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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借款交涉
一、铁路借款
清朝末年,安徽并未在境内独立建筑铁路,亦无直接向外国贷款修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拟修津浦铁路,其南段穿越安徽,故清政府在与英国、德国银行筹借贷款的协议中规定,以直隶、山东、江苏、安徽厘税作为筑路贷款之担保。民国初期,国民政府计划修筑浦信铁路、宁湘铁路、安正铁路,亦涉及对外借款,现分述如下:
〔津浦铁路借款〕
光绪二十三年,江苏候补道容闳上书清廷,建议修筑天津至镇江的铁路,计划途经直隶、山东、江苏3省。拟由官商集股1000万两银,其余向美国筹借。但是,美国拒绝借款,致使容闳建议的津镇铁路计划搁浅。尔后,英国、德国相继表示,愿意向中国提供贷款,以修筑津镇铁路。
光绪二十四年,英德两国政府与清政府商定,由英德两国共同投资修筑津镇铁路。英国负责津镇铁路南段,即从山东峰县至江苏镇江;德国负责津镇铁路北段,从天津至山东峰县。翌年,清政府同英、德两国签订借款草约。
之后,督办铁路大臣张之洞等奏请朝廷,建议将津镇铁路改为津浦铁路,即从天津至江苏浦口,仍由英德两国投资修建。清廷接受张之洞的这一建议。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年1月13日),署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与德国设在上海的德华银行,英国伦敦华中铁路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津浦铁路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清政府向英国、德国共借款500万英镑,其中借德国300万英镑,借期30年,年息5厘,第11年起偿还本息,以直隶、山东、江宁、江苏每年厘税为贷款担保,共计380万两银。
清廷在与英德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后,立即派遣吕海寰为督办津浦铁路大臣,沿线的直隶、山东、江苏、安徽4省督抚会同办理。同年,津浦铁路北段和南段相继开工。因工程浩大,贷款不敷支出,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五日(1910年9月28日),新任督办津浦铁路大臣徐世昌代表清政府在北京再次与德国上海德华银行和英国伦敦华中铁路有限公司订立《津浦铁路续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清政府再向英德两国借款480万英镑,其中借德国330万英镑,借英国150万英镑;贷款年息5厘,30年为期,第11年起开始分期偿还本息;前借款合同担保380万两平关银如有余款,可充作此次借款抵押,并另备360万两平关银为续借款担保,分别由直隶、山东、江宁、江苏、安徽各铁路沿途各省每年厘税中支付,其中安徽每年厘税应出70万两平关银。
宣统元年十一月(1909年12月),英国开始修筑津浦铁路上蚌埠淮河铁路大桥,英国总工程师纪德负责该桥设计,英国工程师格林森、鲍思参与勘察、设计。宣统三年四月十七日(1911年5月15日),蚌埠铁路大桥建成,其钢梁为苏格兰特赫德森公司产品。
同年10月,津浦铁路贯通。民国元年(1912年)12月,津浦铁路全线通车,其中在安徽境内292公里,北起桃山集,南至乌衣镇,共39站,为安徽境内首条铁路线。此时,清廷已为辛亥革命推翻,中华民国政府组成,但是光绪二十四年清廷借英、德银行的津浦铁路贷款尚未还清,宣统元年(1909年)安徽应缴付30万两库平银至辛亥革命爆发仅仅支付10万余两。民国元年(1912)年10月14日,安徽省都督柏文蔚电令大通督销局,查明“辛亥年成案其已解英德偿款是否106963两8钱2分5厘,阴历六月以后是否分文未解,所有是年未经缴足之款该局现在能否凑集若干,仰即一并呈复,以便汇办。”
〔浦信铁路借款〕
19世纪末,清廷在计划修筑上海至南京的沪宁铁路的同时,开始考虑修筑自江苏浦口至河南信阳的浦信铁路。光绪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898年1月6日),中国铁路督办盛宣怀代表清廷与英国怡和洋行、汇丰银行和英国银公司代表签订《浦信铁路借款草约》,双方商定,待沪宁铁路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即按照沪宁铁路借款同样条件正式签约,由英国提供贷款,修建浦信铁路。
草约签订后,英国卷入非州南部的英布战争,中国境内亦发生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爆发日俄战争,致使修筑浦信铁路计划一直搁置。光绪二十九年,沪宁铁路兴建合同签订,此时,津浦线又因浦信铁路路线问题发生纠纷,浦信铁路再次搁置。宣统三年(1911年),中国政府派遣沈云沛为交涉委员,正式办理浦信铁路借款事宜。沈云沛与英国怡和洋行进行多次谈判,遂就英国提供浦信铁路贷款达成协议。民国2年12月11日,国民政府财务总长熊希龄、交通总长周自齐及沈云沛代表中国与英国伦敦华中铁路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浦信铁路借款合同》。合同规定,中国向英国借款300万英镑,年息5厘,名为“中华民国五厘利息浦信铁路借款”,铁路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动工,3年内竣工。
