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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扶贫
50年代初期,政府对农村一部分人口多、劳力少或遇大灾人祸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主要通过集体照顾和发动群众互助互济,帮助发展农、副业生产,增加收入,并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解决他们生活困难。农业合作化后,对贫困户的扶持,主要通过集体从安排生产着手,在分工分业上照顾轻活或工分比较固定的农活,使他们多做工分,并支持搞好家庭副业,增加收入。通过集体照顾而收入仍不足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其差额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1960年,全县共发放救济款86952元,棉衣14158件,棉被1630床,解决了11504户,20332人的生活困难。1977年,全县下拨社会救济款56216元,救济布票2.7万尺,棉绒1万斤,解决农村贫困户的生活困难。
1980年开始,全县积极开展规划扶贫工作,并以洋湖公社青峰大队为试点,总结了“通过国家、集体、社会三方面力量,从资金、物资、技术上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变贫困面貌”的扶贫经验,1981年又总结了新丰公社各部门各方面支持扶贫具体方法和措施。1983年,规划扶贫工作在全县41个乡、3镇、366个村中全面铺开。当年扶持贫困户2869户。除集体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予以扶持外,各有关部门共筹集扶贫资金11万元,发放贷款15万元,照顾电费6766元,免去医疗挂号费498元,免去扶贫户子女人学费4.5万元;支持贫困户化肥(尿素)240吨,精饲料402250公斤。截止年底,全县扶持脱贫的有250户。1984年,许多乡、材实行了干部包干扶贫工作,效果显著。当年扶持贫困户2753户,其中干部包干的1563户,占扶贫户总数的56%。全年脱贫有825户,脱贫率达30%。
1985年,扶贫工作由单户扶持发展为联户扶持和办、民政经济实体安排贫困户就业等形式。1986年底,全县民政经济实体发展27个,共安排扶贫户就业201户、326人。县、区、乡建立了“救灾、扶贫基金会”,广泛筹集资金,结合救灾做好扶贫工作。接着又在白笏乡进行村办互助储金会的试点工作。1988年6月,全面开展村级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组建工作,到7月上旬止,历时40余天,36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储金会”,入会农户76368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7.3%,筹集资金946416元,其中会员个人集资516212元,集体集资377802元,其他52402元。各村储金会在是年8月洪涝灾害中,发挥了救灾救荒作用。
1980年开始,全县积极开展规划扶贫工作,并以洋湖公社青峰大队为试点,总结了“通过国家、集体、社会三方面力量,从资金、物资、技术上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变贫困面貌”的扶贫经验,1981年又总结了新丰公社各部门各方面支持扶贫具体方法和措施。1983年,规划扶贫工作在全县41个乡、3镇、366个村中全面铺开。当年扶持贫困户2869户。除集体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予以扶持外,各有关部门共筹集扶贫资金11万元,发放贷款15万元,照顾电费6766元,免去医疗挂号费498元,免去扶贫户子女人学费4.5万元;支持贫困户化肥(尿素)240吨,精饲料402250公斤。截止年底,全县扶持脱贫的有250户。1984年,许多乡、材实行了干部包干扶贫工作,效果显著。当年扶持贫困户2753户,其中干部包干的1563户,占扶贫户总数的56%。全年脱贫有825户,脱贫率达30%。
1985年,扶贫工作由单户扶持发展为联户扶持和办、民政经济实体安排贫困户就业等形式。1986年底,全县民政经济实体发展27个,共安排扶贫户就业201户、326人。县、区、乡建立了“救灾、扶贫基金会”,广泛筹集资金,结合救灾做好扶贫工作。接着又在白笏乡进行村办互助储金会的试点工作。1988年6月,全面开展村级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组建工作,到7月上旬止,历时40余天,36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储金会”,入会农户76368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7.3%,筹集资金946416元,其中会员个人集资516212元,集体集资377802元,其他52402元。各村储金会在是年8月洪涝灾害中,发挥了救灾救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