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猪
一、生猪生产
安徽养猪业始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战国时,开始舍饲养猪积肥。随着汉代牛耕法的推行和农业生产的发展,舍饲养猪积肥已极为普遍。安徽出土的汉墓陪葬品中,多有陶猪圈的模型,说明汉代安徽养猪业相当发达,饲养管理水平亦颇科学。全椒县卜集乡杨庄农场出土的汉墓文物,有一带运动场的陶猪舍,猪的起卧室呈一字形,室外一侧圈有运动场,场中设有饲槽,整个猪圈呈矩形,其构造布局,类似今安徽江南一带猪圈。寿县汉墓出土的陶楼厕,是一件猪圈、人厕结合一起的三层楼的陶模型,底层猪圈,内有猪模型,二层为男女厕所,三层为排污气而设的阁楼式建筑,其格局与今北方农村养猪采用的“联茅厕”(底层猪圈,上层茅厕)类同,且更胜一筹。隋代,安徽江淮流域,已畜养性能优良的猪种。“合肥隋开皇六年(586年)伏波将军汉墓出土的陶猪中,一头处于哺乳后期的母猪,体躯瘦削,而其乳房一侧伏卧的乳猪个个肥硕健壮”可为佐证。明、清,对养猪都极力提倡。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十一日劝农文:“至孳养牲畜,如北方之羊,南方之彘,牧养如法,乳孳以时,于生计不无裨益”。至嘉庆八年(1803年)劝民圈养。《合肥县志》广农利示:“养猪应设圈,不得野放,有利三焉:垫圈土,一月数易,雍地最肥,一利也;不令蹄迹于外,免食禾稼菜蔬,二利也;免生邻衅,三利也。”是针对清代中叶,江淮一带养猪已盛行放养之弊端而说的,但该种习俗且延续至今。民国时期,养猪业有了较快发展。民国23年(1934年),全省养猪达360.4万头,比民国3年143.3万头增长1.52倍。民国24年至民国26年间,因军阀混战与水旱灾害影响,养猪业连续下滑,民国26年降至280.3万头,比民国23年下降22.23%。抗日战争时期,至民国32年全省养猪锐减到100.83万头,比民国26年又下降64.03%。抗日胜利后,虽有恢复,但民国36年全省养猪总数只有271.6万头,仍未达到战前民国26年的水平。
详见表6—1—5。
民国时期安徽养猪数量表
表6—1—5(民国3年~36年)

安徽解放后,1949年存栏生猪243.76万头,户均0.41头。1952年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虽受水灾影响,全省存栏猪上升到317.73万头,比1949年增长30.38%,户均0.49头,增加0.08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安徽养猪出现马鞍形。1953年,安徽农业获建国3年多来最好的收成,肉食市场紧俏,外贸需求增加,全省养猪存栏数达404.79万头,比1952年增长27.4%。1954年,安徽遭遇特大洪水和雪灾,农业歉收,养猪数量下降,存栏数减少至374.88万头,比1953年下降7.38%。1955年,由于粮食统购统销后,农村粮副产品加工网点大量减少,糠麸饲料来源缺乏;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所有制发生变革,农民对养猪持怀疑态度,全省存栏数降至265.01万头,比1954年减少23.3%。1956年初,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号召全省农业要做到“田地、牛、猪三增产”;省农业厅于同年3月中旬,专门召开全省养猪会议,采取一系列发展养猪的具体措施,全省养猪数量开始回升,年终存栏332.28万头,比1955年增长25.42%。1957年7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下达的《关于发展养猪的指示》,及时发出《关于加强生猪生产的指示》,提出“私养、私有、公助”的养猪方针,发动社员私人养猪,规定农业社饲养母猪,繁殖仔猪为主,要求每90~100亩耕地养1头母猪,每养1头猪要划出1分地种瓜和薯类饲料。中央和省的两个《指示》发布后,各地农业社都认真贯彻自繁自养的方针,积极选养母猪,全省成年母猪由上年度的15万头,猛增至30万头,后备母猪10万头;全省70多个国营农场也大量繁殖仔猪供应农民。为切实解决猪饲料问题,省里采取如下措施:除国家在1955年粮食“三定”时给安徽农民养猪留饲料粮2亿公斤外,省里又调拨饲料粮1000万公斤;再次确定人均土地2亩以上的地区的农业社,社员每养1头猪,借给1分地种饲料;要求粮食部门适当分散粮食加工点和供应群众原粮;恢复农村豆腐坊和粉坊、油坊,及时供应糠、麸和饼、渣作饲料;调整生猪收购价格,保证农民每养1头猪可得到100公斤原粮的收益;改派购为先付订金预购,以农业社为单位,平均每5户每年交售75公斤重的肥猪1头,每年两次分期分季交售;是年夏、秋,省农业厅还派员到广东、浙江等省引进“三水”(水浮莲、水葫芦、水花生)饲料的种苗,在全省广泛放养推广。为提高农业社养猪饲养管理技术和防治疫病,组织各县先后培训了·3 5 4·农业社的饲养员和防疫员3万多人,开展以猪瘟为主的防治工作。采取以上措施后,加快了全省养猪生产的恢复发展。1957年年终,全省存栏量达560.07万头,比1956年增长68.5%;比1952年增长76.27%,户均0.79头,增加0.3头。详见表6—1—6。
安徽省养猪情况表
表6—1—6(1953~1957年)

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1958~1965年期间,安徽养猪生产又进入曲折发展阶段。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大跃进”运动中,猪也随之转为社队公养,社员家庭喂养的猪,也被平调去办“万头”猪场,社员不得喂养。不到半年时间,全省共建猪场10万余个,养猪170万头,其中以阜阳专区最多,建有4270个猪场,养种母猪33.25万头,占该区母猪总数80.5%。到1958年底,全省社、队集体猪场猛增至4.79万个,而私人养猪即被认为是搞资本主义,大大挫伤了社员养猪的积极性。全省养猪生产开始滑坡,年饲养量809.52万头,年终存栏427.14万头,比1957年分别减产4.89%和23.73%;户均养猪1.12头,存栏0.6头,比上年分别减少0.08头、0.19头。1959年3月初,省委根据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制定的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同时并举,农、林、牧、副、渔全线大革命,彻底改变农村面貌的方针,要求各地、市、县要大力解决仔猪、种猪问题,喂好现有种公、母猪,提高繁殖成活率;所有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城市都要养猪,一般城市要做到自给,较大城市如合肥、蚌埠、芜湖等城市要做到一半自给;国营农、牧场也要大养其猪,公家要大养,私人在不妨碍集体生产情况下也要大养。当月18日,省人委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家畜家禽生产的通知》,贯彻省委上述精神,正式提出“公养为主,私养为辅”的养猪新方针,全省上下都尽全力发展集体养猪,限制、平调社员私人养猪。在毛主席关于发展养猪业·4 5 4·的一封信①和农业部全国畜牧生产电话会②议、以及人民日报社论③的强大力量推动下,安徽各级党政领导竭尽全力发展养猪业,各地涌现了不少养猪先进县、先进社、先进队,户均养猪9.8头至12.8头的典型。但由于要求超过实际可能条件,1959年安徽养猪业并没有得到飞跃发展,而且继续滑坡。全年生猪饲养量580.58万头,年终存栏310.71万头,比1958年分别减少228.94万头、116.43万头,下降28.28%和27.26%;户均养猪由上年的1.12头降为0.8头,户均存栏由0.6头降为0.44头。1960年元月6日、12日、2月18日,《安徽日报》接连转载《人民日报》《养猪也要大搞技术革新》、《扩大母猪群,提高繁殖率》和《一定办好两百万个养猪场》等3篇社论,号召对旧的配种、繁殖、喂养、育肥、防疫和饲喂工具等加以改革,以适应集体大群喂养,多、快、好、省发展养猪。