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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城郊渔场
城郊渔场,属集体渔业的一种类型。
1979年起,国家在合肥、淮南、淮北、芜湖、蚌埠、安庆、马鞍山、铜陵等8个省辖市投资570多万元,建设稳产高产鱼塘14300多亩,同时在6个地辖市和15个市辖县郊发展大水面粗养商品鱼基地。
1983年统计,全省城郊(镇)区养鱼水面达127万亩,比1979年增加3.8倍,养鱼产量达32400吨,比1979年增加4.9倍。8个省辖市人均年食鱼水平达3公斤,比1979年增加4倍多。这些养鱼基地,实行渔牧结合、渔菜结合、渔禽渔副结合,主攻精养高产,既促进了畜禽业、种植业和工副业的发展,又增加了猪、鸡、鸭、蛋、牛奶、蔬菜、豆制品的产量,对改善了城市水产等副食品供应起着积极作用。
详见下页表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