随后,国民政府聘请英国工程师波伦为浦信铁路总工程师,负责全线勘测、设计和施工。民国3年,英国工程师波伦率勘测人员完成浦信铁路全线勘测及线路设计工作,计划浦信铁路起始于江苏浦口以北的乌衣,之后,经安徽境内全椒、合肥、六安、霍邱,进入河南。并计划另修一条合肥至正阳关的铁路支线,将铁路总局设于浦口乌衣镇。然而,此时欧洲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参加战争,中国国内亦发生反对袁世凯独裁的“二次革命”和反对北洋军阀统治的护国运动,由于内战不息,修筑浦信铁路一事遂被搁置。
〔日本与安正铁路〕
民国元年(1912年)10月,安徽士绅发起修筑安正铁路运动。安正铁路西起省城安庆,经桐城、舒城、六安,直到淮河之畔的正阳关,全长约270公里。安徽都督柏文蔚与管鹏联络安庆、正阳商会及路矿协会,成立安正铁路筹备所,筹备修筑安正铁路有关事宜。不久,众人推举管鹏负责筹措筑路经费。经人介绍,管鹏与日本东亚兴业会社进行接洽,借得20万元作为安正铁路全线勘测经费。不久,“二次革命”爆发,安徽宣布独立,参加反袁斗争,柏文蔚将借款挪作反袁斗争使用,筑路计划故被搁置。民国2年9月12日,“二次革命”失败,北京政府再次控制安徽,在京皖人再次呼吁修筑安正铁路。但是北京政府担心日本筑建安正铁路与英国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特权相抵触,从而引起外交交涉,并认为该项计划为柏文蔚提倡,故与柏文蔚有关,乃下令缉拿倡议安正铁路人员,解散安正铁路筹备所。修筑安正铁路计划遂成泡影。
〔宁湘铁路借款交涉〕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初,皖籍道员郑恭、蒋家骏在京倡议保全安徽路权,阻止外国势力在皖建筑、控制铁路。此时,皖籍留日学生程家柽由日本寄回“为全皖铁路敬告父老书”,亦呼吁保全安徽省铁路路权。在京皖人共同商议后,决定推举李经方为全省铁路督办,设立“商办安徽全省铁路有限公司”,并在商部立案。六月,根据皖藉京官吕佩芬等人呈请,商部上奏清廷,请准皖人自行筹筑境内铁路,建议“驻沪随办商约铁路事宜候补四品京官李经方派令总办安徽铁路,所有招股、勘路、购地、兴工各事,均责成该绅经理”。此后,两江总督周馥、安徽巡抚诚勋,亦奏准先造芜湖至广德铁路,约300余里,招集股银400万两。同年十一月一日(11月27日),商办安徽全省铁路有限公司成立,公布由李经方所拟“安徽全省铁路招股章程十条”。章程规定,公司招股400万两,每股规元10两,共40万股;公司全招华股,不招洋股;凡购执本公司股票之人,其人如随后改注洋籍,或将所购之股转售或抵押给洋人,此项股票即应作废,本公司概不承认。这些规定表明,安徽绅商受到全国其他地区收回路权运动的影响,试图从一开始就阻止外人染指安徽省铁路。
此前,清廷拟建从江苏南京至湖南萍乡的宁湘铁路,该铁路在皖经当涂、芜湖、宣城、宁国进入徽州绩溪、歙县、休宁、黟县、祁门,之后进入江西省,与株萍、长株两铁路相接。其中安徽段有自芜湖经广德入浙江,芜湖至宣城、旌州进入江西,及南京至芜湖3条支线。因此,皖南铁路并入宁湘铁路计划之中。
光绪三十一年,安徽聘请挪威、日本工程师3人,负责策划、设计芜湖至屯溪入浙江铁路,决定以米捐、米股、茶股、彩票诸种形式筹集这条铁路建设经费,获110多万元。至宣统三年(1911年),这条铁路修筑工程进展缓慢,仅筑有芜湖至宣城湾
路基10余里,自芜湖仅铺出数里铁轨,但所筹资本不仅消耗无余,尚欠上海德国礼和洋行购买铁轨材料和胜和洋行购置火车头两笔贷款。筑路计划被迫中止。
民国2年(1913年)1月23日,安徽都督柏文蔚致电芜湖安徽铁路公司,称“前欠上海德商礼和洋行购买材料一款,去岁曾经公司股东会筹备处经理方君淑出具凭票付款期票七纸,由本都督担保,第一期还款计规元银二万一千六百四十六两五钱四分六厘,业于本月一号由本都督筹垫。第二期还款系二月初一日,期计规元银三万三千八百零三两五分两,月息五百四十两八钱五分,为期已迫,现在省中饷需万紧,内顾弗遑,实无余力,再为筹垫。贵公司既经成立债务有专归,请速筹偿保全信用,免起交涉,并望速还前垫之款,以应急需。”函电并称,胜和洋行车头欠款另案函达。
由于安徽铁路公司无钱还款,民国2年3月3日,北京政府交通部长朱启钤与安徽铁路公司代表达成协议,由交通部代为偿还股债各款归还,公司将已动工修筑的芜湖至宣城湾
的铁路路基及已勘定的芜湖至屯溪、芜湖至广德各线完全让与中央政府。
英国政府试图夺取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铁路修筑的垄断权,以巩固和加强自己的这一势力范围,因此一直关注安徽皖南铁路的修筑进展。早在民国2年10月26日英国工程师富尔德勘测皖赣铁路路线。翌年3月26日,全线勘测结束。3月31日,民国政府财长周自齐、交通总长朱启钤与英国伦敦中英公司签订宁湘铁路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国民政府向英国贷款800万英镑,修筑宁湘铁路。附件规定,以银200万两收回皖路。自此,皖南铁路事实上落入英人之手。
