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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嫁俗称男性结婚为“做大事”,姑娘出嫁为“出阁”。封建士族富户联姻讲究门当户对,遵循古制问名、纳采、纳吉、纳徵、亲迎与合卺“六礼”的程式。一般民家则“其六礼以俗俭多不备,举迎于门不亲迎”。乡村民俗即简化婚事程序为求婚、物聘、请期、迎嫁等过程。
民国时期,求婚须由男家托媒婆向女方提亲,征得同意后,方备礼送上自己的生辰八字,以求请女方开出生辰八字;双方均请算命先生测算“八字”是否相辅相合加“帕”。30年代,流行“相亲”之俗:男子提亲前先打探一下对方的品貌状况,待提亲应允后便正式到女家进行拜访,让女方在暗中观察他相貌与言谈举止,其间女方家长还暗暗去察访一下男子的家庭产业、人品等,统称相亲。50年代后,改为女子由媒人或长辈带领,亲往男子家察看,名叫“看人家”。青阳一带相亲存在一种“递手”风俗即女子在看人家时认为中意后,当即留下来吃饭;席间男女便将事先谈妥的红包聘钱和首饰爱物递交给女方,女子回以手帕、书扇等赠品,以此定下婚事。订亲后,男方须择正月或端午、中秋前的吉日,送礼至丈人家作第一次正式拜望,称为“下聘礼”(行聘),又称“压庚”。选定吉日准备成婚,必先向女家报知迎娶的日期,叫“送日子”或报日子,古称“请期。”
姑娘出嫁时,家中必备“送嫁酒”以招待前来送礼恭贺的亲朋友邻,青阳一带前三日办送嫁酒,东至、贵池均在出嫁日办酒席;然后让姑娘跪拜家堂祖先,举行“辞堂”仪式。临嫁时洗澡穿衣,要请多子多福的妇女来给出嫁的女梳头、打扮以图吉利。母亲、姊嫂及平日要好女伴前来以哭送嫁,哭数吉祥话语与平日的友情;哭嫁的人数不多则须请人代哭,俗谓“不哭不发”。上轿时由胞兄弟或叔伯等长辈背着新人走近轿,然后放鞭炮送行。嫁女必陪嫁妆,建国前少数富户可以有钱财、田地、山场相送,使女儿终生得以受用;一般民众仅以梳妆台,洗脚盆与子孙桶(马桶)等数件作陪嫁,叫做“一头一尾”,凑成礼数。其中子孙桶通行为贫富必备的嫁妆。建国后只流行平民式的嫁妆习俗。
男子迎娶,建国前的富贵子弟讲究官服华丽亲自到女家门前迎接,故有“新郎官”之称,贫民寒族则布衣迎接,俗以请轿夫与亲族长辈代迎为礼。男家张灯结彩,以鞭炮锣鼓喜迎新人。在新娘下轿时要有数条袋子铺地,一袋一袋地交替移送至新房,让新娘踩布袋前行,取谐音“传代”的意义(石台)。轿迎与铺袋等俗,农村大多沿续至60年代前期;“文革”时,风行“革命化”婚礼,女子靠步行、或乘坐公共汽车至男家成婚;70年尚步行、骑自行车由新郎迎接陪行;80年代男方要租用拖拉机、客车、吉普车、面包车,乃至轿车迎接新娘。
男子完婚须备办成套的家俱布置新房,60年代以前,有大衣柜、小衣柜、床头柜、花架床、红木箱等;70年代要有手表(或挂钟)、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合称“三转一响”的配套。80年代兴尚置沙发、收音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用具;城镇婚房中则在成套组合式家具。迎新娘的晚餐大宴亲戚朋友,分发喜糖、香烟,宴毕,年轻人喜欢到新房去“闹新房”,尽情戏谑、难为新人,俗称“新房三日无大小”。婚后第三天,新人双双携礼回女方的娘家,称“三朝回门”;结婚足一月时,也携礼去探望女方的父母,称“满月”。礼物中一律要将糕类食品带回男家,称“高来高去”。
