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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县司法局设立法制宣传股,具体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983年,全县有法制宣传员1004人,形成宣传网络。主要宣传宪法和其他法律以及部门性、地方性法规、本县典型案例等。1984年,实行法制宣传岗位承包责任制,宣传形式主要有:城镇乡村放电影时插放或专放法制教育片,各广播站经常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题广播,组织专业、业余曲艺宣传队演出法制教育节目,办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并挂流动宣传牌,编印、分发法制宣传教育材料等。如印发《给已批捕在逃犯家属的一封公开信》,敦促在逃犯归案自首。1985年,成立普及法律常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全县成立14个共95人的法制报告团巡回报告,聘请法制宣传员1465人。
黄口镇创办了一所业余法律学校。学员是已聘的法制宣传员、农村调解员、治保干部、镇乡两级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人员及全镇党员、干部,1985年培训4期,有580多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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