同年10月20日,宁湘铁路路局在南京设立,聘请英国工程师格鲁为总工程师兼总管帐,英国工程师柯乐任分段工程师。民国5年4月11日,英国伦敦中英公司代表梅尔思函告中国政府,声称,由于欧战爆发,英国无法筹集筑路所需款项,故停止该项工程。国民政府交通部遂命令设在南京的宁湘铁路路局速行收束。民国5年9月,宁湘铁路停止兴建工作。国民政府又拟再次兴建宁湘铁路,终因经费不足等原因未能兴工。
二、导淮借款
淮河为安徽境内最为重要的河流之一,自从历史上被黄河侵夺河道之后,河床淤高,成为皖北大患。明清两代,淮患不绝,有识之士,均称导淮为安徽水利工程之关键。宣统三年(1911年),张謇倡议导淮,并由江苏咨议局筹设江淮水利公司,开始着手测量工作。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设全国水利局,张謇任总裁。不久,江淮水利公司改组为江淮水利测量局,归全国水利局领导。
在此期间,美国政府对中国的导淮工程表示了浓厚兴趣。宣统三年,美国红十字会在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下,提议派遣技术人员考察淮河流域。同年,美国驻华公使嘉乐恒(William James Calhoun),向中国政府转达了美国红十字会的这一意图,受到清廷的欢迎。中美双方并就此进行商谈,达成有关协议,规定中方为美国测量技术人员在淮河流域的工作提供一切便利和在华宿费、旅费,美国红十字会负担美国测量技术人员的薪俸。
七月十六日,美国技师詹美士抵达北京,随后他前往淮河流域,在皖北和苏北一带进行实地考察。民国元年(1912年)6月14日,詹美士结束了在苏皖淮河流域的考察,撰写《导淮视察报告书》,提出综合治理淮河的建议。
民国2年,芮恩施(Paul Samuel Reinsch)出任美国驻华公使,他积极支持美国参与导淮工程,声称他要使这一工程成为“在组织大的工程项目方面美国方式的效率的样板”。芮恩施多次与北京政府进行交涉,要求将导淮工作交给美国承担。之后,中国与美国就美国承担导淮工程达成初步协议。与此同时,芮恩施又频频致电美国国务院,要求由他代表美国红十字会,在导淮工程草约上签字。1月28日,美国红十字会同意由芮恩施为代表签约。
1月31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作为美国红十字会代表,国民政府农商总长、全国水利局总裁张謇作为中方代表,在《导淮借款草约》上分别签字。草约规定,美国红十字会或其代表,或其承续人向中国提供2000万美金贷款,年利5厘,用于疏导淮河流域内河道,美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筹集这笔贷款;中国政府聘请美国工程师担任导淮总工程师,中方贷款担保为开浚流域中所有政府土地上收入及将来导淮工程竣工后增加的收入、开浚地区的运河使用税,如上列收入不敷支付债务,中国政府将从他项收入中拨款支付本息。随后,美国红十字会派遣一个美国专家小组抵达苏皖淮河流域地区,进行进一步考察。
此后,由于中国国内局势动荡和欧洲瀑发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与美国红十字会一直未能签订导淮借款正式合同,美国参与、控制导淮工程的计划遂告失败。
南京国民政府组成后,导淮工程再度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中。民国17年国民政府在全国经济建设委员会内,设置整理导淮图案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清末民初各类导淮资料,编成《导淮报告》。民国18年7月11日,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导淮委员会,直接隶属国民政府,并聘请国际联盟组织专家考察团视察淮河流域。不久,国际联盟聘请潘利尔、高德斯维金、蒲得利等欧美著名水利专家,组成考察团,实地勘察了淮河流域。国联专家考察团经过对苏北、皖北地区的实地勘察,基本肯定导淮委员会工程处所拟的工程计划,建议导淮委员会先建三河活动坝、洪泽湖围堤、邵伯、淮阴船闸、运河西堤,以及改建惠济河闸,以控制洪泽湖水,发展淮河下游的航运与灌溉。
随后,国民政府指示导淮委员会工程处,根据国联专家的建议,重新制订导淮工程计划。国民政府并聘请美国工程师史笃培和荷兰工程师蒲得利为导淮委员会顾问。之后导淮委员会工程处根据“择其急需,逐渐推进”的原则,拟定2年施工计划。民国22年,导淮工程开始启动。不久,工程因抗日战争爆发而中止。
民国34年,日本投降,导淮委员会随国民政府回迁南京。民国36年7月1日,国民政府撤去导淮委员会,设淮河水利工程总局。总局设在蚌埠,继续负责治理淮河流域的水利工程。由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导淮工程经费并无来源,仅靠少许联合国、美英救济总署提供的救灾款维持,工程几乎陷于停顿,仅完成一条标准的淮河中游大堤。
三、向英国怡大洋行借款交涉