同年5月份统计,全省已有41%的养猪场进行了工具改革,各地普遍建立了公社、大队的种猪场,推广了“双重配”、“重复配”、“人工授精”、饲喂中药制剂等新技术,提高母猪繁殖率。上半年,全省留养的母猪较1959年同期增加两倍多。同年7月17日及22日,《安徽日报》又转载《人民日报》两篇社论:《抓紧发展养猪业的大好时机》、《加强领导,多做工作,大养其猪》,总结性地提出在当前基本上还是依靠人力来养猪的条件下,各地在大办千头、万头猪场中,所遇到的饲料、防疫、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号召“目前必须采取以小规模饲养场为主,以个体饲养和大规模饲养为辅,公社、大队、生产小队和公共食堂都养猪的方针”。同年9月4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办字第0239号布告,强调要大量养猪,要贯彻“公养、私养、合养”同时并举的方针,要求每个食堂,平均每5个人养1头猪,大队以上猪场,先要养好母猪、种猪,大力繁殖仔猪,将仔猪卖给或贷给食堂、社员饲养,提倡户户养猪,如果一户养猪有困难,可以几户合养;并重申借地给社员种猪饲料的规定,社员每养一头猪,由大队从空闲地中拨给一定数量的饲料地,沿淮地区可拨1分5厘左右,沿江地区可拨1分左右;同时确定社、队食堂和社员养猪,谁养归谁所有,不许无偿调拨,食堂养的肥猪,一半卖给国家,一半自食;社员卖给国家1头肥猪,由商业部门发给肉票2.5~5公斤,凭票买肉,保证供应。1960年下半年,养猪方针虽然转变为“公养、私养、合养并举”,以办小型猪场为主之后,但安徽因水、旱灾害影响,粮食连年歉收,养猪业仍然持续下滑。全省年饲养量及年终存栏量,分别为370.6万头和199.3万头,比1959年又分别减产36.16%、25.86%;平均每一户仅养猪0.5头,存栏0.29头,分别减少0.3头和0.15头。1961年元月,安徽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通过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发展养猪业的方针和做法,提出“认真贯彻公私并举的方针”,强调“应特别注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鼓励社员私养母猪”。历经3年,不准社员家庭饲养种公、母猪的禁令,终于解禁。同年9月6日,安徽省人委发布第0178号布告,再次重申调整、补充划给社员养猪饲料地的规定:·5 5 4·
①1959年11月12日,《安徽日报》转载《人民日报》《养猪好处多得很》的社论,强调要迅速发展养猪业,必须继续正确地贯彻“公养私养,以集体饲养为主,私人私养为辅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②1959年11月9日,农业部召开全国畜牧生产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必须抓紧当前有利形势,反右倾、鼓干劲,迅速掀起一个大规模的生猪生产高潮。
③1959年10月31日,毛泽东在阅读《新华社》“关于河北省吴桥县王廉寺人民公社养猪大发展”的通讯报道后,写给《新华社》负责人一封信论述“农、林、牧三者相互关系”,和将“猪升为六畜之首”,要求“一人一猪”、“一亩一猪”、“大养特养其猪”。
“凡社员每养一头猪,由生产队划给一分饲料地,土地多的地方,可以划给一分半地;每养一头母猪划给二分饲料地,土地多的地方,可划给三分地;耕地少的地方,可以划相当数量的荒地和水面,归社员长期使用,社、队不得随意收回,如社员故意不养猪,则可定期收回”。同年秋、冬,又贯彻了国家调整生猪收购价格、实行派购、妥善安排收购肥猪留肉、奖粮(或日用品)等刺激养猪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时间集体养猪和社员家庭养猪,很快获得恢复,持续3年养猪生产滑坡的形势得以扭转。但因受到母猪少,繁殖的仔猪不能满足社员需要,1961年安徽全年生猪饲养量仅与上年度持平略少,年终存栏有增长,饲养量和存栏量分别为340.11万头和226.29万头。1962年安徽各地采取公养、私养、伙养、公有私养等多种形式发展养猪,并积极为社员解决仔猪和饲料困难,发展生产队一级为主的集体养猪生产,以及注意多养母猪,繁殖仔猪,做到自繁自养;商业收购部门,本着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兼顾和城乡兼顾的原则,按政策合理安排收购任务,兑现奖售办法,妥善安排群众自食部分,同时做好工业品、仔猪的饲料供应工作,全省养猪数量迅速增长。至9月底,全省养猪323.61万头,其中能繁殖母猪41.77万头;仅1~8月份全省已收购肥猪29.90万头,群众自食的肥猪86万头,社员家庭养猪数量比重急剧上升。定远县是安徽的产猪区,年终全县存栏12.70万头中,私人喂养的就有11.30万头,占总数的90%以上。这年安徽养猪业生机勃勃,全年养猪量、存栏量扶摇直上,分别达641.61万头和403.43万头,前者比1961年增长89%,后者增长78%,平均每农户养猪0.9头,每15.93亩粮食播种面积养1头猪。1963年,安徽养猪业继续发展,猪的增长速度很快,全省年饲养量上升到852.76万头,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饲养水平,年终存栏502.92万头,平均每农户养猪1.2头,每11.39亩养1头猪。1964年、1965年,在积极鼓励社员养猪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贫下中农无力养猪,各地给予大力扶持,生产队猪场繁殖的仔猪,首先供应困难户,采取赊贷、卖猪还本、公有私养等多种方式,予以扶持,加快了养猪业的发展。1965年安徽养猪量突破千万头大关,达到1084.39万头,比1964年增长32.24%;年终存栏604.39万头,增长21.06%;户均养猪1.5头,存栏0.86头,分别增加0.3头和0.14头。
详见表6—1—7
安徽省生猪生产情况表
表6—1—7(1958~1965年)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养猪业处于发展、徘徊、大发展的状态。1966年下半年起,极“左”思潮泛滥,原来促使养猪业得以逐渐恢复的“公养、私养并举,私养为主”的养猪方针,遭到批判,发展集体养猪成为这一时期的指导方针。把实现养猪超《农业发展纲要》,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展养猪生产。尽管再次掀起集体养猪热潮,农村基层干部却都汲取前些年的经验教训,只在生产队发展集体养猪,并且坚持社员家庭养猪,从而私养比重始终处于绝对优势。全省养猪量和年终存栏量得到快速增长。1966年全省养猪1313.66万头,存栏807.19万头,比1965年增长21.14%和33.55%。1967~1969年,因“穷养猪”,管理粗放,缺乏科学喂养技术,饲料报酬低,母猪繁殖率低,猪病死得多,仔猪成活率低,以致全省猪的饲养量和年终存栏量徘徊在1200万头和750头上下。1969年夏、秋,《安徽日报》和《安徽抓革命促生产简报》①,先后报道了滁县乌衣公社四榕大队袁庄生产队,以阶级斗争为纲、路线斗争开路的方式发展养猪,平均每户养猪7头,每人1.4头的消息和调查报告,树起了袁庄生产队为安徽养猪的一面旗帜。各地党政领导部门,大力推广袁庄经验,狠抓发展养猪,1970年安徽养猪数量达到1337.26万头,超过历史最高水平,比1961年增长2.9倍,比1965年增长23.32%。
