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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管公房与私房
一、自管公房
自管公房(不含乡镇企业、村队集体房屋)分布在县城和各个集镇、工矿区内,大宗房屋集中在尧渡、东流、大渡口镇及香隅工矿区内,房屋的类型以住宅、办公、经营用房为主,包括厂房、仓库、文教卫生、公共建筑等。
尧渡镇自管公房总面积63.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6.5万平方米,工业厂房7.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含经营、办公用房)21.6万平方米,文教卫生用房8.6万平方米,仓库3.4万平方米,其他用房5.3万平方米。
东流镇自管公房总面积26.8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6.56万平方米,工业厂房8.97万平方米,商业供销经营用房4.6万平方米,仓库1.5万平方米,交通用房0.28万平方米,办公用房1.35万平方米,文教卫生用房3.6万平方米。
大渡口镇自管公房21.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8.3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1.34万平方米,工业厂房2.32万平方米,仓库0.8万平方米,交通用房0.9万平方米。
香隅工矿区自管公房原为上海后方化工基地,后移交给县,分布6个厂区,建筑总面积36.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21万平方米,厂房16.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及办公用房5.6万平方米,仓库2.29万平方米。
全县9区3镇41个乡的自管公房共计118.2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1.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46.54万平方米,工业企业厂房26.2万平方米,其他用房4.32万平方米。在集镇内还有乡镇企业用房16.8万平方米,各农业行政村公共建筑、生产、企业经营用房566.98万平方米。
二、私房
全县城镇、集镇、农村居民点私房均根据各地规划统一、集中、分散、自由布局建设,自行管理,结构、层次、造型、室内外布置亦按照各地居住习俗和经济条件相机确定。据1986年统计,全县私人住宅建筑总面积达838.34万平方米,其中大渡口镇内6.3万平方米,东流镇内4.74万平方米,尧渡镇内8.3万平方米,其他集镇内48万平方米,农村居民点内771万平方米。
自管公房(不含乡镇企业、村队集体房屋)分布在县城和各个集镇、工矿区内,大宗房屋集中在尧渡、东流、大渡口镇及香隅工矿区内,房屋的类型以住宅、办公、经营用房为主,包括厂房、仓库、文教卫生、公共建筑等。
尧渡镇自管公房总面积63.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6.5万平方米,工业厂房7.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含经营、办公用房)21.6万平方米,文教卫生用房8.6万平方米,仓库3.4万平方米,其他用房5.3万平方米。
东流镇自管公房总面积26.8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6.56万平方米,工业厂房8.97万平方米,商业供销经营用房4.6万平方米,仓库1.5万平方米,交通用房0.28万平方米,办公用房1.35万平方米,文教卫生用房3.6万平方米。
大渡口镇自管公房21.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8.3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1.34万平方米,工业厂房2.32万平方米,仓库0.8万平方米,交通用房0.9万平方米。
香隅工矿区自管公房原为上海后方化工基地,后移交给县,分布6个厂区,建筑总面积36.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21万平方米,厂房16.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及办公用房5.6万平方米,仓库2.29万平方米。
全县9区3镇41个乡的自管公房共计118.2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1.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46.54万平方米,工业企业厂房26.2万平方米,其他用房4.32万平方米。在集镇内还有乡镇企业用房16.8万平方米,各农业行政村公共建筑、生产、企业经营用房566.98万平方米。
二、私房
全县城镇、集镇、农村居民点私房均根据各地规划统一、集中、分散、自由布局建设,自行管理,结构、层次、造型、室内外布置亦按照各地居住习俗和经济条件相机确定。据1986年统计,全县私人住宅建筑总面积达838.34万平方米,其中大渡口镇内6.3万平方米,东流镇内4.74万平方米,尧渡镇内8.3万平方米,其他集镇内48万平方米,农村居民点内77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