宣统二年(1910年),安徽为解决财政困难,共发行120万库平银公债。英国怡大洋行认为这是控制安徽地方财政的一次机会,4月初,怡大洋行委托英国驻沪总领事照会清政府外务部,询问外国银行可否购买安徽发行的地方公债。4月20日,清朝度支部复函外务部,表示安徽公债无论何人均准其转售转兑,并无不准洋商购买明文。在获得清政府许可后,英国怡大洋行立即出资购买安徽公债110万库平银,占发行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翌年,中国发生辛亥革命,清朝被推翻,国民政府成立,安徽亦建立以孙毓筠为都督的新政府。民国元年(1912年),柏文蔚出任安徽都督兼民政长。由于政局变化和财政窘迫,至民国元年5月,皖省未能支付怡大洋行持有的110万安徽公债的该年度需支付的本息。英国怡大洋行立即通过英国驻华公使馆进行交涉。6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Sir John Newell Jordan)照会中国外交部,声称安徽违背信约,没有支付已经到期的怡大洋行持有的安徽公债本息,请求中央政府予以干预。10月17日,英国公使朱尔典再次照会中国外交部,照会并附有英国驻沪总领事所列怡大洋行有关安徽第一年应付本息加上截至民国元年12月17日的第二年应付本息的两份说明,再次要求中央政府“饬令皖省长官于应付之日筹备应尽之责”。
10月21日,安徽都督柏文蔚接到外交部来电,并附有英国公使朱尔典的照会,要求安徽省政府查办。此时,安徽财政处于前所未有的困窘之境,柏文蔚正委托卢恩泽赴上海向中华银行借款500万元,外交部催逼安徽迅速支付英国怡大洋行所持安徽公债本息的来电,无异雪上加霜。11月13日,柏文蔚复函外交部,声称安徽欠英国怡大洋行的债务偿还逾期,实属迫不得已,并表示,此项借款,关系重大,“现正列入敝省预算案内交省议会核议”。
同年,安徽省临时省议会制订了民国元年7月至翌年6月预算,共计1035.73万元,其中偿还公债本息68.225万元。然而,是年安徽全省财政收入仅为557.1576万元。这样,尽管在省财政预算中列入偿还公债本息一项,但是实际资金全无落实,偿还公债本息无异画饼充饥。
民国2年10月3日,英国公使朱尔典又一次照会中国外交部,催促中央政府命令安徽立即偿还所欠英国怡大洋行公债本息。翌年10月7日,外交部再次电告安徽都督,询问:“(安徽)现在已否议定有可指拨之财源?所有欠付本息银两应如何设法偿还?”
同年11月,国民政府外交部、财政部联名电告安徽都督,准许安徽省政府直接与英国怡大洋行谈判,商讨分期归还欠款办法,并要安徽为偿还这笔欠款准备所需资金。
民国3年3月,英国怡大洋行代表艾克甫两度来皖,安徽都督兼巡按使倪嗣冲与艾克甫多次进行谈判,并达成如下协议:安徽所欠怡大洋行安徽公债本息分6年还清,自该年5月起,每6个月为1期,共12期;该年4月30日,先付银两125292.8两,订立全同及分付本利清单。艾克甫称,此项协议将函告伦敦总行审批,如伦敦总行核定批准,即可照此协议执行。他告诉安徽都督,所议协议已详细告诉英国驻芜湖领事,领事认为协议公允,可以接受。随后,安徽省政府将首期应付款125292.81两银汇票寄至上海怡大洋行,但又附函请求余款交付应允准延续,并要求减让利息。否则该笔汇票无效。5月,英国公使朱尔典照会中国外交部,声称安徽又不肯接受上述条件,因此,只能要求中国中央政府设法“将此久悬未还之本利付清”。
5月26日,中国外交部致函安徽都督兼巡按使倪嗣冲,表示中央政府财政同样困难,故不可能替安徽偿还债务,并指示,安徽所欠借款本息部库既难并顾兼筹,但更未便入悬不还,安徽必须从速设法清还,中与怡大洋行商定切实可行的筹款还债方法。
6月,安徽都督兼巡按使倪嗣冲致函外交部,称:由于英国怡大洋行不考虑承认其代表艾克甫与安徽新订立的还款合同,转而要求中央设法将本息全数清还,因此,安徽先期支付的125292.81两银票当然作为无效。函件并附有安徽与怡大洋行代表艾克甫订立的分期还款协议及安徽致怡大洋行电函各两份,请外交部转交英国公使一份查阅,并饬该行按协议执行。信函最后表示,如果英国公使拒绝,那么只得待中央将来续借大款时扣还,“舍此实无他法”。
8月,倪嗣冲又致电财政部,再次表示,英国公使馆促安徽还款甚急,但安徽实无力担负,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才能够保全信用而避免发生外交纠份,“财政部统筹全局,谅有成算,请鉴核复。”
最后,经安徽省与北京国民政府协商,安徽所欠英国怡大洋行借款,由安徽逐年从中央直接收入税款内支付怡大洋行。然而,截止到民国11年6月,安徽尚欠英国怡大洋行公债本息84万元未还。
四、民国初年的安徽借款
辛亥革命后,安徽地方财政一度陷入严重困难,民国元年(1912年)10月,安徽都督柏文蔚在省议会提出皖省财政预算案,收入仅500万元,支出却达1300余万元,赤字高达800多万元。为解决财政支绌,10月底,柏文蔚派遣凌铁安赴上海,与德国礼和洋行商谈借款事宜。在谈判中,德国礼和洋行提出借款条件为:中国中央政府必须认可这笔借款,安徽都督在借款书上签字,借款总额为300万元,安徽并向礼和洋行订购价值100万元的军火,借款利息为年利8厘,分10年偿还,以皖南、皖西茶厘为借款担保。由于德国礼和洋行借款条件过于苛刻,加上安徽不久参与反对袁世凯独裁的“二次革命”,宣布独立,这次借款未能实现。