新式婚事中,民国时期的天主教徒,婚礼要在教堂中举行。民国年间,有少数城镇青年人举办过“文明婚礼”:男女双方凭公证人签署结婚文书,或在报刑上登出结婚启事以声明结为合法夫妇;有的在男家中堂悬挂孙中山画像(称“国父像”),新娘穿绣花旗袍、披粉红轻纱,由二傧相陪同前来;新郎西装革履,二人胸前佩大红花在堂前亮相,其礼仪由司仪唱报程序——向“国父”三鞠躬、主婚人宣读证书、新郎新娘互换信物、来宾致词、新人介绍恋爱经过等。其俗多在出身新式学堂中的学生中奉行。
建国后,城镇又出现了举办“集体婚礼”的新风。由当地政府或工会、妇联、团委及新人一方的所在工作单位主持,选定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同时为数对新婚夫妇举办婚礼。婚礼上新郎新娘穿礼服戴红花,入堂就坐,接受亲友和同事的祝贺,唱仪完毕还举办文娱活动以增添热烈气氛。新婚茶话会一般由男方主持,礼堂布置简洁清亮,新郎新娘坐于首席,备以茶、烟、水果、糖食品招待宾客;主婚、证婚、介绍人及来宾分别致辞祝贺旅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新人,择吉日启程同往风景名胜地区与某些大都市游览,在旅行中欢度蜜月,用以代替一般性的婚礼仪式;80年代中期后,许多结婚新人兴尚既在家举办婚宴婚礼,事后也出外旅行游览的风气,两项花费颇为不少。
旧式婚俗中陋习又分为:寡妇改嫁须经族长、公婆叔伯的同意并索取钱财后,方准许在墙上开洞或另开偏门、后门出嫁;后夫迎娶的这位妻子须在外野宿三夜后才接进洞房正式成婚,其名为“除晦气”。童婚中“指腹为婚”全凭双方父母的一时兴致,预约让子女出生长大后成婚;童养媳多为贫寒人家办不起聘礼,趁儿子尚在年幼时抱定一小女孩为媳,待孩子成年时再行“圆房”完婚;有的父母尚未生育儿子亦抱养一幼女为媳妇,称“等郎媳”,让女孩一等再等,以致等出“十八岁大姐周岁郎”的现象,同样还强迫他们圆房成夫妻。纳妾讨小为旧时官绅富豪人家的婚事;旧宗法制允许一夫娶多妻,即男子在已有妻室情况下,再花钱送礼,或买或托媒迎娶另外的女子作“侧室”,又称偏房、小老婆等;另花钱买来贫家的女儿来家做粗活、供驱使,称婢女、丫环,地位更在小妾之下。讨妾与娶寡妇为妻,多出现前去强行抢夺成亲(多在黄昏的进行),称“抢亲”,以致出现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官府也不予过问。招赘婚为旧时有女无儿人家,为“传宗接代”计,招赘一女婿在家成亲,通称招亲,也叫“倒插门”;女儿女婿所生子女均从女家的姓氏;如赘婿不改姓者,其所生长子必从女家的姓为例。寡妇子女多而不愿改嫁出门者,亦招赘一男子成婚,俗称“招夫养子”,男子应尽赡养女方公婆抚养前夫所生子女成人义务。冲喜婚为双方定婚后,男子突然病重且屡治不愈,即采取择日迎娶女方完婚办法,名叫“冲喜”,以期达到喜气冲晦气的目的,往往经过忙碌折腾,男子病情反而加重至病亡,害得女方刚过门便守寡,终生遗恨;女方未过门而男子病亡,也要守寡称“望门寡”。还有男女年龄已大,婚期将定时,男子父母新逝,在亡人尚未出殡时即张灯结红彩,掩盖住白幡,让新人草草在堂前停棺中举行完婚仪式,称“棺前婚”,又称热孝婚。此举成为丧年不办喜事与古制三年守孝,防止延误婚事的从权办法。建国后,执行国家《婚姻法》破除了上述纳妾、抢亲、冲喜婚等恶俗;少数人家抱养女孩的人家,待孩子长大后亦多听从孩子双方的意愿,完婚或另择偶恋爱结婚各据依主而定。80年代,提倡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鼓励男子入女家成婚,赡养父母,生儿育女的姓氏完全由当事双方协商决定,破除了旧式歧视“赘婿”异姓的现象。棺前婚俗例,在城乡中至今还有流行。