1971年春,安徽召开了全省养猪流动现场会议,广泛交流养猪经验。9月28日,省革委会以革字[ 71] 38号文发出《关于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生产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养猪生产的领导,积极发展集体养猪,提高公养比重和继续鼓励社员养猪。接着,又召开全省猪、鱼、蛋工作紧急会议。11月下旬,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在霍邱县,召开“全省发展生猪生产现场会议”,强调养猪业要大发展,贯彻“公养私养并举,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并遵照毛泽东关于组织一个畜牧业家禽业委员会或小组的指示,迅速地把各级组织建立起来,抽人办公,把养猪生产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要求认真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养猪方针,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对社员养母猪也不要禁止;对饲料问题作出具体解决办法,并继续实行奖售饲料粮政策。继滁县袁庄生产队之后,又树立宿县时村公社刁山大队养猪典型②。当年全省年饲养量达1531.88万头,年终存栏925.46万头,比1970年又分别增长14.55%和16.37%。
①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主编。
②1971年3月29日,《安徽日报》发表了宿县时村公社刁山大队,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多种经营的报道。“该大队在1970年粮、棉、猪超《纲要》的基础上,1971年粮食亩产325公斤,棉花亩产皮棉67.5公斤,生猪饲养量户均5.6头,每人1头多,两年共向国家交售肥猪680头”;“实行生猪圈养,以猪定肥,按质记工,超额奖励”;自此,刁山大队继滁县袁庄生产队之后,被树为安徽另一类型的养猪先进典型。
1972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成立了安徽省畜牧业家禽业委员会,从农林、商业、粮食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专抓以养猪为中心的畜牧业生产(简称养猪办公室)。各地、市、县也陆续相应地建立委员会或小组。3月29日,中共安徽省委下达皖发[ 72] 32号文件《关于贯彻农村人民公社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通知》规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养猪方针,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大力增加生猪的饲养量和集体养猪比重,加快实现养猪超《纲要》”;“集体要积极饲养母猪和种公猪,增加仔猪来源,对社员饲养母猪也不要禁止”;“生产队要利用水面和闲散地,放养种植猪饲料,在分配粮食时,要提取一定数量的饲料粮,除供应集体养猪外,对社员饲养的母猪、种猪和肥猪,要适当补助一些精饲料”,“国家收购肥猪,继续实行奖售饲料粮政策,毛重65公斤的奖原粮20公斤,每超重2.5公斤另奖粮0.5公斤”;“社员养猪实行以猪定肥,及时交肥,按质论价,合理计酬的办法”;“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农村发展养猪业,要积极增加饲料粉碎机械和防疫药剂,改良猪种,推行合作医疗,做好猪的防疫工作”。当年1~5月份,安徽养猪数量已达1300万头,相当于1970年全年的饲养量;10月份,全省饲养量升为1650万头,国家收购肥猪415万头,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8%;12月份,省畜禽业委员会召开全省养猪生产工作会议,重申切实贯彻《规定(试行草案)》中养猪有关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奖售制度。全省全年养猪量增至1833.28万头,年终存栏1102.79万头,比1971年又分别增长19.68%和19.16%。但全省仍有10%农户未养猪,集体养猪比重达不到全省总数的5%;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地方公养比重达40%,有的整个大队无集体养猪;有的生产队户均养猪8~9头,有的竟1户也不养猪;修圈养猪不普遍,仍然放养的多,猪肥利用率不高,防疫工作薄弱,猪病死亡的多。
1973年,安徽养猪业继续鼓劲发展,集体养猪发展较快,上年遭灾的阜阳地区,猪的饲养量未减;巢湖地区8839个生产队办起了养猪场,比上年同期增长4倍;无为县到3月份,集体猪场就发展到1.06万多个,比上年同期1106个增加8.6倍;砀山县3077个生产队中,有2245个队办起了猪场,占生产队总数的73%,马鞍山市600个生产队办了603个养猪场,生猪饲养量占该市养猪总数的17%。11月9日,省革委会在《关于粮食统购统销中若干政策问题规定》中,对集体的种母猪饲料粮的留粮标准,规定“淮北、淮南地区一律150公斤”。12月29日,安徽省农业、商业局发出《关于加强生猪保种工作的联合通知》,针对上年秋、冬受灾地区灾后出现阉削母猪,仔猪跌价的情况,要求:“积极保护现有母猪,大力留养后备母猪”,“对灾区母猪、仔猪越冬有困难的社、队,商业部门可积极组织调剂,食品站、组(供销社管辖)可收购一部分母猪饲养,明春再出售支援群众喂养”,从而确保养猪生产稳步发展。全省年饲养量1963.77万头,年终存栏1103.54万头,比1972年饲养量增长7.12%,存栏量略增0.07%。
1974年元月31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紧急通知》,强调要揿起一个以养猪为中心的全面发展畜牧业生产新高潮,重申大力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和狠抓集体养猪的必要性。这年,安徽养猪量比“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增长75.4%;全省已有滁县、安庆、徽州、池州4个地区,和天长、旌德、太湖、蒙城、马鞍山等38个县、市养猪达到或超过《纲要》指标,集体养猪的比重有所增长。
1975年元月,省畜禽业委员会,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提出的“1975年养猪达《纲要》的目标”,召开了全省地、市、县畜禽业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并确定加快养猪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即饲养好现有母猪加以繁殖外,全省第一季度选留小母猪不少于60万头,母猪要集体饲养,每5个农户要有1头集体母猪,每个大队至少要有1头种公猪,做好猪病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仔猪外流,打击长途贩运种猪、仔猪的投机倒把活动,组织地、市、县三级养猪大检查”。3月20日,《安徽日报》发表《大力发展养猪事业》的短评,号召各地加强对养猪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为实现全省养猪达《纲要》而努力奋斗。6月底,安徽养猪又比1974年同期增长2.7%,集体养猪增长84.8%。9月24日,《安徽日报》刊载利辛县小叶园生产队高速发展集体养猪的调查材料。随后,小叶园生产队大力发展集体养猪的事迹,在全国养猪生产现场会上作了介绍,《新华社》内参《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相继刊登报道,小叶园生产队遂一跃成为安徽独具特色的养猪典型而名闻遐迩。10月31日,省委和省革委会在涡阳县,召开全省养猪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20号文件①精神,再次重申“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要求:“国营农场、林场、渔场要建立养猪生产基地,办好良种猪场,为社、队提供良种仔猪;机关、团体、学校、厂矿、部队,企业单位,凡有条件的都要积极养猪”;对养猪饲料的生产加工、制作,以及防疫、检疫工作都作了部署。