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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2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号召。1982年,安徽开始扶持退伍军人劳动致富。1983年,扶持农村退伍军人勤劳致富与农村扶持贫困户结合进行。1984年,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逐步转入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
1985年春,省安置办公室通过普查了解,1979年以来,全省回乡退伍军人中,具有各种专业特长51263人,约占历年回乡退伍军人总数三分之一,其中运输业18413人,机械业3843人,建筑业7010人,种植栽培业543人,养殖业1936人,商业、服务业12003人,政秘、宣教、管理7515人。省安置办公室据此确定开发两用人才的方针,即:推荐介绍与组织经济活动相结合,以兴办经济实体为主;面向城市厂矿企业与面向集镇和乡村企业相结合,以乡村集镇安排为主;安置技术人才与选拔管理骨干相结合,以推荐选聘基层干部为主;开发使用与军地共育相结合,当前以开发使用为主,今后逐步发展为培训、提高为主。
同年8月,安徽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与安徽省武装警察总队签定《共育两用人才协议书》,协议规定:武警部队制定培养两用人才规划,坚持定向培养,保证当年退伍战士85%以上学会一至两门专业技术,经支队考核合格,发给《两用人才证明书》。安置部门向部队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对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特长,取得《两用人才证明书》的退伍战士,属城镇分配者,优先对口安置;属农村安置者,有条件的地方优先安排乡镇企业,或择优向有关单位推荐担任选聘制干部。协议签定后,双方定期走访,交流育才和用人信息。同年10月,省安置领导小组总结滁州市琅琊乡实行“在役定向,落实到人”的经验,要求当年征兵中有条件的县,均应加强与本地入伍人数较多的部队联系,商定定向培养和对口录用。当年底,全省1979年前回到农村的9155名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退伍兵得到合理使用,占其总数15964人的57.3%;另有1979年以后回省的40541名经过部队两用人才培训、具有各种专业技术特长的退伍兵已合理安排,使用率达79.1%,其中太和、阜阳、利辛、萧县、灵璧、濉溪、五河、滁州、全椒、庐江、无为、肥东、舒城、霍山、金寨、贵池、宣城、黟县、歙县等县(市)和淮南市八公山区、田家庵区、铜陵市郊区、芜湖市郊区,蚌埠市长青乡、黄山市新华乡、焦村乡、弦瑞乡,安庆市光泰实业总公司湖滨分公司,霍山县人武部、舒城县人武部、滁州市人武部等31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受到省政府、省军区表彰。
1987年8月,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装警察总队政治部在安庆市召开全省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才理论研讨会,提出育才、荐才、用才系统工程观点。次年1月,民政部转发《安徽省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理论研讨会的情况》。
1988年,淮北市、肥东县、怀宁县、太和县、无为县、舒城县、滁州市、休宁县、芜湖市郊区等人民政府,及淮北军分区政委张纲、萧县杨楼镇退伍军人李正民、霍山县新店河乡退伍军人杜应流、铜陵县朱村乡退伍军人钟世信、凤台县顾桥乡退伍军人郑兰中等,作为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受到民政部、总政治部表彰。
自1985年11月省安置领导小组决定成立安徽省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办公室后,各地陆续建立此类机构。至1989年底,全省103个地、市、县(郊区)共建立、健全两用人才服务机构100个,占应建数97%;3922个区、乡、镇共建立服务组织3789个,占区、乡、镇总数97%,75%的村配备联络员,共有12025人(包括选聘的退伍军人)直接从事两用人才服务工作,其中专职1238人,兼职10787人。有46个县(市)与183个团以上部队签订军地共育协议书,培养人数17670人。各地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800多期,参加学习9000多人。
1989年,省民政厅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通知,针对安徽省实际,要求各地在坚持原有开发使用渠道的基础上,以就地消化为主,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和庭院经济。同年5月,省安置领导小组对全省59个开发使用人才先进单位、52个先进个人通报表彰。
自1985年开展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至1989年底,全省1979年后回到农村的退伍军人210620人,已开发使用139630人,占退伍回乡总数66.3%;84259名回乡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已安排使用74573人,开发使用率为88.5%。各地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1.选拔担任农村基层干部,全省计34655人。2.安排到区、乡(镇)、村企业,全省计32752人,其中8468人担任班、组长、车间主任,1863人担任厂长、经理,3000多人领办或承包700多个乡镇企业。3.兴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经济联合体。全省有16719人成为“双扶”①经济实体负责人或骨干,带动68700名“双扶”对象脱贫致富。各地两用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经济实体184个,吸收退伍军人1564人,年总产值2740万元,创利270万元。4.支持农村退伍军人进城镇办工商业或服务业,全省计19649人。5.扶持退伍军人发展个体专业生产,全省有18875人已成为种植、养殖专业户。6.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全省由退伍军人集资创办或负责兴办的农村社会福利企业89个、福利事业设施36所。7.向城镇用人单位推荐,全省共推荐临时工、合同工8600人。
安徽省1986年以来接收和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情况见表5—3—3
安徽省接收和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情况统计表
表5—3—3(1986—1989年)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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