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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课及其活动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本县初等小学堂开设体操课,侧重兵式训练。宣统元年(1909),改以游戏为主。至民国年间,全县先后建立的中、小学均开设体操课。民国17年(1928)改体操为体育课,每周2节,开展基本操练、田径及球类活动。抗日战争期间,以军事体育为基本教学内容,练习队列、刺杀(木制步枪或童子军棍),每日举行一次早操,还有徒手操、荡秋千、踢毽子、跳绳等课外游戏项目。民国25年秋,安徽省第八专区在贵池县举办六县小学运动会,本县各高级小学均派代表参加,第二高级小学宁有兰获全区女子短跑冠军,邹在时获亚军。民国28年、32年全县还分别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比赛各1次。
建国初,中学和小学中、高年级开设体育课,小学低年级开设游艺课。1952年,各中、小学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体育课得到加强。全县中、小学逐步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和具有体育基本知识的兼职教师。1954年起在全县中、小学推行第一套少年、儿童广播体操。1956年,教育部颁发了统编体育课教材,全县各学校按照《体育教学大纲》要求上课,学校体育逐步走上正轨,体育课成为中、小学每周2节必修课程。1962年,在安庆地区乒乓球锦标赛上,本县获儿童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4项冠军。1963年始举办全县中、小学乒乓球赛。1964、1965两年,在安庆专区少年乒乓球赛和乒乓球锦标赛上,本县代表队连获少年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4项冠军。1965至1966年,本县代表队参加省乒乓球锦标赛、省女子乒乓球赛和男子乒乓球赛,获小学组和少年组冠军1次,单项冠军2次。
“文革”期间,改体育课为军体课,以投弹射击、爬山野营、行军拉练为主要教学内容,以“政治思想好”、“劳动好”代替了“身体好”,学校体育一度削弱。1972年9月1日至10月3日,举办全县首届中学生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篮球、排球和田径3项,11个代表队164人参赛。是年,开始举行“三好杯”篮球赛。1973年,在池州地区召开的首届中学生运动会中,本县男篮获银牌,女篮和男排获第3名。1974年,本县举行小篮球比赛,3个代表队的30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蓉城三小队获冠军。是年,池州专区小篮球选拔赛上,本县男篮获第1名。1976年“六·一”儿童节,举办全县首届幼儿运动会,比赛项目有30米、50米赛跑、30米、50米童车赛及30米、50米兔跳赛等,参赛者50人。
1977年,学校体育活动恢复正常。1980年,青阳中学经批准为省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始组成20人的田径队,每周坚持训练。至1984年,全县“三好杯”篮球赛共举办8次,赛程25天,42个球队852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青阳中学男队6获冠军,“五·七”大学男队2获冠军;青阳中学女队4获冠军,陵阳中学女队3获冠军,九华山中学女队获冠军1次。全县中小学生乒乓球赛,共举办8次,青阳中学、蓉城一小、二小、三小、木镇小学、酉华小学曾先后夺冠。本县乒乓球代表队参加地(市)级比赛9次,获团体冠军4次,单项冠军6次。是年起,连续3次举行“六·一”儿童节幼儿运动会,参赛共180人次。1985年,蓉城第二、三小学又被列为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分别组队坚持业余训练,连续两年获县田径运动会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一、二名,青阳中学田径队连续5年获县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
二、达标体育锻练
建国后,体育锻练成为主要教育内容之一。1954年,国家体委颁布《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7年,全县贯彻“劳卫制”。学校学生按制度规定的一、二级和少年组3个级别标准进行锻练。据1959年统计,全县中、小学生达到或通过劳卫制标准的少年级5050人、一级3240人、二级1075人。1960年起,乒乓球成为全县中、小学重点体育锻练项目,本县被誉为安庆专区的乒乓球王国。“文革”时期,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了“学军”活动,军事体育成为学校体育主要内容。中等学校和有条件的小学,还聘请当地驻军来校上军事课。1973年,经地区确定九华中学为学生军体训练单位,由体委拨给小口径步枪10支,组队训练。1975年4月,《国家体育锻练标准》颁布后,全县中、小学正式根据统一标准和国家体委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卫生暂行规定》,展开以“达标”项目为内容的体育锻炼。学校、班级、个人纷纷制定“达标”计划,各级学校都举办“达标”校运会。青阳中学、青阳二中、九华中学、木镇中学、陵阳中学和全县小学都举行过1至多次“达标”运动会。1978年九华中学483名学生在“达标测验”中,252人达标,达标率为52.1%,居全省中学之首,受到国家、省体委的奖励,出席在烟台召开的全国业余训练和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会议,同年,省体委在《体育简报》刊登通讯予以报导。此后,每年全县学生“达标”人数都在千人以上,达标率逐年上升,1985年,全县学生达标率为71.7%,其中九华中学达标率为91.6%。
1985年部分学校《国家体育标准》实施情况表

三、业余体校
1958年夏,县体委开办业余体校,招收体育成绩好,身体素质好的72名小学毕业生,以田径项目训练为主,并进行身体素质训练,取得一定成效。1959年,该校女生方仲子在安庆专区田径运动会上获女子100米、200米两项冠军。此后,因办学资金困难,且教学场地、器材、师资力量均难解决,学生流失严重。1960年,剩下近30名学生转入青阳初级师范就读。
1974年4月,县体委为适应体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本县具体情况,采取分散设班,单项训练的措施,利用现有中、小学的人员与设备,重建业余体校。设4个班:城关乒乓球班,附设于城关三小,学员10人;酉华乒乓球班,附设于酉华乡石安小学,学员12人;木镇手球班,原附设于木镇初中,学员10人,后于1978年改为乒乓球班,移设于木镇小学,学员增为12人;庙前田径班,分设于庙前小学和九华中学,学员分别为8和12人,学员总数共64名,其中乒乓球训练成绩显著。1980年,各班先后解散,成立县体委直接负责训练的业余体校,其中田径班24人,乒乓球班12人,每周坚持业余训练12至15小时,经过常年训练,1985年田径班学员有7人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3人达到少年级运动员标准。1989年,有田径等级运动员19人,乒乓球等级运动员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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