封建时代规定同姓同族不得通婚,姑表、姨表兄妹结为夫妻则较为通行,境内尤以山区为盛,谓之“亲上加亲”,常因遗传病变造成育婴畸形的现象发生;至1981年施行新《婚姻法》,明文规定了通婚范围,才逐渐禁止了姑表成亲的婚事。旧俗尚早婚早育,说是“早生儿子早得力早得福”,以致出现“十三爹十四娘”的情况,影响优生优育;又尚“多子多福”风气,忌讳不生儿子因为旧宗法制只许可儿子有继承财产与女姓氏等权利,不生独生子有继承财产与姓氏权利,不生独生子则等于断绝了后代、而“不孝有三天后为大”。建国后,国家《婚姻法》依法制形式确定自由恋爱、法定婚龄、结婚登记,计划扶养、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政府推行,人民遵守,基本改变了上述旧俗观念。
(二)丧葬
民间习惯用棺木土葬亡人。一般要生前准备棺材,油漆棺面,称为“寿木”或寿材。富者以良木制棺,高大厚实,名分“金箱”、“十二圆”等种类,显示阔绰;贫者棺薄木细,有4块板钉成的盒式棺,也有5根细木拼成的“五底”棺。
病人弥留之际,亲属均围集床前,听受遗嘱,由长子靠腰守护,待老人停止咱吸焚化纸钱,举家嚎丧,称为“送老”,又称“送终”。其俗尚有儿送老为死者之荣,游子未能及时回家为父母送老守孝则为终生憾事。死后由孝子换衣,并从床上移死者于门板上,盖上脸纸,停置在堂厅中间,称“停门板”。然后向亲友报丧,亲友携香纸祭品前来祭拜,子孙亦跪地双哭拜回礼。收殓时先替死者洗抹全身,内穿红衣、红裤(也有用丝棉裹轧),外套蓝、黑衣裤,分五领三腰、七领五腰、九领十三腰的套件;贫寒人家以穿死者生前的衣服(剪去钮扣)为替。棺内以陈石灰垫底,又用石灰包枕头、围身(石灰包与死者年龄数字相等)。置死者于棺俗称“进材”,其时孝子要穿亡人的老衣,到门外池塘中取回一盆清水叫“买水”;装殓时剪开包头叫“开脸”,亡者已出嫁的女儿须付“开脸包”钱为礼;遗体上覆以女儿所送“千斤被”(青阳)和死者生前的爱物作殉。所有亲属在棺前向遗体告别,轮番祭酒作吊;然后封棺停放堂前,在棺前摆放布鞋一双,点菜油灯以照亡人上路;棺头祭桌上供“倒头饭”一碗,饭中放鸡蛋两只,插筷子一双、燃香三柱作祭。
祭礼以堂祭较普遍。丧家在堂厅内挂挽幢,贴挽联,设灵堂“开祭”,又称吊香。亲友先后致祭,燃香、烧纸、放鞭炮,行跪拜礼;孝子在棺侧亦跪拜答礼。堂祭最少有3至5天,多则49天。请来和尚或道士念经作法场,称“做法事”;由礼生作祭文,在灵前设三道香案,摆列三性祭品,八人唱仪引路,行三跪九叩礼,鸣锣、放爆、举哀、奏乐,宣读祭文,此为家祭。家祭后又由出嫁的女儿署名做开祭。60年代后,城乡一律以开追悼会作祭奠死者仪式。80年代,农村复有堂祭之举,偏远乡村还清道士、和尚做法事为祭。
出殡时以幡幛引路,由八人吆喝抬棺起行,孝子全身穿白执丧捧扶棺相随;棺上披红布一幅,绑公鸡一只,称“站棺鸡”。沿途奏哀乐、放鞭炮、抛纸钱(称“买路钱”),送葬上山。亲友均披白布、穿白孝鞋送棺木至山脚而回。富户出殡讲究游街过市,大摆丧仪阔绰,俗称‘不看少时上轿,要看老来风光”。显示着看重葬礼的风气。
土籍人的棺木抬至坟地即行挖土埋葬,客籍人工选地停木匠厝房三年后方才安葬。葬柩棺封砌砖瓦(或草棚)遮盖,作成柩亭以享受祭吊。 坟须请风水先生选定墓向,择吉日吉辰破土,挖穴(称“圹井”);棺木入穴亦须选定吉时下土,孝子先挖三锄后,由“土工”安棺筑坟。坟前树墓碑,碑文刻死者姓名及子孙立碑人的名号,少数封建达宫贵人的墓碑土中还要埋入石刻铭文以述生前业绩。
自死者咽气日起,第三天称“三朝”,第七天为“头七”其后每隔七天至“七七”四十九天为“终七”,无论出殡与否,均要作重点的祭奠。“七七”之内,孝子守孝不理发不剃须。此后还有“百日”祭“周年”祭等,均备三牲祭品,在坟前烧香放爆竹致奠。民家办丧事的三年中忌办婚姻喜事,忌孵雏鸡忌贴纸春联而改用蓝、黄纸书写,通为“守孝三年”的古风。
