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县城建设
一、市政建设
1.街道
清康熙年间,县城有6街、7巷、4厢。6街是:县前街,位于县署前,东接东察院,西接西察院;后街,位于县署后,北抵火星庙,东抵北门大街;东、西、南、北4街,分别从城中心抵四城门。7巷:文华巷,南抵预备仓;城隍庙巷,南通东大街;小南关巷,南抵望荆台,北通西大街;北街1巷,西通北门街,东通养济院;南街3巷,东边2巷通预备仓,西边1巷通望荆台。4厢:东关厢,鹿鸣门外,市以二、七日逢集;西关厢,凤仪门外,市以四、九日逢集;南关厢,望荆门外,市以三、五、八日逢集;北关厢,来璧门外,市以一、六、十日逢集。
民国时期,城内街道变化甚小,除民国14年(1925)西关大街改成石条路面外,别无其他建设。
建国后,1974年前,城内街道路面基本维持原状。1974~1977年,本县对县城内4条主街进行修整改造,道路由5米拓宽为20米,改石条路面为柏油路面,并分设人行道、机动车道,总长1970米,其中建设街(隅顶口至北关桥)长570米,民主街(隅顶口至南关桥)490米,人民街(隅顶口至东关桥)500米,解放街(隅顶口至西关桥)410米。城4关内的9条支道也加宽为10米,泥土路面改为水泥路面,总长8440米。1985年后,又在东、西两关外新辟两条大街,即东方红大街,长1160米,宽30米;西关外大街,长700米,宽40米,均为柏油路面。
2.照明
50年代以前,城内居民均以植物油、煤油或蜡烛照明,街道、商店多用马灯或纸糊灯笼照明。1955年7月,本县照明开始使用县自办的小型发电厂供电,年发电量在10~20万度,仅供县委机关和部分居民使用,光线昏暗,夜间12点即停止供电,多数居民仍使用煤油灯。1969年12月26日接通华东电网(110千伏)后,城内才普遍用上电灯。70年代初,城内有50余盏简易路灯。后期,县基建局对城内主干照明线路进行了改造,灯柱全部换为高12~15米的水泥电杆,灯距也调整为30~100米。至1985年,县城照明线路全长6.42公里(包括环城路),路灯多为长臂式水银灯,改变了原白炽灯灯光昏暗的状况。
3.排水供水
县城在70年代之前,居民生活用水主要靠平地挖掘的水井,无排水设备,仅靠地面上不规则的明沟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每到夏季,蚊蝇孳生,环境污染严重。1972年,县政府决定兴建自来水厂,打机井1眼,建容量为25立方米的水塔1座,设计供水能力1400吨/日,实际供水能力1100吨/日,铺设供水管线长4公里。1978年,在城内4条主街两旁修筑了盖板式下水道,总长3公里,基本上解决了排水问题。1983年又在西关外环城公路西侧新建容量为20立方米水塔1座,铺设各种不同管径的输水管管线1.5公里,基本解决了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问题。
4.绿化
70年代前,城内街道狭窄,道旁基本上无行道树,唯机关、学校等单位门前、院内零星种植树木和花卉。1974年后,随着街道的拓宽,城内街道两旁栽植了法国梧桐、杨树等树种,长2.2公里。城内街道转弯处设置了10余个扇形带状花坛,栽植了黄杨、翠柏、松等。环城河坡地和环城路两侧,也栽植了法国梧桐、杨、刺槐、松等树种,总长4公里。1985年,城区林木覆盖率为11%。
二、建筑工程
建国前夕,城内大型公用房屋仅有清和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官署、学宫、书院和庙观,这些建筑大部分在抗日战争中被炸毁。
建国初,县投资4万元,进行城区旧房改造,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以后逐年增加,至1985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590万元,城内共完成较大的公共建筑近百项,房屋建筑面积为5万多平方米。建筑水平亦明显提高,建筑物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原来的木制屋架发展为型钢屋架、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屋架和组合式屋架。房屋设计开始注重美观、实用,其方位、尺度、布局、配套、通风采光均通盘考虑。楼房一般为外长廊或内短廊,通道阳台或独立阳台,双跑式楼梯或双分式楼梯;此外平顶楼房已取代了双坡式楼房,外墙装饰多用水刷石墙石和水磨石或大理石墙裙。