《安徽日报》还针对一些地方社员家庭养猪作为资本主义倾向,加以批判、限制和禁止的情况,于11月27日发表了《要使养猪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的评论员文章,强调“社员养猪是党的现行政策所允许的,也是养猪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大力发展不能加以限制,社员饲养种公母猪应当允许;只能用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的办法,提高集体养猪的比例,决不能用限制社员养猪的办法来提高这个比例;不能把社员正常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倾向去批判,鼓励社员养猪的政策和奖励办法不要随意变动,要使社员养猪得到继续发展”。涡阳会议后,一个比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声势和规模更大的集体养猪热潮,在安徽全省更加蓬勃地发展。这年养猪量和存栏量均跃居历史最高峰,分别为2044.34万头和1178.00万头,比1965年增长88.52%、94.91%;集体养猪存栏187万头,占全省存栏总数的比例,虽由1974年的5%左右上升到15.8%,但仍未达到省委的目标要求,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共有母猪108万头,比1974年的60万头增长80%,平均7.9个农户有一头母猪(1974年13.8户有一头母猪)集体母猪头数占全省母猪总数的比例,由1974年的30%提高到54.5%,全年共向国家交售肥猪497万头,平均每个农户0.58头,
详见表6—1—8。·9 5 4·

①1975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中发[ 1975] 20号《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提出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生产、收购、供应等方面八个问题。·8 5 4·
1976年6月28日,省革委会以革发(1976)56号文发出《关于抓好生猪生产的通知》,指出“安徽生猪生产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发展速度不够快,尤其是集体养猪”,要求“各级革委会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抓紧当前有利时机,迅速发展养猪生产”;在“1976年底以前,力争集体养猪比例达到20%”;并重申了养猪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年底,全省共计办了集体猪场22.42万个,占生产队总数的77.20%,全年养猪2254.81万头,年终存栏1353.98万头,再跃历史顶峰,分别比1975年增加210.47万头和175.98万头,增长10.30%、14.94%。1976年,也是安徽母猪最多的一年。然而,由于饲料不足,饲养粗放,管理水平低下,猪病的蔓延,全省共死猪226万多头,死猪数达到历史最高峰;全年出栏肥猪650.97万头,出栏率由1973年的70%跌至48.10%。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1978年间,安徽养猪业持续徘徊不前。1977年全省饲养量1881.48万头,比1976年下降16.6%;平均每农户养猪2.1头,比1976年减少0.5头,主要原因是母猪饲养量锐减和集体养猪场大幅度解体。全省办起集体养猪场的生产队,由1976年的22.42万个至1977年下降为15.28万个,减少31.85%;1977年年终存栏1229.16万头,比上年减少9.22%,其中集体养猪160.2万头,比上年减少42%,社员养猪1059.22万头,减少1%;国营养猪9.74万头,增加3%;存栏猪中能繁殖母猪90.06万头,比上年减少25%,其中集体母猪27.27万头,减少61%。1977年出栏肥猪652万头,较上年增0.02%;其中交售肥猪500.21万头,自宰自食量增长9%,国家收购486.77万头,较上年减少2.25万头。同年,猪的死亡大幅度减少,全省死亡3月龄以上的的猪176.04万头,比上年同期下降29.5%。·0 6 4·
1978年元月7日,《安徽日报》发表《城镇养猪,势在必行》的评论员文章,号召:继续“动员城镇职工和居民,因地制宜,多养猪、养好猪”。3月16日,省委发出皖发[ 1978] 27号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养猪业抓起来。8月中旬,省革委会召开农业问题讨论会,对畜牧业生产,主要是大力推广小叶园生产队等先进养猪典型的经验,和建立好饲料基地,大搞“三水一萍”(水浮莲、水花生、水葫芦、细绿萍)、醣化饲料,实行以青为主,青、粗、精饲料搭配的饲养方法,大力发展养猪业。从11月15日起,安徽调整了生猪地区差价,全省平均按当时现行价每50公斤提高0.9%。1978年,安徽对养猪生产,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由于“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极“左”的路线流毒尚未肃清,浮夸风仍然存在,农村经济政策不够落实,养猪饲料地、饲料粮不兑现,集体养猪经营管理不善,成活率低,成本高,亏损严重,兼以是年又遭百年不遇的严重干旱,和社队防疫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生猪死亡等,使集体和社员养猪受到严重影响,养猪生产再度下降,全年饲养量1859.83万头,与上年度持平略少1.15%,平均每农户养猪2头,较上年减少0.1头;年末存栏生猪1165.89万头,比1977年减少5.15%;集体养猪至是年第三季度末,比上年同期减少49.46%;能繁殖母猪减少29.88%。当年出栏肥猪693.94万头,出栏率59.52%,因饲料缺乏,越冬困难,提前出栏,故比1977年增长6.38%;肥猪收购量34.40万吨,猪肉产量45.50万吨(包括群众自食量,下同),占当年肉类总产量的91.4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粮、棉、油提价,畜禽产品收购价格偏低的矛盾更加突出,群众反映养猪不划算,养猪不如卖粮;加之养猪饲料没能得到很好解决,原规定的养猪饲料地,有些地方也不落实;各级饲料公司的建设进展缓慢,供应跟不上需要。因此,全年生猪饲养量及年终存栏量仍然下降,集体养猪继续解体,能繁殖的母猪再次减少;但肥猪出栏率和猪肉产量略有增加,农民自宰自食的肥猪增长较多。当年,安徽生猪饲养量1823.41万头,较上年度下降1.96%;年终存栏1131.86万头,减少2.92%;出栏肥猪691.55万头,出栏率61.09%,比1978年分别减少2.92%和0.34%;收购肥猪32.89万吨,猪肉产量48.30万吨,占肉类总产量的88.43%。集体养猪继续下降,到同年9月底,集体养猪存栏36.75万头,比上年同期124.34万头下降70.44%;能繁殖的母猪64.50万头,比上年同期74.88万头减少13.86%;社员自宰肥猪170.41万头,比上年同期139.02万头增长22.58%。
1980年元月,省委召开农业会议,明确提出调整安徽农业内部结构,把改革重点放在提高牧业比重上。元月中旬,省农业厅召开地、市农业、畜牧局长和站长会议,讨论贯彻省革委会[ 1979] 77号、116号文件精神,着重落实饲料地和大力推行集体养猪责任制。一季度起,猪肉滞销,交售大于收购出现卖猪难的局面,阜阳地区的情况尤为突出,有的县甚至限制收购或停止收购肥猪,群众反映强烈。省商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收购,不要变动生猪收购价格和奖售政策,在全省城乡敞开供应猪肉和临时减价销售。当年生猪年终存栏1114.11万头,略低于上年度;肥猪出栏692.41万头,出栏率为60.69%,收购肥猪36.18万吨,猪肉产量49.43万吨,占当年肉类总产量的89.13%,比1979年分别增长0.12%和10%;集体养猪和母猪饲养数量继续下降,至9月底全省母猪只有60.57万头,比上年同期减少6.09%,年终集体养猪存栏仅7.6万头,占存栏总数0.72%。·1 6 4·