民国2年7月,安徽都督柏文蔚举兵反对袁世凯独裁。同月,袁世凯任命军阀倪嗣冲为安徽都督。10月,倪嗣冲为扩充力量,与英国汇丰银行进行借款交涉,达成有关协议,安徽从汇丰银行借款30万两银,以芜湖米捐作为担保。
清朝末年,安徽并未在境内独立建筑铁路,亦无直接向外国贷款修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拟修津浦铁路,其南段穿越安徽,故清政府在与英国、德国银行筹借贷款的协议中规定,以直隶、山东、江苏、安徽厘税作为筑路贷款之担保。民国初期,国民政府计划修筑浦信铁路、宁湘铁路、安正铁路,亦涉及对外借款,现分述如下:
〔津浦铁路借款〕
光绪二十三年,江苏候补道容闳上书清廷,建议修筑天津至镇江的铁路,计划途经直隶、山东、江苏3省。拟由官商集股1000万两银,其余向美国筹借。但是,美国拒绝借款,致使容闳建议的津镇铁路计划搁浅。尔后,英国、德国相继表示,愿意向中国提供贷款,以修筑津镇铁路。
光绪二十四年,英德两国政府与清政府商定,由英德两国共同投资修筑津镇铁路。英国负责津镇铁路南段,即从山东峰县至江苏镇江;德国负责津镇铁路北段,从天津至山东峰县。翌年,清政府同英、德两国签订借款草约。
之后,督办铁路大臣张之洞等奏请朝廷,建议将津镇铁路改为津浦铁路,即从天津至江苏浦口,仍由英德两国投资修建。清廷接受张之洞的这一建议。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年1月13日),署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与德国设在上海的德华银行,英国伦敦华中铁路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津浦铁路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清政府向英国、德国共借款500万英镑,其中借德国300万英镑,借期30年,年息5厘,第11年起偿还本息,以直隶、山东、江宁、江苏每年厘税为贷款担保,共计380万两银。
清廷在与英德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后,立即派遣吕海寰为督办津浦铁路大臣,沿线的直隶、山东、江苏、安徽4省督抚会同办理。同年,津浦铁路北段和南段相继开工。因工程浩大,贷款不敷支出,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五日(1910年9月28日),新任督办津浦铁路大臣徐世昌代表清政府在北京再次与德国上海德华银行和英国伦敦华中铁路有限公司订立《津浦铁路续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清政府再向英德两国借款480万英镑,其中借德国330万英镑,借英国150万英镑;贷款年息5厘,30年为期,第11年起开始分期偿还本息;前借款合同担保380万两平关银如有余款,可充作此次借款抵押,并另备360万两平关银为续借款担保,分别由直隶、山东、江宁、江苏、安徽各铁路沿途各省每年厘税中支付,其中安徽每年厘税应出70万两平关银。
宣统元年十一月(1909年12月),英国开始修筑津浦铁路上蚌埠淮河铁路大桥,英国总工程师纪德负责该桥设计,英国工程师格林森、鲍思参与勘察、设计。宣统三年四月十七日(1911年5月15日),蚌埠铁路大桥建成,其钢梁为苏格兰特赫德森公司产品。
同年10月,津浦铁路贯通。民国元年(1912年)12月,津浦铁路全线通车,其中在安徽境内292公里,北起桃山集,南至乌衣镇,共39站,为安徽境内首条铁路线。此时,清廷已为辛亥革命推翻,中华民国政府组成,但是光绪二十四年清廷借英、德银行的津浦铁路贷款尚未还清,宣统元年(1909年)安徽应缴付30万两库平银至辛亥革命爆发仅仅支付10万余两。民国元年(1912)年10月14日,安徽省都督柏文蔚电令大通督销局,查明“辛亥年成案其已解英德偿款是否106963两8钱2分5厘,阴历六月以后是否分文未解,所有是年未经缴足之款该局现在能否凑集若干,仰即一并呈复,以便汇办。”
〔浦信铁路借款〕
19世纪末,清廷在计划修筑上海至南京的沪宁铁路的同时,开始考虑修筑自江苏浦口至河南信阳的浦信铁路。光绪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898年1月6日),中国铁路督办盛宣怀代表清廷与英国怡和洋行、汇丰银行和英国银公司代表签订《浦信铁路借款草约》,双方商定,待沪宁铁路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即按照沪宁铁路借款同样条件正式签约,由英国提供贷款,修建浦信铁路。
草约签订后,英国卷入非州南部的英布战争,中国境内亦发生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爆发日俄战争,致使修筑浦信铁路计划一直搁置。光绪二十九年,沪宁铁路兴建合同签订,此时,津浦线又因浦信铁路路线问题发生纠纷,浦信铁路再次搁置。宣统三年(1911年),中国政府派遣沈云沛为交涉委员,正式办理浦信铁路借款事宜。沈云沛与英国怡和洋行进行多次谈判,遂就英国提供浦信铁路贷款达成协议。民国2年12月11日,国民政府财务总长熊希龄、交通总长周自齐及沈云沛代表中国与英国伦敦华中铁路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浦信铁路借款合同》。合同规定,中国向英国借款300万英镑,年息5厘,名为“中华民国五厘利息浦信铁路借款”,铁路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动工,3年内竣工。