旧时同族聚居的村落,民家在安葬亡人之后,便把写有死者姓名与出生、死亡年月的牌位(称“木主”)送至祠堂供奉,称“送主”;每年清明、冬至两次祭祀时,主管人把各户送主时所附交的钱物置办宴席,全族聚饮,叫“吃祭余”。
60年代后,城镇机关干部职工去世,其先前单位专门设立“治丧委员会”,张贴或刊登“讣告”通以开追悼词为祭;亲友吊唁送来花圈、挽幛、挽联;送殡者臂缠黑纱,胸戴白花以示哀悼。设火葬场的县城,送殡时将遗体送火葬场火化,然后再安葬骨灰盒。
(三)喜庆
喜事庆贺者,常见为生育、寿辰、建房、店铺开业、考取功名等。
婚后生育为家庭生活的一件大事。传统习俗尚妇女怀孕第一胎时,娘家要制作婴儿的衣物,包上“催生粽”,并以篾笼关公母鸡各一,在分娩前送至女家,俗称送“催生”。开笼放鸡时,家人都留意观察公母鸡自动走出的次序,以先出笼者来预卜孕妇肚中婴儿的性别。分娩后,女婿备蛋、喜酒等礼物向岳家报喜,岳家回送老母鸡、红蛋、红糖及桂元等滋补品给产妇食用,称“送月子”。婴儿出生的第三天,接生婆烧艾水替孩子洗澡,穿大襟无领衣衫,称“洗三朝”。满月时给婴儿剃去胎发称“剃满月头”。满月前,亲戚朋友均送礼祝贺,送来鸡、肉、蛋、面、红糖、桂圆及童衣供产妇和孩子受用,称“送月子礼”。产妇家烧“喜茶”(糖水煮蛋)、糕点与酒宴招待来客;又用红蛋、果点回赠亲友。“做月子”期间,产妇除医院外,忌出门走动;尤忌串门会客;忌下生水与吃生、冷、硬食物,忌受风寒与重活务筋骨干重活致伤筋骨。小孩周岁生日,家长要摆放文房四宝、弓矢印章、拜尺算盘、针线胭脂等物件在孩子面前,任其抓取选玩,并以首先拿取的东西来预卜孩子的志向和前程,叫“抓周”。建国前,抓周时必先供出祭品在堂上以敬慰祖先,当日午餐办“抓周酒”。全家聚餐并招等亲友贺客;沿习至今,部分民家要给孩子购买衣饰、果点、玩具与文化用具等作赠,表示庆贺。
成年人过生日,平时均不作庆贺活动。只是男子过三十六岁(虚龄)时,要由丈人家送白公鸡、白衬衫作礼物相送。俗谓人生三十六为一关口,吃白鸡穿白衣含有“白白过去”之可以消灾除难。五十岁以后的整十数生日称“寿庆”,有些人工举办“做寿”礼仪作纪念;例定为男子做九女做十”,生日寿龄概以男虚女实为计。旧时富户寿庆讲究布置寿堂、张灯结彩,悬挂寿星画像与亲友所送的寿联、寿幛、寿匾等,早晨吃寿糕、寿蛋、寿面,傍晚后举行拜寿仪式,让寿主高坐正位,接受子孙的叩拜与亲友的祝贺;小孩拜寿时可以得到“百岁”红包的赏赐。晚餐办盛宴待客,称“暖寿”。女儿给父母送寿礼必备寿鞋、寿面和寿喜蛋(六十岁送七个,余类推);贺客的贺礼有寿烛、寿桃、寿糕、寿面及鱼、肉、鸡蛋等;寿宴吃寿茶(糕、桃、面等素食)。封建官吏豪绅“做寿”,每每遍发红喜请帖,拉人前来贺寿以收敛财物;有些人不到做寿年龄,还要张罗为亡亲做所谓“冥寿”,巧立名目收取“贺礼”。一般平民人家做寿,仅限于亲属祝贺,寿宴从简;大部分贫苦人民只是在该“做寿”的生日中,买点肉、煮几个鸡蛋、下一碗寿面吃,凑个礼数。俗例中,如果双亲健在,做寿要两老兼顾,“做双不做单”,寿礼被除,寿日作“加餐”式的庆贺则普遍流行。
建房送礼亦为民家生活中的庆贺内容。做屋上梁前要烧香放爆竹祭梁;择吉上梁,房主于此时拿出喜糖、米团、糕点抛撒给围观的大人小孩分食,以此增加热闹气氛。房屋盖上最后一片瓦,叫“圆水”;主人接受贺礼,设宴款待工匠与贺客。众人亲友赠礼有红绸缎布、烟、酒、糖果、糕点等;送匾题文为“乔迁之喜”;房主发米粉糕作回赠,表示“祝发”。
另外,民间凡逢升学、参军、招工、招干、转正、升级等人生机遇,均要作为喜庆加以庆贺,亲朋送礼,主人设宴,寓有饯行、嘱托等意味,普遍受到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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