1981年,安徽养猪生产因上年度农作物歉收,饲料来源大减,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后,有的社队取消养猪饲料地和饲料粮,加之粮价高,猪价低,特别是粮食提价后,饲料随之涨价,养猪收益减少,集体饲养的种公、母猪,管理工作跟不上,多数养猪场亏损,绝大部分养猪场停办,种公、母猪数量锐减,导致上半年养猪生产又出现下降局面,直接影响城乡肉食供应,屠商购宰经营的增多,部分地区肉价上涨。11月27日,省政府发出[ 1981] 135号《关于大力发展生猪生产的决定》的文件,强调两项主要措施:实行派购并和粮、油、禽、蛋一起包到队,对养猪户的饲料保证供应,划分饲料地,补贴饲料粮;对社员完成生猪派购任务后,多出售的肥猪,实行按规定予以奖励和奖售紧俏工业品。《决定》下达时已届年终,1981年养猪生产已成定局,年终全省生猪存栏1033.96万头,出栏肥猪649.48万头,出栏率62.83%,收购肥猪27.95万吨,猪肉产量45.89万吨,占当年肉类总产量52.62万吨的87.21%。存栏量、出栏量、收购量是4年来最低的一年,猪肉产量较上年度下降7.16%。
1982年元月8日,《安徽日报》转载《人民日报》《多养猪、多交售》的评论员文章,强调“坚持派购派养”,“要继续落实有关发展养猪的价格政策和奖励政策”。3月17日,省人民政府以皖政[ 1982] 49号文,印发《安徽省28种农副产品收购调拨基数和奖售办法》的通知,对生猪实行调拨基数和奖售,重申和规定全省派购基数400万头。1982年起,3年不变,社员交售肥猪,每头奖售平价化肥40公斤(其中磷肥10~15公斤),布票2尺,饲料粮(按收购金额计算奖售,总金额打八折计算,50元以下,每元奖粮0.25公斤,50元以上,每元奖粮0.75公斤,奖售饲料粮,按统购统销价格售给,其中细粮不少于30%的原规定继续执行。养猪专业户、重点户,平均每人每年交售肥猪3头以上者,除国家奖售饲料粮外,每头还由国家供应饲料150公斤,按照规定发给工业品券。社员完成生猪派购任务后,多出售的肥猪,在原定奖励基础上,每头增加奖售化肥10公斤,并发给工业品券。但各地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不一,各项养猪奖售政策未能全面贯彻落实,但当年全省出栏量、收购量、和猪肉产量较上年度仍略有增长。
1983年春,《安徽省畜牧业综合区划》提出:安徽养猪业的发展方向是:“在稳定发展数量的同时,努力提高饲料转换率、出栏率、瘦肉率,一般地区以肉脂兼用型为主,商品猪基地、城郊工矿区,重点发展瘦肉型猪”。为促进瘦肉型猪的发展,适应市场需要,5月中旬,安徽省政府作出“加快发展饲料工业,大力生产配(混)合饲料”的决定。8月,省物价委员会和省商业厅联合发出,关于取消特等猪(1972年规定出肉率超过72%的猪为特等猪)收购加价,和对瘦肉较多的中等猪适当加价,于9月1日起执行通知。10月中旬,省农业厅召开安徽省“三化”(母猪本地良种化、公猪外地良种化、肥猪杂交一代化)养猪会议,要求“采用两级办场、一级办站方式”,建立“三化”繁育体系,即地、市办育种场,县办繁殖场,区乡办人工授精站。但当年安徽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不少地方对扶持养猪的政策贯彻不力,奖售饲料数量减少,价格提高,影响了生猪发展。1983年生猪年终存栏数、出栏数、收购数和猪的活重,又比1982年有所减少。
1984年3月19日,《安徽日报》发表《切实抓好养猪生产》的评论员文章,号召加强为养猪生产服务的饲料、繁育良种和疫病防治三大体系建设,推广“三化”养猪,全面开展生猪杂交优势的利用,逐步发展瘦肉型猪。1984年全省饲料加工体系初步形成。4月上旬,·2 6 4·国务院发出《关于稳定和发展生猪生产的通知》,再次强调坚持生猪派购政策,落实奖售政策,提高收购价格,允许国营、集体、个人从事生猪等畜禽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活动。在落实养猪政策中,各地大力发展养猪专业户。因此,1984年开始扭转自1977年以来连续7年生猪年终存栏量下降的局面,1984年年终存栏1136.60万头,比上年增长12.13%;当年出栏肥猪740.71万头,增长10.5%;出栏率65.19%;肥猪收购量23.48万吨,是1978年以来的最低数,原因是市场开放搞活,个体屠商增多,群众自食量增加。猪肉产量54.61万吨,占当年肉类总产量64.74万吨的84.35%,较1983年增长10.1%。
1985年元旦,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规定“改革农产品派购制度,生猪也要逐步取消派购,自由上市,自由交易,随行就市,按质论价”。4月1日起,安徽取消派购制度,放开猪肉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提高了生猪收购价格。5月,省人民政府发出[ 1985] 41号文件《关于大力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要求各地进一步放宽下放,在税收、信贷、技术、和饲料等方面,大力扶持养殖专业户、专业大户和专业村,积极繁育良种,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和杂交利用体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品种的饲料生产体系,和全面推行畜禽疫病防治承包责任制。全省有63个县584个乡,共选留地方良种母猪5.75万头,繁育杂交一代仔猪40.64万头,出栏瘦肉型肥猪13.48万头;有69个县1929个乡,推行了多种形式的防疫承包制,331.36万户农民参加生猪防疫承包,承包生猪570.26万头;全省养猪专业户达2.1万户,能繁殖母猪增至85.4万头。1985年全省生猪年终存栏1237.98万头,超历史最高水平,较1984年增长8.9%;出栏肥猪879.01万头,出栏率70.82%,是10年来最多的一年;肥猪收购量35.46万吨,猪肉产量66.90万吨,占当年肉类总产量的77.22%。出栏量收购量猪肉产量比1984年分别增长18.67%、51.02%和22.51%。但是1985年安徽部分地区农业受灾,粮食减产,饲料涨价,养猪呈下降趋势,尤以主要产区的阜阳、宿县两个地区为甚,影响了1986年的生猪生产。
1986年上半年,全省生猪存栏比上年同期下降1.6%,阜阳、宿县两个地区下降幅度最大,分别下降19%及22.9%;全省母猪比上年同期也下降7.7%,其中阜阳、宿县两地区分别下降28.1%和29%。对此安徽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抓好生猪生产,并增拨灾区保母猪饲料粮1000万公斤。阜阳、宿县、淮北、蚌埠等地市都积极贯彻通知精神,下达保母猪饲料粮指标,并实行肥猪保护价的措施,得以减少母猪下降趋势。1986年年终,全省存栏1223.53万头,比上年减少1.17%;出栏肥猪934.38万头,比上年增多6.29%(多为提前出栏);猪肉产量71.02万吨,占当年肉类总产量的75.73%。