随后,国民政府聘请英国工程师波伦为浦信铁路总工程师,负责全线勘测、设计和施工。民国3年,英国工程师波伦率勘测人员完成浦信铁路全线勘测及线路设计工作,计划浦信铁路起始于江苏浦口以北的乌衣,之后,经安徽境内全椒、合肥、六安、霍邱,进入河南。并计划另修一条合肥至正阳关的铁路支线,将铁路总局设于浦口乌衣镇。然而,此时欧洲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参加战争,中国国内亦发生反对袁世凯独裁的“二次革命”和反对北洋军阀统治的护国运动,由于内战不息,修筑浦信铁路一事遂被搁置。
〔日本与安正铁路〕
民国元年(1912年)10月,安徽士绅发起修筑安正铁路运动。安正铁路西起省城安庆,经桐城、舒城、六安,直到淮河之畔的正阳关,全长约270公里。安徽都督柏文蔚与管鹏联络安庆、正阳商会及路矿协会,成立安正铁路筹备所,筹备修筑安正铁路有关事宜。不久,众人推举管鹏负责筹措筑路经费。经人介绍,管鹏与日本东亚兴业会社进行接洽,借得20万元作为安正铁路全线勘测经费。不久,“二次革命”爆发,安徽宣布独立,参加反袁斗争,柏文蔚将借款挪作反袁斗争使用,筑路计划故被搁置。民国2年9月12日,“二次革命”失败,北京政府再次控制安徽,在京皖人再次呼吁修筑安正铁路。但是北京政府担心日本筑建安正铁路与英国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特权相抵触,从而引起外交交涉,并认为该项计划为柏文蔚提倡,故与柏文蔚有关,乃下令缉拿倡议安正铁路人员,解散安正铁路筹备所。修筑安正铁路计划遂成泡影。
〔宁湘铁路借款交涉〕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初,皖籍道员郑恭、蒋家骏在京倡议保全安徽路权,阻止外国势力在皖建筑、控制铁路。此时,皖籍留日学生程家柽由日本寄回“为全皖铁路敬告父老书”,亦呼吁保全安徽省铁路路权。在京皖人共同商议后,决定推举李经方为全省铁路督办,设立“商办安徽全省铁路有限公司”,并在商部立案。六月,根据皖藉京官吕佩芬等人呈请,商部上奏清廷,请准皖人自行筹筑境内铁路,建议“驻沪随办商约铁路事宜候补四品京官李经方派令总办安徽铁路,所有招股、勘路、购地、兴工各事,均责成该绅经理”。此后,两江总督周馥、安徽巡抚诚勋,亦奏准先造芜湖至广德铁路,约300余里,招集股银400万两。同年十一月一日(11月27日),商办安徽全省铁路有限公司成立,公布由李经方所拟“安徽全省铁路招股章程十条”。章程规定,公司招股400万两,每股规元10两,共40万股;公司全招华股,不招洋股;凡购执本公司股票之人,其人如随后改注洋籍,或将所购之股转售或抵押给洋人,此项股票即应作废,本公司概不承认。这些规定表明,安徽绅商受到全国其他地区收回路权运动的影响,试图从一开始就阻止外人染指安徽省铁路。
此前,清廷拟建从江苏南京至湖南萍乡的宁湘铁路,该铁路在皖经当涂、芜湖、宣城、宁国进入徽州绩溪、歙县、休宁、黟县、祁门,之后进入江西省,与株萍、长株两铁路相接。其中安徽段有自芜湖经广德入浙江,芜湖至宣城、旌州进入江西,及南京至芜湖3条支线。因此,皖南铁路并入宁湘铁路计划之中。
光绪三十一年,安徽聘请挪威、日本工程师3人,负责策划、设计芜湖至屯溪入浙江铁路,决定以米捐、米股、茶股、彩票诸种形式筹集这条铁路建设经费,获110多万元。至宣统三年(1911年),这条铁路修筑工程进展缓慢,仅筑有芜湖至宣城湾

民国2年(1913年)1月23日,安徽都督柏文蔚致电芜湖安徽铁路公司,称“前欠上海德商礼和洋行购买材料一款,去岁曾经公司股东会筹备处经理方君淑出具凭票付款期票七纸,由本都督担保,第一期还款计规元银二万一千六百四十六两五钱四分六厘,业于本月一号由本都督筹垫。第二期还款系二月初一日,期计规元银三万三千八百零三两五分两,月息五百四十两八钱五分,为期已迫,现在省中饷需万紧,内顾弗遑,实无余力,再为筹垫。贵公司既经成立债务有专归,请速筹偿保全信用,免起交涉,并望速还前垫之款,以应急需。”函电并称,胜和洋行车头欠款另案函达。
由于安徽铁路公司无钱还款,民国2年3月3日,北京政府交通部长朱启钤与安徽铁路公司代表达成协议,由交通部代为偿还股债各款归还,公司将已动工修筑的芜湖至宣城湾

英国政府试图夺取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铁路修筑的垄断权,以巩固和加强自己的这一势力范围,因此一直关注安徽皖南铁路的修筑进展。早在民国2年10月26日英国工程师富尔德勘测皖赣铁路路线。翌年3月26日,全线勘测结束。3月31日,民国政府财长周自齐、交通总长朱启钤与英国伦敦中英公司签订宁湘铁路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国民政府向英国贷款800万英镑,修筑宁湘铁路。附件规定,以银200万两收回皖路。自此,皖南铁路事实上落入英人之手。
