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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债务 侨汇
一、债券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以“战时经济总动员”为名,连年发行胜利公债。民国31年(1942年)太和县奉配“同盟胜利”公债75万元,“美金公债”1.05万元,实募45万元与0.5万元,其余豁免。民国32年,奉配“胜利公债”300万元,因灾荒严重仅募起182元,当时当局以筹募之名,行摊派之实,不曾偿还。
1950年,人民政府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份”为单位,债券面额为壹分、拾分、壹佰分、伍佰分四种(“分”值以京、沪等6大城市的面粉、大米、白细布、煤炭四种实物的平均价而定,总行每旬公布一次)。太和县实购15900“分”,款39831.38万元(旧币),年息5厘,分5年5次抽签对号付还本息,至1954年还清。
1954年至1958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的债券面额为壹万元(旧币、下同)、贰万元、伍万元、拾万元4种,年息4厘,8年8次还清,实收债款14.57万元(新币、下同)。1955年至1958年的债券面额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6种,10年10次还清,实收债款1955年为10.63万元;1956年为15.44万元;1957年为14.58万元;1958年为41.81万元,至1964年还清。
1959年发行“安徽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年息5厘,5年5次还清,债券面额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五种,连续发行三年,实收债款1959年为18.01万元;1960年为20.93万元,1961年为5.95万元,因遭自然灾害,人民生活困难,提前于1963年还清本息。
1981年发行“国库券”,发行对象为企业单位,债券面额为百元、千元、万元3种。次年扩大发行范围,机关、团体、社队及个人均可购买,面额为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壹仟元6种。1983年起个人购买改为伍元起点,取消壹元券和壹仟元券。太和县发行的只有壹元、伍元、拾元3种债券。
太和县五个年度发行国库券数额
二、侨汇
1978年以前,侨汇甚微,1978年后,国家对外开放,太和正确执行国家侨务政策,侨汇逐年增多,至1985年,县境104户侨眷收到瞻家侨汇数万元。
太和县解付侨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