1987年春,安徽国营商业部门,把生猪收购价格由原来每公斤1.9元提高到2.3元,提价后猪粮比价达1∶5,农民卖一头猪,加上奖售粮和化肥差价可赚20多元。但是9月底,全省存栏量比上年同期下降6.3%,繁殖母猪下降18.3%,肥猪出栏量下降2.2%,产销形势十分严峻。11月18日,安徽省政府召开全省生猪产销工作会议,决定四项措施:一、加强基地建设,发展养猪大户。计划在全省建立18个商品猪基地,省财政每年拨出200万元予以支持;农户饲养的种公、母猪,可凭农牧部门鉴定发给的合格证供应饲料粮,种公猪每头每年150公斤,种母猪100公斤;二、实行科学养猪,提高饲养效益。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有计划地开展杂种优势利用,推广配合饲料和科学的饲养方法;三、切实搞好疫病防治。稳定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疫病防治、保健承包责任制;四、购销·3 6 4·实行双轨制。国家计划安排收购和上调的,实行合同定购,分别与供应饲料粮、化肥等物资挂钩,保证兑现;合同订购以外的多渠道经营,价格随行就市,议购议销。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可采取“以工补猪”的方法,拿出一定的财力扶持养猪。11月20日,《安徽日报》发表《坚持改革,促进生猪产销工作》的评论员文章,宣传推动全省生猪产销工作会议精神和措施的贯彻落实。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以皖政[ 1987] 96号文件,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商品猪生产,保证市场猪肉供应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当前生猪产销工作,有计划地建立阜阳、蒙城等22个商品猪基地县,实行养猪生产扶持政策,推广“三化”养猪,实行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奖惩办法,加强领导,改革生猪产销管理体制等措施。《通知》对当时的严峻形势虽有所缓解,但仍未能扭转长达10年之久的下滑徘徊局面。1987年年终,全省存栏生猪1167.42万头,其中繁殖母猪66.2万头,年出肉产量69.22万吨,占当年肉类总产量的72.99%,较上年减少2.53%。详见表6—1—9。
安徽省养猪生产情况表
表6—1—9(1977~1987年)

二、生猪品种
安徽从50年代起,重视地方猪种资源的发掘和利用,开展了多次调查。安徽地方良种猪有皖南花猪、皖南黑猪、圩猪、六白猪、皖北猪,新皖北猪共6个品种。
〔皖南花猪〕
系华中型花猪,体型中等偏小,属肉脂兼用型猪种。中心产区在徽州地区休宁县的兰田、南塘和歙县的金川、三阳、唐里、周家村一带,主要分布于黄山以南,天目山以西,新安江上游山区的休宁、歙县、屯溪市,以及黟县、祁门、旌德、绩溪等县。据1984年统计,徽州·4 6 4·地区有纯度较高的皖南花猪2万头。其外貌特征,被毛呈一定规律的黑白花,一般鼻缘和尾尖、四肢下端以及前胸和下腹部均为白色,头、臀部黑色,因黑色花在体躯的部位,形状不同,通常有“两头乌”、“马鞍花”、“乌云盖雪”等名称。因头型差异,分为狮头、马脸、桩头3种类型。狮头型,为较大的脂肉兼用型,偏于脂用,是皖南花猪最大的一种,较晚熟,成肥后花板油多;马脸型为肉脂兼用,较狮头型略小,较细致,是兰田历来用作腌制火腿的猪种;桩头型,属肉脂兼用型的一种小猪,早熟易肥,长得较慢。皖南花猪成年公猪平均体重65~100公斤,母猪60~95公斤;初产母猪产仔6~8头,经产母猪产仔9~13头。育肥猪85公斤屠宰时,屠宰率67%,瘦肉率40%;性情温驯,反应灵敏,行动灵活,喂食耐粗耐劣,具有早熟易肥、肉味鲜美的特性。
〔六白猪〕
系华北型黑猪同华中型花猪,在皖西南沿江丘陵畈区长期混交而成的肉脂兼用猪种。主产区在安庆地区太湖县的新仓、徐桥、江亭等地,分布于宿松、望江、东至、怀宁等县。其外貌特征:体型中等偏小,体质细致,头轻,嘴筒宽长,耳大下垂至嘴角,皮薄、被毛黑色,头端、尾端及四肢末端为白色,腹微下垂,乳头7对以上。成年公猪体重65~105公斤,母猪62~100公斤。经产母猪窝产活仔9~13头。育肥猪85公斤屠宰率70%,瘦肉率40%。具有耐青、粗,产仔性能好的特性。
〔皖南黑猪〕
系华北型黑猪向南过渡在黄山北部山区长期适应选育而成的,体型中等偏小的肉脂兼用的猪种。分布范围较广,东至皖浙交界的天目山两侧,西至太平、宁国、泾县、绩溪、旌德、青阳等县。概分杨山黑猪和绩溪黑猪两个中心产区,构成两个类群。杨山黑猪生产区在宁国县的杨山、三元、云梯、仙霞等乡,包括宁国全县及泾县部分地区,1982年统计,有公猪30头,占全县公猪总数的25.86%,母猪2749头,占47.3%;绩溪黑猪主产区在绩溪县荆山、和阳、家朋、胡家等地,包括绩溪全县及邻县的旌德、太平县的一些地方,1982年统计,有公猪36头,母猪1702头,各占全县公、母猪总数38.29%和25.44%。皖南黑猪的外貌特征:被毛全黑或四蹄白色不全。狮头型头重、皮厚额宽,耳大下垂至口角,嘴短微翘,腹大下垂;马脸型嘴筒较长,体质细致,耳较小而尖,背腰平直,身躯发达;乳头7对以上。成年公猪体重65~100公斤,母猪60~95公斤。经产母猪平均窝产活仔12.1头,育肥猪85公斤屠宰时,屠宰率67%,瘦肉率40%。性情温驯,耐粗饲,具有母性强,有效乳头多,泌乳能力强,繁殖力高的特性。
〔圩猪〕
系华北型黑猪向南延伸,在沿江圩区长期适应选育而成肉脂兼用型猪。中心产区在宣城地区沿青弋江两岸圩区宣城县的文昌,和南陵县的弋江、奚滩、太丰、东河、仙坊、九连、东塘等地。主要分布于宣城县水阳江,南陵县青弋江及长江北的无为、枞阳两县圩区地带。铜陵、泾县、繁昌、芜湖、当涂、青阳和马鞍山等县、市也有分布。圩猪业经20多年群众性的利用多品种猪进行杂交选育,形成一种体型一致,生产性能有所提高,而被称为“新圩猪”的类群,80年代初又经保纯选育提高,至1983年有纯度较高的种猪1.6万余头。其外貌特征:被毛黑色,体质细致,结构匀称,头较清秀,嘴筒稍长,鼻面平直,耳大下垂至嘴角,腹微下垂,乳头7对以上。成年公猪70~110公斤,母猪65~105公斤。经产母猪窝产活仔·5 6 4·9~13头。育肥猪90公斤屠宰时,屠宰率70%,瘦肉率40%。具有性温顺,耐青饲,早熟易肥,肉质良好的特性,群众誉称为“大耳朵油葫芦”良种猪。
〔皖北猪〕
系华北型淮海猪,分布在淮北平原地区的一个肉脂兼用型的地方类群,因其产于阜阳地区,故又称“阜阳猪”。主要分布于阜阳、涡阳、颍上、太和、蒙城、临泉、阜南等县,淮北市、宿县亦多有此猪。其外貌特征:体型较大,体躯较长,被毛黑色,皮薄毛稀,嘴筒长而有横行皱纹,额部有纵行皱纹,耳大下垂,腹稍大略下垂,乳头8对以上。成年公猪体重100~150公斤,母猪90~140公斤。经产母猪窝产活仔10~14头,育肥猪8~9月龄体重达90公斤。屠宰率73%,瘦肉率40%。具有耐粗,屠宰率高,肉质优良,油脂较多的特点。
〔新皖北猪〕
系1975年后,安徽省农牧部门组织大专院校和各级农牧生产单位,对杂种猪进行调查,针对体型不一,生长速度缓慢的缺点,选择一批体型较大、背腰平直、臀部丰满,体质结实,毛色全黑,含本地猪血统一半左右的种公、母猪,先集中在2个国营种猪场进行自群繁殖与选育,继而分散于7个国营农牧场开展横交建群,选育而成的偏于肉脂兼用型猪。12月龄公猪平均体重91.5公斤,母猪85.1公斤,乳头7对以上。经产母猪窝产活仔13.4头,10月龄育肥猪体重达110公斤左右,屠宰率73.54%。具有耐粗饲、耐寒、抗病,母性强,产仔、泌乳性能佳,和青饲为主的情况下繁殖性能仍较好的特性。
民国时期,安徽仅引进巴克夏和波中猪两个品种的良种猪,头数少,对安徽养猪业影响甚微。
建国38年间,安徽先后引进国外的良种猪有:约克夏猪、苏联大白猪、巴克夏猪、兰德瑞斯猪、克米洛夫猪、汉普夏猪等。同时,引入国内的良种有:哈白猪、新金猪、荣昌猪、内江猪、金华猪、新淮猪、宁乡猪、上海白猪、福安花猪等,共计18个品种、1801头。其中,对安徽养猪业影响较大的有9个品种。
〔中约克夏猪〕
原产于英国,含有中国猪血统,属肉脂兼用型品种。1955~1976年,安徽各地先后从上海、江西、浙江等省、市引进389头,内种公猪71头,因其杂交优势显著,颇受群众喜爱。70年代末,含有中约克夏猪血统的杂种猪,几遍及安徽城乡各地。80年代中期,饲养纯种中约克夏猪较多的有合肥市蜀山湖种猪场,和肥西县、六安市种猪场等。
〔大约克夏猪(俗称大白猪)〕
具有体型大、增重快,瘦肉率高的优良特性。60~70年代,滁县地区计引进65头,此后,各地不断引入,据现有资料统计,全省共有490头,内种公猪230头,以安徽省农科院畜牧所等单位饲养较多。
〔巴克夏猪〕