同年10月20日,宁湘铁路路局在南京设立,聘请英国工程师格鲁为总工程师兼总管帐,英国工程师柯乐任分段工程师。民国5年4月11日,英国伦敦中英公司代表梅尔思函告中国政府,声称,由于欧战爆发,英国无法筹集筑路所需款项,故停止该项工程。国民政府交通部遂命令设在南京的宁湘铁路路局速行收束。民国5年9月,宁湘铁路停止兴建工作。国民政府又拟再次兴建宁湘铁路,终因经费不足等原因未能兴工。
二、导淮借款
淮河为安徽境内最为重要的河流之一,自从历史上被黄河侵夺河道之后,河床淤高,成为皖北大患。明清两代,淮患不绝,有识之士,均称导淮为安徽水利工程之关键。宣统三年(1911年),张謇倡议导淮,并由江苏咨议局筹设江淮水利公司,开始着手测量工作。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设全国水利局,张謇任总裁。不久,江淮水利公司改组为江淮水利测量局,归全国水利局领导。
在此期间,美国政府对中国的导淮工程表示了浓厚兴趣。宣统三年,美国红十字会在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下,提议派遣技术人员考察淮河流域。同年,美国驻华公使嘉乐恒(William James Calhoun),向中国政府转达了美国红十字会的这一意图,受到清廷的欢迎。中美双方并就此进行商谈,达成有关协议,规定中方为美国测量技术人员在淮河流域的工作提供一切便利和在华宿费、旅费,美国红十字会负担美国测量技术人员的薪俸。
七月十六日,美国技师詹美士抵达北京,随后他前往淮河流域,在皖北和苏北一带进行实地考察。民国元年(1912年)6月14日,詹美士结束了在苏皖淮河流域的考察,撰写《导淮视察报告书》,提出综合治理淮河的建议。
民国2年,芮恩施(Paul Samuel Reinsch)出任美国驻华公使,他积极支持美国参与导淮工程,声称他要使这一工程成为“在组织大的工程项目方面美国方式的效率的样板”。芮恩施多次与北京政府进行交涉,要求将导淮工作交给美国承担。之后,中国与美国就美国承担导淮工程达成初步协议。与此同时,芮恩施又频频致电美国国务院,要求由他代表美国红十字会,在导淮工程草约上签字。1月28日,美国红十字会同意由芮恩施为代表签约。
1月31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作为美国红十字会代表,国民政府农商总长、全国水利局总裁张謇作为中方代表,在《导淮借款草约》上分别签字。草约规定,美国红十字会或其代表,或其承续人向中国提供2000万美金贷款,年利5厘,用于疏导淮河流域内河道,美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筹集这笔贷款;中国政府聘请美国工程师担任导淮总工程师,中方贷款担保为开浚流域中所有政府土地上收入及将来导淮工程竣工后增加的收入、开浚地区的运河使用税,如上列收入不敷支付债务,中国政府将从他项收入中拨款支付本息。随后,美国红十字会派遣一个美国专家小组抵达苏皖淮河流域地区,进行进一步考察。
此后,由于中国国内局势动荡和欧洲瀑发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与美国红十字会一直未能签订导淮借款正式合同,美国参与、控制导淮工程的计划遂告失败。
南京国民政府组成后,导淮工程再度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中。民国17年国民政府在全国经济建设委员会内,设置整理导淮图案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清末民初各类导淮资料,编成《导淮报告》。民国18年7月11日,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导淮委员会,直接隶属国民政府,并聘请国际联盟组织专家考察团视察淮河流域。不久,国际联盟聘请潘利尔、高德斯维金、蒲得利等欧美著名水利专家,组成考察团,实地勘察了淮河流域。国联专家考察团经过对苏北、皖北地区的实地勘察,基本肯定导淮委员会工程处所拟的工程计划,建议导淮委员会先建三河活动坝、洪泽湖围堤、邵伯、淮阴船闸、运河西堤,以及改建惠济河闸,以控制洪泽湖水,发展淮河下游的航运与灌溉。
随后,国民政府指示导淮委员会工程处,根据国联专家的建议,重新制订导淮工程计划。国民政府并聘请美国工程师史笃培和荷兰工程师蒲得利为导淮委员会顾问。之后导淮委员会工程处根据“择其急需,逐渐推进”的原则,拟定2年施工计划。民国22年,导淮工程开始启动。不久,工程因抗日战争爆发而中止。
民国34年,日本投降,导淮委员会随国民政府回迁南京。民国36年7月1日,国民政府撤去导淮委员会,设淮河水利工程总局。总局设在蚌埠,继续负责治理淮河流域的水利工程。由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导淮工程经费并无来源,仅靠少许联合国、美英救济总署提供的救灾款维持,工程几乎陷于停顿,仅完成一条标准的淮河中游大堤。
三、向英国怡大洋行借款交涉
