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营业执照管理
解放前,本县私营工商业开业随意,歇业自由,缺乏监督和管理。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不同时期的政策和要求,先后5次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清理登记。清理登记情况简载如下:
1951年7月,对全县工商业进行首次登记管理。登记结果为:全县城乡私营工商业共有1764户、7494人,总计资金1465473元。
1955年5月,县工商科与工商联、税务所、银行等单位相配合,组成县私营商业登记委员会,以新安镇为重点进行第二次普查登记。登记结果为:全县私营工商业户共有1314户,从业人员1669人。之后,县内严格执行开歇业审批制度,规定小商贩建立购货簿,凭簿购货。
1964年12月,为加强城乡工商业管理,县人民委员会对全县工商企业(国防工业、国营交通运输业及公共事业除外)进行第三次全面普查登记。登记结果为:供销社16户,手工业43户,运输业9户,合作商店、组57户,农村四坊和手工业157户,小商小贩220户。无证经营的320户商贩被清理取缔。
1978年2月,县工商企业清理、审查、批发证照领导小组成立。各公社登记审查办公室亦相继成立。在宣传贯彻省工商局(78)33号文件后,对全县144个单位进行了清理登记,取缔新安镇倒流回城的小商贩62户,并按政策规定进行了换证发证工作。
1981年下半年,为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本县对工商企业进行第五次普查登记。登记中,对37个社、镇、队办企业进行了审查,全县543户个体工商业和16个贸易货栈经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
1982年以后,本县每年进行一次换发证照工作,企业登记管理步入正轨。1985年统计,全县工商户3695家,从业16560人,其中个体工商户2484户,从业3549人。
商标管理
解放前,本县仅有商号没有工厂,各种作坊、行业、店铺多在产品上刻上本作坊、店铺名称或用木刻自印标签,以作标记。建国后,县工商部门注重宣传商标注册条例和细则,并于1966年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商标登记大检查,查出所谓有反动毒素及封建迷信色彩的商标32种,并予以取缔。
1972年以后,本县由工商部门核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后正式注册的商标有县电池厂生产的“红灯牌”电池(1972年注册)“山鹰牌”电池(1979年注册)、“红狮牌”电池(1983年注册),来安一中工厂生产的“琅琊牌”电线、“琅琊牌”涂料、“琅琊牌”防水剂、“净美牌”油灰(均为1984年注册),油毡厂生产的“建阳牌”沥青、“建阳牌”油毡;汽水厂生产的“半塔牌”汽水、“半塔牌”汽酒,来河醋厂生产的“来河牌”米醋、“来河牌”酱油(均为1985年注册)等13种。
经济合同管理
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县工商部门1984年增设经济合同股。同年下半年,成立仲裁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履行合同鉴证和纠纷仲裁,当年鉴证合同188份,金额934.31万元。1985年,鉴证69份,金额748.30万元。该年受理仲裁案件9起,金额18.92万元。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