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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药
1949年,本县城乡有中药店(铺)约300余家,其规模较大的在县城有利济生、恒吉昌、庆生、黄仁和;马头有杏林春、同德堂;苏埠有仁和堂、张回春、许义和等。历史较早的有:城关太和春、苏埠陶太和,独山延和春,经营均有百余年,直至建国后。
1951年,城区中药铺共32家,1953年,中药铺共40家(含6家合资)。1956年合作化高潮时,私人药店均组织联营。1957年6月1日,“六安专区药材采购供应站”下放本县,建立“六安县药材公司”,经营中药材、中成药批发和零售业务。1960年5月县药材公司收回专区,改名为“六安专区医药采购供应站”,继续负责本县的中药经营,并领导六安专区各县的中药经营业务。
1970年3月,县卫生局成立中医药研究组,开展“一根针”、“一把草”的群众运动。次年,编辑了《中草药研究》内部学习材料。7月,在县文化馆举办中草药展览,共展出中草药标本300多种,其中,盆栽的有94种,自制膏、丹、丸、散47种。9月,县开展攻克老年性慢性气管炎病群众献方运动。10月,选用先生店公社群众献的单方吼子草在该公社进行试治,疗效颇佳。次年3月,中央派员到现场召开服药患者座谈会;6月,县中医药研究组出席全国防治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第二次会议,会后将“吼子草”列为安徽省重点科研项目;并被《安徽中草药》一书收入,列为止咳平喘药。
二、西药
民国初年,本县西医诊所大都从合肥、安庆等地购买药品,至民国19年,才有人在城关开设西药房。民国30年,孙岗熊建华、聂建华组织办起“二华医院”,设有西药店。建国前夕城关西药房有高广仁、张绘南、华孚、仁美、五州等近l0家,中药铺兼营西药有14家。
建国后,城关中、西药商在人民政府的号召下,于1953年春组织联营,成立中、西药联营商店各一所。1954年秋,县百货公司开始经营西药业务,设“西药柜”经营常用的西药和少量医疗器械,既批发、又零售。年底,全县共有20家中药铺兼营西药。1956年夏季,在西药柜的基础上,吸收和平、太华、广仁3家西药房,建立了“六安县医药公司”,归属县财贸部,专营西药、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业务。1957年秋,县医药公司并入县商业局,更名为“六安县商业局医药批发部”。1960年,从六安专区医药采购站抽出中药人员19名和从六安县商业局医药批发部抽出西药人员8名,并吸收了六安城关公私合营中药材商店,于10月1日正式成立“安徽省六安县医药公司”,共有干部、职工35人,开始经营中,西药批发和零售,成为中,西药一体化经营单位。1986年底,县医药公司共有干部、职工305人。
1974年,县医院成立制剂室(包括无菌制剂室,普通制剂室)能配制各种大型输液和小制剂,如葡萄糖氯化钠、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渗液、10%葡萄糖等品种,月产800瓶左右。六安地区药检所鉴定合格,符合《中华药典》规定标准。此后,奉县双河,丁集、三十铺等区卫生院也相继开办制剂室,生产供应本区使用的盐水、糖水和一部分小针剂。
1959年,县人民医院西药库存品种216种,1969年,西药库存品种411种,1976年西药库存品种464种。1986年,西药库存品种增加到475种。
三、药政
建国前,药品无规定价格,有“药无拾利不出门”的说法,还有少数药商置病人死活于不顾,以伪劣药品欺骗病家。
1952年,本县在城关几家中药商店查出伪劣药材1000余公斤,全部没收烧毁。1953年,县政府下文取缔了对人民健康有害的宏兴鹧鸪菜、灵宝如意丹、奇应丸等中成药。1956年3月,县卫生科对剧毒和麻醉药品又作出规定:县、区医疗单位要办理麻醉药品供应卡,并按期向供应单位索取购、销、存数字。1963年6月,县以下的麻醉药品全部封存。1964年4月29日,县卫生科发出“关于区卫生院所使用麻醉药品问题的通知”,规定公社卫生院所需用麻醉药品,从区卫生院的供应户内分配,并规定麻醉药品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用处方,剧毒药品规定专人专柜保管。1966年2月,县公安局、商业局、供销社和卫生科四家联合转发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医药市场管理的通知》,并组织人员对城镇游医、药贩进行一次清查和整顿。1979年,本县集中对区、社卫生院全面进行一次药品质量大检查。苏埠区陵波公社社员雷跃成贩运假天麻案(以大丽菊根冒充天麻)受到严肃查处,并向全县发了通报。1984年6月,县公安、工商,计量、卫生、医药等部门联合对县、区、乡的医疗单位进行药品大检查,发现有些单位从外地购进的人参是用商陆加工制成的,天麻是大丽菊根冒充的,还有用山兰根冒充黄芪等;同时,还查出无生产批号的药品l0种。查后,将伪劣药品全部销毁,并通报全县。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县人民政府于8月中旬,组织了卫生、工商、物价、公安、检察、司法6个部门,联合抽查了木厂、孙岗、丁集、徐集4个区和苏埠镇的医药市场(4个医药站、4个医药商店,5个区镇卫生院、9个乡镇卫生院),取缔了4家无证经营的药店,查封了14家无证开业的诊所,查出7种中药材伪品130公斤,淘汰药品25种,还查出三证不全药品167种,劣药195种,晋江假药3种,总计价值1.1万元,予以统一销毁。1986年7月,县卫生局成立药政股,配专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两名。8月下旬,县人大组织由县卫生局,医药公司、防疫站等单位参加,对11个区(镇)23个乡(镇)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药品管理法》进行了视察,历时7天,共察看了66家医疗和药品经营单位,其中包括12家医药站、24家药店和30家区、乡卫生院。视察后,向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县人民政府先后为贯彻执行“两法”发了5个文件。年底,县卫生局为26家药品经营单位签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医药站12家,中、西药品零售店14家,停止3家区卫生院不符合要求的制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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