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房产政策
一、私房政策落实
1981年开始,县私房政策开始逐步落实。当年3月成立东至县房产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各种原因共收回尧渡、东流、大渡口3镇私房98户294间4452.58平方米,其中尧渡25户66间1006.92平方米,东流47户134间2015.48平方米,大渡口26户94间1430.18平方米。根据上级规定,对照政策,3镇已落实退回80户238间3592.4平方米,其余正在逐步落实。
1964年至1966年期间,在“四清”运动时,对尧渡、东流、大渡口3镇私有出租或相似出租的房屋扩大改造范围,计144户857间12860.79平方米,统一由国家经租,并对部分出租户实行无起点改造和不留自住房的政策。“文化大革命”期间,经租房的固定资金又一度停发。1981年以后,房产落实政策办公室,对私房改造遗留问题进行了复查,正在逐户落实。
二、城镇房屋普查和产权登记发证
1985年春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尧渡、东流、大渡口3镇所有房屋进行普查。普查时参照公共户籍、房管部门清册、3镇建成区现状图等有关资料,编立房屋栋号,校核位置,编绘房屋平面四邻图,再按房屋类型、隶属关系、使用性质分别统计,3镇普查房屋建筑面积35.024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507户、42.45万平方米)。
自1988年春开始,对全县3个建制镇房屋产权(包括所有类型、性质的公房、私房、直管房、自管房)清理登记,核准产权所属对象及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经审查无误后,发给产权证。尧渡镇清理登记已先行一步,东流、大渡口镇正待进行。
1981年开始,县私房政策开始逐步落实。当年3月成立东至县房产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各种原因共收回尧渡、东流、大渡口3镇私房98户294间4452.58平方米,其中尧渡25户66间1006.92平方米,东流47户134间2015.48平方米,大渡口26户94间1430.18平方米。根据上级规定,对照政策,3镇已落实退回80户238间3592.4平方米,其余正在逐步落实。
1964年至1966年期间,在“四清”运动时,对尧渡、东流、大渡口3镇私有出租或相似出租的房屋扩大改造范围,计144户857间12860.79平方米,统一由国家经租,并对部分出租户实行无起点改造和不留自住房的政策。“文化大革命”期间,经租房的固定资金又一度停发。1981年以后,房产落实政策办公室,对私房改造遗留问题进行了复查,正在逐户落实。
二、城镇房屋普查和产权登记发证
1985年春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尧渡、东流、大渡口3镇所有房屋进行普查。普查时参照公共户籍、房管部门清册、3镇建成区现状图等有关资料,编立房屋栋号,校核位置,编绘房屋平面四邻图,再按房屋类型、隶属关系、使用性质分别统计,3镇普查房屋建筑面积35.024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507户、42.45万平方米)。
自1988年春开始,对全县3个建制镇房屋产权(包括所有类型、性质的公房、私房、直管房、自管房)清理登记,核准产权所属对象及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经审查无误后,发给产权证。尧渡镇清理登记已先行一步,东流、大渡口镇正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