟋蟀多成灾。是年国家拨给本县救济粮14.82万公斤、救济款3.5万元、衣服2万件。1953年4月12日夜,突降严霜,全县85%的麦苗严重受害,冻死麦苗8.66万亩。其中浍北、濠城(已划归固镇县)两区雹灾严重,麦苗全部被毁。9月下旬连降大雨,平地平均水深2尺,77万亩农田被淹,近4000人外流。县政府发放救济款6.16万元,春种贷款34.6万元。
1954年7月,整月阴雨,一月内总降水量达537.3毫米,淮河水位高达19.28米。31日,毛滩段淮堤溃决,全县148万亩土地被淹没,占耕地总面积的62.4%。倒塌房屋2.7万间,淹死24人、97头牲畜。8月初,县集中木帆船1960余只,民工5.7万余名,抢修仇冲坝和护理险段。10月,上海、浙江和治淮委员会等地和单位,调来医务人员204人,组成4个巡回医疗队,为灾民防治疾病。是年,国家共拨给本县救济款96.11万元,回销粮4206万公斤。
1957年7月,连日暴雨,60万亩作物受涝,35万亩作物无收。是年,政府发放救济款47.9万元,回销粮1747万公斤。
1958年4月26日,张集、双庙乡和并头区,有236人患疫情血色蛋白血症。5月5日,全县发生流行疫情青紫病,两周内有1623人发病。5月7日,刘集区发现浮肿病667人,中菜毒269人。是年,政府发救济款42.8万元,回销粮3310.5万公斤。1963年4月,连降暴雨,倒塌房屋6861间,34万亩作物受涝。5月份降雨23天,使11.2万亩作物绝收,14万亩作物减产50%。7月,全县再降暴雨,各河泛滥,许多村庄被水围困。至8月初总降水量已达658.8毫米,全县受灾面积70.54万亩。是年,政府拨救济款337.7万元,回销粮1363万公斤。1965年7月下旬后,全县降雨24天,降水量560毫米,受灾作物107万亩,其中58万亩绝收,淹倒房屋8488间。是年,国家拨给救济款138万元,粮食1050万公斤,棉布17万多尺,棉花2.5万公斤,木材850立方米,毛竹2万根。
1969年春,遭受冻虫灾害,午季小麦普遍歉收,是年7月11—13日连降大雨,三日内降水量达530毫米,秋季减产50%。全县有604个生产队、1.95万户、6.84万人缺口粮。1970年,小麦前受冻后受涝,籽粒普遍瘪瘦。是年7—9月份,降雨总量达800多毫米,19万亩耕地绝收,全县平均减产43.5%。年底,宿县地区分配给本县救济款44万元,棉布1.03万尺,棉花6.93吨,饲料贷款26.2万元,冬天部分社员外流。
1973年冬至1974年春,三个月无雨,本县出现春旱春荒,是年3月,断炊户和外流人员增加,其中申集公社24个大队外流和讨饭人数达千人,甄集一个大队就有200多人流往外地谋生。夏秋之交,又有14个公社遭受雹灾、风灾,刮毁民房5469间、树木2025棵,受伤27人,雷电击死耕牛2头。全县有22万亩耕地基本绝收。是年,宿县地区在5—9月份累计拨给本县救灾款22万元。县革命委员会为灾区群众拨放救济款33万元、贷款60万元、救灾化肥1500吨,救济木材200立方米,回销粮1380万公斤。
1978年春季,出现五个月的干旱期,在小麦返青时,一个月仅下1.2毫米雨量。秋季又遭暴雨,是年全县减产0.65亿公斤。沿淮地区平均减产35%。翌年3月29日,24万亩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冻灾。6月部分公社遭受一次雹灾,临北公社600亩油菜绝收。7月9日下午1时20分,双庙、武桥、天井等地有12个大队,猛遭龙卷风袭击。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20人轻伤。刮倒房屋118间,掀掉屋盖680间。7月15日,浍南、新集、曹顾张、安子口、申集、小圩、周庄7个公社又遭9级暴风袭击,刮毁民房13630间。是年秋粮比原计划减产46.8%。是年,政府拨给救济、救灾款125.8万元。
1984年,先旱后涝,春遭虫害,夏遭风害,成灾面积达53.2万亩,全年减产4442.4万公斤。是年,政府发放救济款45万元,回销粮150万公斤。1985年,旱灾12.2万亩,水灾13.5万亩,风暴灾1.7万亩,病虫灾4.9万亩,成灾面积达31.9万亩,减产粮食2004万公斤,棉花30.15万公斤,油料35.4万公斤。是年,人民政府拨发救济款28.4万元,回销粮250万公斤。
1954—1985年,人民政府共拨发救济救灾款2562.11万元,回销粮食3.52亿公斤,平均每年救济款80万元,救济粮1099.5万公斤。
五河县救济救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万公斤

三、扶持贫困户
1979年8月份开始扶持贫困户,当时人年均口粮不足150公斤,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条件的为扶贫对象(户)。首先在刘集公社进行试点,年底各区乡成立扶贫领导小组,在县扶贫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年,本县首批扶贫对象为566户,2970人。为了尽快脱贫,县里拨出扶贫经费9.5万元,部门支持扶助款1994元,帮助扶贫户购猪356头,羊431头、牛5头、化肥1500公斤。此外,尚救济扶贫户棉被527床,衣服2274件、修房671间。从1980年至1983年,全县先后扶持贫困户1081户,其中已脱贫的496户。
1984年,县规定:全乡人年均纯收入在120元以下的户数占全乡总户数80%以上的列为贫困乡;全村人年均纯收入在120元以下的贫困户占全村总户数80%以上的为贫困村;人年均纯收入在120元以下的为贫困户。按此标准,是年全县扶贫对象为5367户。26887人。经过一年的扶持,年底全县有268户脱了贫,人年均纯收入均超过120元。其中有50户成为专业户。
1985年,人年均纯收入不足150元者为扶贫对象。是年,全县扶贫对象达9327户(包括插花户)。当年脱贫标准:人平均纯收入达200元以上的为脱贫户。年底,全县有882户脱了贫,约占全县扶贫总户的9%。
附:脱贫致富实例
长淮乡东卡村,全村共有183户,995人,1984年人年均纯收入91元,1985年初被列为扶贫村。是年县里拨放一定数量的贷款,扶助村民开办多种经营,因地制宜成立了编织、养殖、运输等专业。经过一年的扶持和村民的努力,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达294元,为扶持前人年均纯收入的3倍。村民吴好权一家7口人,以前年年入不敷出,在政府扶持下办起了家庭加工生产业,全家奋发图强,到1985年底,人年均纯收入近千元。翌年出席了省扶贫先进代表会,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授予吴好权为“带头治穷致富”荣誉证书。
小圩区小陈咀村,是本县最贫困村之一,全村有25户,117人,耕地面积204亩,其3/4又为水沉地。1984年,人年均产量为85公斤,人年均纯收人为42元。1985年初,县里将该村列为重点抉贫村,政府帮助村民将水沉地扩种水稻,粮食产量明显增加,该村三面临水,因地制宜发展养鱼、捕鱼业,开展多种经营。是年底,全村人年均纯收入达19.44元。25户人家有11户盖上了新瓦房,购置捕鱼船4条,基本上脱了贫(是年人年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上为脱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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