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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养鱼,历史上安徽广大农村视为副业。据1958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池塘有300多万亩。大部池塘集中在沿江、沿淮29个县、市,面积占全省池塘总面积的3/4,产量占全省池塘产量的85%以上。由于绝大多数池塘分散在农村田间或村前屋后,且为一村一户所有,塘小、浅、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池塘养鱼的发展。
由于天然水产资源不断遭到破坏,水产品日趋见少,市场供应紧缺,池塘养鱼,才逐步突出出来。1957年,全省池塘养鱼水面达131万亩,占全省养鱼总面的50%左右,产鱼5.2万吨,占全省水产总产量48.5%。1958~1965年间,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至1964年,全省池塘养鱼面积减少到26.57万亩,产鱼2.5万吨。“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整个水产事业来说,遭受严重破坏,但池塘养鱼有所发展。据1975年统计,全省池塘养殖水面达232.6万亩,约占全省已养水面的1/3,产鱼5.6万吨,占养殖总产量的66.7%。
1979年以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池塘养鱼发展迅速,不少地方结合农田建设,挖塘抬塘建新塘,治水加深改老塘,扩建鱼塘面积,从1980年起,在国家的扶持下,有计划地建设了3.1万多亩精养塘。1985年,池塘养鱼面积扩大到244.5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44.8%,养殖产量达7.8万吨,占全省养殖总产量的45%,平均亩产鱼32斤。从1979年~1985年的7年间,养殖面积增加73万亩,养殖产量增加5.7万吨,其中池塘产量占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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