宣统二年(1910年),安徽为解决财政困难,共发行120万库平银公债。英国怡大洋行认为这是控制安徽地方财政的一次机会,4月初,怡大洋行委托英国驻沪总领事照会清政府外务部,询问外国银行可否购买安徽发行的地方公债。4月20日,清朝度支部复函外务部,表示安徽公债无论何人均准其转售转兑,并无不准洋商购买明文。在获得清政府许可后,英国怡大洋行立即出资购买安徽公债110万库平银,占发行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翌年,中国发生辛亥革命,清朝被推翻,国民政府成立,安徽亦建立以孙毓筠为都督的新政府。民国元年(1912年),柏文蔚出任安徽都督兼民政长。由于政局变化和财政窘迫,至民国元年5月,皖省未能支付怡大洋行持有的110万安徽公债的该年度需支付的本息。英国怡大洋行立即通过英国驻华公使馆进行交涉。6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Sir John Newell Jordan)照会中国外交部,声称安徽违背信约,没有支付已经到期的怡大洋行持有的安徽公债本息,请求中央政府予以干预。10月17日,英国公使朱尔典再次照会中国外交部,照会并附有英国驻沪总领事所列怡大洋行有关安徽第一年应付本息加上截至民国元年12月17日的第二年应付本息的两份说明,再次要求中央政府“饬令皖省长官于应付之日筹备应尽之责”。
10月21日,安徽都督柏文蔚接到外交部来电,并附有英国公使朱尔典的照会,要求安徽省政府查办。此时,安徽财政处于前所未有的困窘之境,柏文蔚正委托卢恩泽赴上海向中华银行借款500万元,外交部催逼安徽迅速支付英国怡大洋行所持安徽公债本息的来电,无异雪上加霜。11月13日,柏文蔚复函外交部,声称安徽欠英国怡大洋行的债务偿还逾期,实属迫不得已,并表示,此项借款,关系重大,“现正列入敝省预算案内交省议会核议”。
同年,安徽省临时省议会制订了民国元年7月至翌年6月预算,共计1035.73万元,其中偿还公债本息68.225万元。然而,是年安徽全省财政收入仅为557.1576万元。这样,尽管在省财政预算中列入偿还公债本息一项,但是实际资金全无落实,偿还公债本息无异画饼充饥。
民国2年10月3日,英国公使朱尔典又一次照会中国外交部,催促中央政府命令安徽立即偿还所欠英国怡大洋行公债本息。翌年10月7日,外交部再次电告安徽都督,询问:“(安徽)现在已否议定有可指拨之财源?所有欠付本息银两应如何设法偿还?”
同年11月,国民政府外交部、财政部联名电告安徽都督,准许安徽省政府直接与英国怡大洋行谈判,商讨分期归还欠款办法,并要安徽为偿还这笔欠款准备所需资金。
民国3年3月,英国怡大洋行代表艾克甫两度来皖,安徽都督兼巡按使倪嗣冲与艾克甫多次进行谈判,并达成如下协议:安徽所欠怡大洋行安徽公债本息分6年还清,自该年5月起,每6个月为1期,共12期;该年4月30日,先付银两125292.8两,订立全同及分付本利清单。艾克甫称,此项协议将函告伦敦总行审批,如伦敦总行核定批准,即可照此协议执行。他告诉安徽都督,所议协议已详细告诉英国驻芜湖领事,领事认为协议公允,可以接受。随后,安徽省政府将首期应付款125292.81两银汇票寄至上海怡大洋行,但又附函请求余款交付应允准延续,并要求减让利息。否则该笔汇票无效。5月,英国公使朱尔典照会中国外交部,声称安徽又不肯接受上述条件,因此,只能要求中国中央政府设法“将此久悬未还之本利付清”。
5月26日,中国外交部致函安徽都督兼巡按使倪嗣冲,表示中央政府财政同样困难,故不可能替安徽偿还债务,并指示,安徽所欠借款本息部库既难并顾兼筹,但更未便入悬不还,安徽必须从速设法清还,中与怡大洋行商定切实可行的筹款还债方法。
6月,安徽都督兼巡按使倪嗣冲致函外交部,称:由于英国怡大洋行不考虑承认其代表艾克甫与安徽新订立的还款合同,转而要求中央设法将本息全数清还,因此,安徽先期支付的125292.81两银票当然作为无效。函件并附有安徽与怡大洋行代表艾克甫订立的分期还款协议及安徽致怡大洋行电函各两份,请外交部转交英国公使一份查阅,并饬该行按协议执行。信函最后表示,如果英国公使拒绝,那么只得待中央将来续借大款时扣还,“舍此实无他法”。
8月,倪嗣冲又致电财政部,再次表示,英国公使馆促安徽还款甚急,但安徽实无力担负,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才能够保全信用而避免发生外交纠份,“财政部统筹全局,谅有成算,请鉴核复。”
最后,经安徽省与北京国民政府协商,安徽所欠英国怡大洋行借款,由安徽逐年从中央直接收入税款内支付怡大洋行。然而,截止到民国11年6月,安徽尚欠英国怡大洋行公债本息84万元未还。
四、民国初年的安徽借款
辛亥革命后,安徽地方财政一度陷入严重困难,民国元年(1912年)10月,安徽都督柏文蔚在省议会提出皖省财政预算案,收入仅500万元,支出却达1300余万元,赤字高达800多万元。为解决财政支绌,10月底,柏文蔚派遣凌铁安赴上海,与德国礼和洋行商谈借款事宜。在谈判中,德国礼和洋行提出借款条件为:中国中央政府必须认可这笔借款,安徽都督在借款书上签字,借款总额为300万元,安徽并向礼和洋行订购价值100万元的军火,借款利息为年利8厘,分10年偿还,以皖南、皖西茶厘为借款担保。由于德国礼和洋行借款条件过于苛刻,加上安徽不久参与反对袁世凯独裁的“二次革命”,宣布独立,这次借款未能实现。
民国2年7月,安徽都督柏文蔚举兵反对袁世凯独裁。同月,袁世凯任命军阀倪嗣冲为安徽都督。10月,倪嗣冲为扩充力量,与英国汇丰银行进行借款交涉,达成有关协议,安徽从汇丰银行借款30万两银,以芜湖米捐作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