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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训练
1951年以来,认真贯彻“劳武结合,以劳为主,军政并重,不脱离生产”的训练方针,对民兵进行有组织、有系统的军政训练。1963年,全国民兵大比武前夕,民兵训练更广泛,训练时间较长,训练内容也较科学、正规,民兵的军事素质提高很快。“文化大革命”初期(1967—1968),由于四处武斗,全县民兵武器装备全部上交县人武部集中保管,民兵训练中断。1969年后,对民兵组织进行紧急整顿,重新恢复民兵训练。县武装基干团,重点突出“三打三防”(打飞机、打坦克、打空降和防空、防原子、防化学)训练内容。1978年9月,新的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训练时间每年度15至20天。”1981年后,规定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训练30天。为贯彻中央提出的“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原则。1987年,民兵训练采取两年任务一次下达,分兵种集中训练的方法,在县民兵训练基地进行。到年底,全县共训练民兵20496人次,其中有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专业技术民兵9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