原产地英国,含有中国猪血统。民国4年(1915年)就输入安徽。建国后,安徽1956年从江苏、湖北、江西等省引进此种猪,至1976年先后共引入574头,内公猪近300头,分别放在阜阳地区九里沟种猪场、阜阳县插花种猪场和淮南市种猪场,进行饲养、纯繁、推广,杂交后代生长快,肉油多,兼之毛色又黑,一度深受群众欢迎,后因巴杂后代体型变小,体质变差,不耐粗饲,生长发育缓慢,渐为大约克夏猪所取代。·6 6 4·
〔兰德瑞斯猪(俗称长白猪)〕
原产地丹麦,属瘦肉型品种猪。70~80年代,安徽省的阜阳、滁县、六安、芜湖、合肥等地、市,相继由四川、江苏、湖北等省引入397头,内半数以上为种公猪。该品种现已遍及安徽各地,以江淮及淮北地区饲养最多。合肥蜀山湖猪场及安徽省农科院畜牧所试验场,繁育纯种长白猪。
〔杜洛克猪〕
原产地美国,属瘦肉型品种猪。1983年,安徽省从广东引入8头,由合肥市蜀山湖种猪场纯繁推广。滁县、芜湖等地区用杜洛克猪与定远猪和皖南花猪进行杂交,效果颇佳。1965~1987年,太湖、宿松、濉溪等县有关部门,也相继从广东引进推广。
〔汉普夏猪〕
原产地美国,属瘦肉型品种猪。1983年从广东引入,主要饲养于合肥市蜀山湖种猪场;滁县地区及太湖、宿松等商品猪基地县也饲养少量。因其在国内饲养历史短暂,对安徽环境适应力差,病亡多,其杂交后代数量少,但杂种优势表现良好。
〔苏联大白猪〕
属大型肉脂型猪。1956年首次从吉林引入,全省先后共引进1097头。该品种体格硕大,四肢粗壮,生长发育快,适于放牧,耐粗饲,适应性强,繁殖力高,杂交后代表现良好,为安徽各地所喜爱。自80年代以来,瘦肉型猪日益畅销,大肥猪不受市场欢迎,苏白猪数量锐减,现已无存。
〔克米洛夫猪〕
原产地苏联,为肉脂兼用型猪。60年代引入,主要分配在定远猪产区,与定远猪杂交,也曾显示杂种优势。
〔荣昌猪〕
原产地四川省荣昌县,属中国西南小型早熟肉脂型猪。1957年首次引入。1959年,宣郎广农场引进荣昌公猪91头、母猪94头,3年共繁殖纯种仔猪2100头,除自养外,还向宣城、郎溪、广德、芜湖、合肥等市、县推广600多头。至1963年该场纯种荣昌公、母猪发展到169头,育肥猪中30%以上为荣昌猪。
〔内江猪〕
原产地四川省内江市。属中型肉脂型猪,体型较大、体躯宽深、被毛全黑,头小腿短,屠宰率高。1957~1982年,安徽共计引进438头,杂交后代表现良好,兼之被毛全黑,群众颇为喜爱。由于头额部呈块状深皱褶,故俗称“盖子猪”。
安徽省的猪种改良历史较久。早在民国时期,就开始引进巴克夏、波中猪对安徽地方猪进行杂交,但未见成效。建国38年间,安徽猪种改良选育工作,经过引种示范、初步杂交利用,到有计划地改良选育两个阶段。50年代初,安徽引进少量的约克夏和巴克夏种公猪,分配给各专、县农场家畜配种站,对群众母猪配种作经济杂交示范。阜阳地区约杂一代猪,体型变大,头较宽短,身长背宽,臀较丰满。成年猪平均体重107.5公斤,体高64.92厘米,身长、胸围各为124.28及116.61厘米。母猪6~7对乳头,窝产仔猪9.3~11.3头,初生仔猪窝重9.05~10.94公斤,断奶窝重174.8公斤。10月龄肥猪活重96.54公斤,平均日增重321.5克,屠宰率74.23%,膘厚油多,农民甚是喜爱。50年代中期,省农牧部门多·7 6 4·批次引进以中约克夏、巴克夏猪为主,兼用苏联大白猪、哈白猪、新金猪、四川荣昌猪、内江猪等国内外良种猪,建立种猪场进行纯繁扩群,分配各地推广经济杂交,利用杂种优势获取体膘厚、生长快的杂交猪,适应猪肉外贸出口需求和社会需要。当时,安徽各地方品种的血统较纯,杂交优势甚显,深受群众欢迎,推广颇速。1974年颍上、阜阳两县约克夏杂交母猪分别各占该县母猪、肥猪总数的44%和55.38%。又重点调查定远县4个公社共养母猪958头,内巴杂母猪408头、占42.58%。其中邻近城市及公路的两个公社,分别为76.7%和50%;交通闭塞的两个公社,分别为32.6%和31%。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安徽“养猪热”期间,各地纷纷引进国内一些地方品种和培育的品种猪,如太湖猪、金华猪、宁乡猪、福安花猪、上海白猪、新淮猪、新金猪、哈白猪,广泛进行经济杂交,除交通闭塞的偏僻山区外,迅速遍迹安徽各地,渗及各优良地方品种。由于种源混乱,品种繁杂,数量庞大,分布面广;虽对安徽地方猪的体型体质、生长发育、肥猪活重有所改善提高,但盲目引种,随意杂交,品种混杂,造成安徽地方猪的品质特性下降的负面影响很大,甚至有些品种濒临灭绝的境地。据1974年调查,阜阳猪、定远猪产仔多的特性下降,两地分别由1956年的窝产仔猪13.87头和12头,下降至9.97头和9.98头;定远纯种母猪仅存21%,阜阳地区的“虎头”猪几乎绝迹;皖南花猪、六白猪也是混血严重,亟待提纯、保种。
70年代中、后期,安徽各地依据省猪种改良区域规划,开展地方猪的选育、保种。1981年,省农、商、科研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培育的新皖北猪、新圩猪,及选育保种的皖南花猪、定远猪、六白猪,分别进行胴体品质测定。1985年,《定远猪选育技术报告》确定,“经过选育的定远猪,体型外貌已基本一致,保持了原有的特征特性;皖南花猪的系统选育,历经9年,对皖南花猪6个家系进行测定结果,说明皖南花猪选育猪群种质已趋一致。
80年代,安徽为推广“三化”养猪,发展瘦肉型商品猪,又引进长白猪、大约克夏猪、杜洛克猪和汉普夏猪。长白猪已遍及安徽各地,是长江以北地区“三化”养猪的主要父本之一。据调查,长白公猪与安徽地方品种猪杂交一代,都能表现出一定的杂交优势。但其效果与饲养条件密切相关,在较好条件下,生长速度较快,体长瘦肉多;否则,生长慢,饲养期长,体型瘦小。在饲料条件较好条件下,长白与定远猪杂交一代,平均日增重447.1克,屠宰率75.3%,分割瘦肉率比例31.9%,分别比同等条件下的纯种定远猪提高12.2%、5.7%和3.6%。长白猪与皖北黑猪杂交一代,日增重496克、屠宰率73.2%、分割瘦肉率比例30.9%、胴体长84.5%、眼肌①面积28.12平方厘米,比纯种皖北黑猪分别提高8.8%、11.1%、3.1%7.91~10.0平方厘米。长白猪与皖南花猪杂交一代,也显类似的杂交优势。大约克夏猪也几遍布全省,为皖南花猪地区“三化”养猪的常用“父本”。在皖北,约克夏×本地猪杂交组合,效果亦佳。杜洛克和汉普夏猪,于80年代中期引入安徽,主要分布于各瘦肉型商品猪基地县,由于入境时间短,适应性较差,各地正在试用观察。
建国38年间,通过与引进的约克夏、巴克夏种猪杂交的江南圩猪,和由巴克夏、约克夏、新金猪等种猪与皖北“虎头”猪的杂交猪,经两地群众20多年的自行选育,均已形成一种被毛全黑,体型较大,体质结实,耐粗饲,抗病力强,生产性能明显提高的杂种猪群,广泛分布于皖北猪和沿江圩猪产地。然而杂种猪群的遗传性尚不稳定,遗传差异大,变异较复·8 6 4·
①猪胴体最后肋骨处,背长肌的横切面形似眼睛的肌肉面积,其面积大小与瘦肉率呈正相关。杂,70年代中期,华东猪育种协会,将其列为新猪种选育对象。阜阳、芜湖两地农牧部门与有关县场单位,在省农林局及凤阳农校协作下,组成育种协作组织,通过多年的试验研究和培育,两杂种猪群的遗传性已趋于稳定,生产性能大有提高;至80年代中期,进入“保种”、“选育”提高阶段。六白猪的选育,始于1984年,至1987年仍处于群众组织选留纯种阶段。1987年,徽州地区的皖南花猪纯种母猪已发展到2万多头,成为安徽数量最多,纯度最高的一个地方品种。
安徽省农科院畜牧所、安徽农学院畜牧兽医系和肥西县种猪场协作,进行皖南花猪多元杂交试验,探索安徽农村是否适宜推广三元杂交,和应用母本猪生产符合外销需求的瘦肉型商品猪的途径。
三、饲养技术
安徽农村养猪,在1955年以前私有私养时期,大都沿袭传统喂养方法,而因地域环境、农作制度、经济条件及生活习惯的不同存在差别。山区、平原、圩畈地区,多为舍饲或以舍饲为主的半牧半饲;丘陵、山岗地带多为放牧。私人养猪的猪圈,多为土墙草顶或竹木结构的简陋矮棚,大都建于门前、屋后或房侧,土砌围墙,砖石铺地。淮北平原地区,虽以舍饲为主,但过去猪舍较少,多拴于门前树下饲养;皖东丘陵地带,多习惯于白天专人集中村猪群牧或系饲于屋前树下,晚归各户夜息于厨房灶下草堆处,在政府“养猪建圈、积肥增产”的号召推动下,猪舍逐年增多。皖南花猪产区的猪圈,竹木编墙,竹排垫地,圈形似楼栏,四壁无窗洞,竹垫下积肥。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农户,猪舍多建于后院或门前打谷场一角,墙脚、地面多用砖石砌铺,圈内或圈外运动场(俗称游圈),置一食槽;食槽对侧地面高燥处,夏垫土,冬垫草,供猪睡卧;食槽两侧地面低斜,游圈拐角开一小洞,外有接粪尿、污水的积肥坑;游圈一隅有的还挖一水池,供猪暑天沐浴降温。
