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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用电
1954年,佛子岭水电站建成发电,县内各地陆续通电。1957年,城关安装配电变压器1台,容量180千伏安。1965年后,全县陆续建成5个变电所,用电范围迅速扩大,用电负荷迅速增长。1957年,全县用电仅25万千瓦时,1965年565万千瓦时,1985年达5192.42万千瓦时(其中小水电供电1389万千瓦时,因农村用电情况较复杂,不便分项统计用电量。下面统计的用量电不包括小水电供电),其中小三线厂用电1600万千瓦时,地方工业用电1126.26万千瓦时,农村用电446.4万千瓦时,城乡生活用电441.6万千瓦时,线损189.21万千瓦时。全县44个乡(镇)全部通电,282个村中的240个通电,3220个村民小组中的2510个通电,7.4万户中的5.6万户通电。人均用电水平,1977年为36.5千瓦时,1985年为78.2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