附表14-1灵璧县城内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1.街道
清康熙年间,县城有6街、7巷、4厢。6街是:县前街,位于县署前,东接东察院,西接西察院;后街,位于县署后,北抵火星庙,东抵北门大街;东、西、南、北4街,分别从城中心抵四城门。7巷:文华巷,南抵预备仓;城隍庙巷,南通东大街;小南关巷,南抵望荆台,北通西大街;北街1巷,西通北门街,东通养济院;南街3巷,东边2巷通预备仓,西边1巷通望荆台。4厢:东关厢,鹿鸣门外,市以二、七日逢集;西关厢,凤仪门外,市以四、九日逢集;南关厢,望荆门外,市以三、五、八日逢集;北关厢,来璧门外,市以一、六、十日逢集。
民国时期,城内街道变化甚小,除民国14年(1925)西关大街改成石条路面外,别无其他建设。
建国后,1974年前,城内街道路面基本维持原状。1974~1977年,本县对县城内4条主街进行修整改造,道路由5米拓宽为20米,改石条路面为柏油路面,并分设人行道、机动车道,总长1970米,其中建设街(隅顶口至北关桥)长570米,民主街(隅顶口至南关桥)490米,人民街(隅顶口至东关桥)500米,解放街(隅顶口至西关桥)410米。城4关内的9条支道也加宽为10米,泥土路面改为水泥路面,总长8440米。1985年后,又在东、西两关外新辟两条大街,即东方红大街,长1160米,宽30米;西关外大街,长700米,宽40米,均为柏油路面。
2.照明
50年代以前,城内居民均以植物油、煤油或蜡烛照明,街道、商店多用马灯或纸糊灯笼照明。1955年7月,本县照明开始使用县自办的小型发电厂供电,年发电量在10~20万度,仅供县委机关和部分居民使用,光线昏暗,夜间12点即停止供电,多数居民仍使用煤油灯。1969年12月26日接通华东电网(110千伏)后,城内才普遍用上电灯。70年代初,城内有50余盏简易路灯。后期,县基建局对城内主干照明线路进行了改造,灯柱全部换为高12~15米的水泥电杆,灯距也调整为30~100米。至1985年,县城照明线路全长6.42公里(包括环城路),路灯多为长臂式水银灯,改变了原白炽灯灯光昏暗的状况。
3.排水供水
县城在70年代之前,居民生活用水主要靠平地挖掘的水井,无排水设备,仅靠地面上不规则的明沟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每到夏季,蚊蝇孳生,环境污染严重。1972年,县政府决定兴建自来水厂,打机井1眼,建容量为25立方米的水塔1座,设计供水能力1400吨/日,实际供水能力1100吨/日,铺设供水管线长4公里。1978年,在城内4条主街两旁修筑了盖板式下水道,总长3公里,基本上解决了排水问题。1983年又在西关外环城公路西侧新建容量为20立方米水塔1座,铺设各种不同管径的输水管管线1.5公里,基本解决了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问题。
4.绿化
70年代前,城内街道狭窄,道旁基本上无行道树,唯机关、学校等单位门前、院内零星种植树木和花卉。1974年后,随着街道的拓宽,城内街道两旁栽植了法国梧桐、杨树等树种,长2.2公里。城内街道转弯处设置了10余个扇形带状花坛,栽植了黄杨、翠柏、松等。环城河坡地和环城路两侧,也栽植了法国梧桐、杨、刺槐、松等树种,总长4公里。1985年,城区林木覆盖率为11%。
二、建筑工程
建国前夕,城内大型公用房屋仅有清和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官署、学宫、书院和庙观,这些建筑大部分在抗日战争中被炸毁。
建国初,县投资4万元,进行城区旧房改造,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以后逐年增加,至1985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590万元,城内共完成较大的公共建筑近百项,房屋建筑面积为5万多平方米。建筑水平亦明显提高,建筑物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原来的木制屋架发展为型钢屋架、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屋架和组合式屋架。房屋设计开始注重美观、实用,其方位、尺度、布局、配套、通风采光均通盘考虑。楼房一般为外长廊或内短廊,通道阳台或独立阳台,双跑式楼梯或双分式楼梯;此外平顶楼房已取代了双坡式楼房,外墙装饰多用水刷石墙石和水磨石或大理石墙裙。
附表14-1灵璧县城内主要建筑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