饲料。精饲料淮北平原主要为麦麸、甘薯及其藤、叶;淮南、江南水稻地区,多为米糠、大麦糠、爬豆、泥豆;山区、丘陵多为杂粮;城镇郊区,多为残羹、剩饭、泔水、豆渣、粉渣及酒糟等。青粗饲料,一般是野菜、野草、水草、人工放养“三水一萍”和种植牛皮菜、聚合草等,以及可供饲用的灌丛树木的嫩枝和树叶。对于青粗饲料的采集、调制、收贮与利用,农村历来普遍重视,尤以山区做得细致讲究。皖南山区农民,一般只采用青料的幼嫩部分喂猪,同时采取洗净、切碎、晒干,并搓研成色香味俱佳的青饲料粉,借以长期贮藏备用;有的将采集的青饲料淘洗、切碎、煮熟后,置于缸中发酵成微黄色带酸香味的饲料,随时取用喂猪,熟贮时间可达3~4个月之久。皖南山区群众,也普遍采回青绿饲料,捡去泥土、水洗切碎、煮熟后拌以糠麸喂猪,夏季隔一日一夜待其冷凉,冬季隔半日待其凉至微温时饲用,俗谓“夏天吃冷的,冬天吃滚的(热的)”;群众也习惯用发酵饲料喂猪;还注意将树叶(如五倍子叶等)野草(如蕴草等),大量采集晒干,保持青绿颜色,加工揉碎,去其粗纤维,缩小体积贮存,备作冬季饲料。另外,山区群众利用田埂隙地,栽培青绿饲料亦颇普遍,大都栽种苦荬菜、莴苣、空心菜、苋菜、洋地菜、萝卜等;有的利用洋地菜与苦荬菜轮作,洋地菜、苦荬菜每亩面积可剥菜叶2500~5000公斤,一年四季均可剥叶喂猪;有的种植胜利百号甘薯专收藤叶喂猪,每亩每次可割藤叶1500公斤,割后加施人粪尿等速效肥料可连割6个月,藤叶产量达1.8万公斤;也有以玉米、苦荬菜、苋菜、南瓜和萝卜等套种轮作收取果、根、茎、叶·9 6 4·喂猪。沿江湖沼水网地区,群众打涝水草喂猪非常普遍,多为半劳力利用早晚时间随捞随喂,喂时用刀切短寸许放入食槽,拌以米糠或大麦糠喂猪。大都春天利用野菜野草,夏秋期间利用水草,冬天则利用干贮的水草。
在农业“合作化”、“公社化”运动中,安徽各地各部门先后办起集体养猪场,猪场“一哄而起”,使原来不充裕的饲料资源益显紧张,绝大多数猪场不得不采取“有啥喂啥”品种单一的粗放喂法。1978年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安徽养猪恢复“私有私养”形式,逐步地由传统的农家副业,转变为商品性生产;加之“三化”养猪的推广,配(混)合饲料与添加剂的推广应用,农村养猪日益追求经济效益,摆脱传统喂法,向商品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建国前历来把饲养种公猪,视为鄙贱的职业,故多为鳏寡老人饲养,群众称之“绝猪”。建国后逐渐扭转这种错误认识。种公猪的选择与饲养,一般不选头胎母猪产的仔猪,大都选留壮年母猪4~10胎中,头数较多、发育均匀的仔猪做种公猪。选留标准:头大额宽、前胸发达,骨骼发育完善,背腰宽平而直,臀大而圆,四肢坚实,前肢开张,后肢粗壮,直而有力,睾丸大小一致匀称。在饲养管理上,多为常年喂给精料搭配少量青粗饲料,日喂三次,用量1~2公斤不等,料的种类为麸皮、米糠、磨碎的大麦、黄豆、爬豆、泥豆、豆饼、玉米粉、豆腐渣等,普遍喂以食盐促进食欲。饲养方式因地区而不同,有的常年置于圈内饲养,有的无圈,白天拴于屋外,夜晚拉入屋内。配种时,通常将公猪赶往母猪处,亦有把母猪赶至公猪处配种。夏季配种多在早、晚凉爽的时候,配种前喂得少,配种后再喂饱;养公猪户对平时的管理较注意,夏季每天将种猪洗涮两次,冬季每天用竹帚扫刷2~3次,促使驯服,听人指挥。
母猪的选留,多从母猪第4~10胎中,选留产仔多而发育匀称的仔猪作种母猪。选留标准各地不完全一致,但一般要求:头要宽短,咀团肯吃,体躯要长,腰硬而直,臀部宽大,四肢直立,尤其后肢要向外开张,腹不下垂,乳头8对以上,发育均匀对称。母猪的饲养一般都比较粗放,怀孕前期仍然放牧饲养或给以大量的青粗饲料,春饲野菜,夏喂水草,秋冬饲山芋叶及花生叶等;怀孕后期,多半在产前30~20天,开始增喂精料,直到产后1个月为止。产前精料以大麦为主,亦有喂黄豆或爬豆者,豆类多磨碎煮熟后饲给。产后以黄豆磨成浆状或调大麦粥喂给,也有喂饼类的。一般俟仔猪惯吃饲料后,即减或停止供应精料。母猪缺奶,则喂煮熟的虾、鱼、蚌肉或糯米粥作催乳剂,也有用鸡汤或大肠煮汤催奶的。母猪临产时,一般任其自行分娩,仅于产后将胎衣取走,免被母猪吞食;管理较好的,打扫一处干净地方,铺上软干草作产房,专人守候母猪分娩;仔猪生下来,即先掏掉咀里粘液,再用干草或干布擦干身上的粘液,将小猪放入盛有软草的篾筐中,待其全部产完后,始任其哺乳。
仔猪生下来后,即视其大小强弱,帮助其认定乳头吃奶,注意哺吸初乳,7天之内随其母猪在栏内饲养;7天后,让仔猪自由出入栏旁小门奔跑活动;10~20天之间,便开始以炒熟的大米粒、大麦粒、玉米渣或生的高梁粒诱导仔猪吃食,俗称“磨生”,经过4~5天训练,即正式开食,群众称之为“上盆”,喂以稀米粥、或麸皮、豆渣相拌煮成的稀糊状饲料与母猪分槽饲养。哺乳期间,还喂以鲜嫩的青菜叶,锻练仔猪的消化能力。不留种的仔猪,一般在45天左右去势后出售。·0 7 4·
各地育肥猪喂料多采取“两头好、中部差”(仔猪料好、架子猪料差、肥育猪料又好)的分段喂饲方法。粗放喂法和母猪相类似。断奶初期单喂菜稀饭,以后喂草的数量大增,每天精料增加到1.25~1.5公斤左右,日分3次喂给,俗称为“拖架子”阶段。到体重达40~50公斤时,精料量又增加到3公斤上下。拖架子阶段给料少,发育受阻,生长缓慢,成肥时间长,饲养成本高,出栏效益低。80年代,随着科学养猪技术的推广普及,各地不再采用“拖架子”的方法,而采取以精料为主的“一条龙”的肥育饲养方法,改过去饲料单纯为饲以配(混)合饲料,改喂煮熟青料为给饲青绿鲜料,改稀料喂饲为半干半湿料饲养,并用矿物质、微量元素及抗生素作饲料添加剂,因而育肥猪增长速度快,饲料报酬高,缩短肥育期,饲养成本低,提高了养猪经济效益。
四、商品猪基地1984年8月,报经国家农业部批准阜阳、长丰两县为国家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由部、省、地、县共同投资联合建设。1985年,省人民政府决定增建蒙城、凤阳两个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由省、县两级合资兴建。当年5月,阜阳县瘦肉型商品猪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依据“全国瘦肉型猪生产会议”精神,提出“繁殖体系”的“五改”技术措施,即“改本交为人工授精,改单一饲料为配合饲料,改熟食稀喂为生食干喂,改吊架子为一条龙喂法,和改喂大肥猪的习惯为育肥体重至75~100公斤屠宰”。县商业收购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瘦肉型优价和加价措施,促进基地县的建设。以上4个基地县,坚持边生产、边建设。1985年,共选留地方良种母猪1.22万头,引进良种公猪185头,繁育杂交一代猪7.92万头,出栏瘦肉型猪3.23万头。1986年,全省建立“三化”养猪点709个,选留地方良种母猪9.4万头,人工授精母猪2.3万头,繁育杂交一代猪37.3万头,出栏瘦肉型猪287.4万头。至1987年底,阜阳、长丰两基地县拥有瘦肉型长白种公猪124头和308头,各占两县种公猪总数的62%和75.5%;良种母猪1.8万头、4.7万头,分别占能繁母猪总数的74.5%、81.9%;出栏瘦肉型商品猪11.6万头和10.2万头,分别占两县当年出栏猪22.2万头、21.64万头的52.3%和47.2%;全年两县猪肉产量由1984年的3.14万吨增至3.825万吨,增长21.82%。1987年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发出皖政[ 1987] 96号通知,决定有计划、分阶段增建颍上、利辛、宿县、灵璧、泗县、五河、凤台、寿县、霍邱、太湖、望江、肥东、肥西、濉溪、当涂、歙县等16个瘦肉型商品猪基地县,进一步发展商品猪生产,保证供应市场猪肉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