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两方政权
机构设置
1.民主县政府
民国34年(1945)8月,萧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萧县民主政府,驻地程蒋山,35年9月,因国民党发动内战,撤出萧境(即西撤)。当时县政府设置有民政科、财粮科、司法科、教育科、公安局、交通局。西撤后因形势更加恶化而解体。
民国35年12月,豫皖苏三专署决定成立萧县民主县政府,主要活动在萧县西部边境地区,翌年1月撤销。
民国36年5月,在萧宿永结合部成立萧宿永县政府,下设民运部。
民国36年11月,撤销萧宿永县政府,成立萧县民主县政府。机构设置有政教科、财粮科、公安局、工商税务局。
民国37年3月成立萧宿县,萧县一、二、九区和蔡里区划属。
民国38年3月15日,萧县民主政府改称萧县人民政府,撤销萧宿县,将原属萧县辖区划属。机构设置有秘书室、民教科、民政科、教育科、财粮科、计政科、建设科、司法科、交通局、邮电局、公安局、工商税务局。
2.国民党县政府
日本投降后,在县境内的国民党县政府,是以刘瑞岐为县长驻在临黄镇(管粥集)的县政府。民国34年10月,刘瑞岐抢先接收萧城伪军政人员,新四军四师31团在33团和萧县总队配合下予以击溃,刘瑞岐被撤职。12月,江苏省政府委任黄体润为县长。民国37年(1948年)3月黄离职,委任李公达为县长。11月,淮海战役开始,李率部逃窜。至此,国民党萧县政权解体。国民党县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军事科、社会科、司法科,下辖会计室、庶务室、承审室、秘书室、收发室、情报室、人事室。
民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两方政权主政人
国民党县政府县长
1.民主县政府
民国34年(1945)8月,萧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萧县民主政府,驻地程蒋山,35年9月,因国民党发动内战,撤出萧境(即西撤)。当时县政府设置有民政科、财粮科、司法科、教育科、公安局、交通局。西撤后因形势更加恶化而解体。
民国35年12月,豫皖苏三专署决定成立萧县民主县政府,主要活动在萧县西部边境地区,翌年1月撤销。
民国36年5月,在萧宿永结合部成立萧宿永县政府,下设民运部。
民国36年11月,撤销萧宿永县政府,成立萧县民主县政府。机构设置有政教科、财粮科、公安局、工商税务局。
民国37年3月成立萧宿县,萧县一、二、九区和蔡里区划属。
民国38年3月15日,萧县民主政府改称萧县人民政府,撤销萧宿县,将原属萧县辖区划属。机构设置有秘书室、民教科、民政科、教育科、财粮科、计政科、建设科、司法科、交通局、邮电局、公安局、工商税务局。
2.国民党县政府
日本投降后,在县境内的国民党县政府,是以刘瑞岐为县长驻在临黄镇(管粥集)的县政府。民国34年10月,刘瑞岐抢先接收萧城伪军政人员,新四军四师31团在33团和萧县总队配合下予以击溃,刘瑞岐被撤职。12月,江苏省政府委任黄体润为县长。民国37年(1948年)3月黄离职,委任李公达为县长。11月,淮海战役开始,李率部逃窜。至此,国民党萧县政权解体。国民党县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军事科、社会科、司法科,下辖会计室、庶务室、承审室、秘书室、收发室、情报室、人事室。
民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两方政权主政人
国民党县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