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劳动力耕地生产机具
一、劳动力
1949年底,全县农村有劳力107338个,其中男劳力64937个,女劳力42401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4.98亩。男劳力承担种田,女劳力承担家务。妇女在农活大忙季节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农村劳动力90%以上是文盲或半文盲,其生产技术全靠长辈口传身教。
50年代,全县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妇女逐渐从家务中解脱出来,与男劳力同工同酬,一般中青年妇女每年出勤在 150个劳动日左右,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1957年,全县农村劳动力120733个,其中男劳力78870个,女劳力41863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4.97亩。
60~70年代,农业科学技术普遍推广和应用,劳动力的文化素质逐步提高。1977年,全县农村有劳动力155800个,其中男劳力111229个,女劳力44571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3.32亩。
80年代后,本县农村中部分劳动力转向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1985年,全县农村有劳力197346个,其中男劳力117096个,女劳力80250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2.61亩。
1990年,全县农村有劳力248448个,其中男劳力138504个,女劳力109944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2.05亩。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林牧渔业197902个,占劳动力总数83%,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其它行业的40064个,占劳动力总数17%。
二、耕地
民国8年(1919年),全县耕地面积567392亩,其中经济耕地(熟地)面积457704亩,牧地5450亩。民国22年有熟地459350亩,荒地108042亩。民国35年有熟地464309亩。民国38年,耕地(熟地)面积增加到534011亩(其中水田510204亩,占耕地面积95.5%,旱地23807亩),人均1.92亩。
1951年土地改革后,农民积极开荒垦种,至1953年,耕地600525亩,达历史最高水平(其中水田551065亩,旱地49460亩),平均每年增加耕地16630亩。1954年后,由于退耕还林、还草,经济建设、水利兴修、筑路、洪涝灾害毁坏等因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跃进”时期,下降幅度最大,至1970年平均每年减少4300余亩。1971年后,耕地面积稳定在51~52万亩之间。1985年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图上量标耕地面积为 74.68万亩(其中包括农民自留地 、开垦的荒地及没上报的耕地)。
1985年后,农村建房、办厂等乱占耕地现象日趋严重,加之人口增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至1990年,全县耕地面积509912亩,其中水田473040亩,旱地36872亩,人均只有0.99亩。
1949~1990年年末耕地面积及使用情况表
表1—6
三、生产机具
传统农具县传统耕作农具有犁、耙、耖、四齿钉耙、锄头、铁锹等,收获用镰刀、毛镰刀、连枷、稻桶(斛桶)、石滚等,排灌用手摇木质龙骨水车和脚车等;农副产品加工用木砻、土砻、石臼、石磨、竹筛以及棉花轧子机、弹花弓等;运输用扁担、抬杆、箩筐、木制独轮车、水运小木船等。
耕作机械1958年,开始购置2台大中型农用拖拉机,动力36.7千瓦,并配置2台机引农具。1962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7台/110.2千瓦,机引农具7台。其间,因田块小,大型拖拉机难以操作,大部分时间被闲置或作为运输工具。1967年,开始推广使用小型拖拉机,购置11台/64.6千瓦,机引农具11台,实现机耕面积600亩。70年代,大中型耕作机械发展较快,1973年全县有拖拉机455台(其中小型手扶拖拉机411台),总动力4083.6千瓦,机引农具669台(小型639台),机耕面积增加到10.01万亩。1977年,全县有拖拉机1433台(小型1315台),总动力14674.9千瓦,机引农具1847台,机耕面积27.05万亩。1978年,购置机耕船和水稻插秧机,但适应性差未能推广。1979年,全县拖拉机1504台/15042.9千瓦,机引农具2408台,机耕面积达29万亩。80年代,耕作机械向中小型方向转化。生产责任制后,集体许多拖拉机被闲置或作它用,1981年机耕面积降到10.7万亩。1988年,县农机厂试制成功“七五”攻关项目——“神牛牌”新型水田耕整机,适应性较强。1990年全县耕作机械6245台/42332千瓦(其中耕整机666台/1958千瓦),机耕面积恢复到27.12万亩,机耙面积19.87万亩。
收获机械1958年,国家调拨给本县2台康拜因机械,进行收获作业,受外部条件限制未能推广。1970年,开始生产脱粒机,并推广281台。1971年,全县脱粒机猛增到2810台。1973年,使用人力打稻机4707台,机动脱粒机减至230台。1977年,宣城地区调拨给本县10台小型割晒机,并派人现场操作表演。80年代,各种收获机械逐年增加,1985年,脱粒机增至3934台,人力和电动打稻机19016台。1989年9月,县蒲桥示范繁殖农场购置1台“湖州4型”小型联合收割机,日作业量200亩。1990年,全县脱粒机8160台,人力和电动打稻机40000余台,机械年脱粒量达29.24万吨,占全县总脱粒量的90%以上。
排灌机械1952年,本县开始机械排灌作业。是年,引进美国柴油机8台,水泵8台。1958年,在下林都圩兴建第一座排灌站,装机4台/100千瓦,有效灌溉面积1.8万亩。1962年,推广电动排灌。1967年,全县柴油机174台,电动机139台,水泵283台。1973年,全县柴油机397台/5642.6千瓦,电动机581台/8157.8千瓦,水泵1020台。80年代,排灌机械特别是小型排灌机械迅速发展。1985年,柴油机517台/7513.9千瓦,电动机9775台/17661.2千瓦,水泵9949台。1990年,柴油机1256台/13662千瓦,电动机43620台/86969千瓦,水泵43294台。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961年,开始使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全县推广碾米机5台、磨粉机11台、轧花机3台。1966年装置榨油机7部。1970年购置饲料粉碎机14部,并在茶场配置制茶机械。1975年,全县有碾米机545台、磨粉机270台、轧花机233部、榨油机24部、饲料粉碎机61部。80年代,粮食精加工机械迅速增加,小型私营加工机械应运而生。1985年,全县碾米机719台、磨粉机429台、轧花机119部、榨油机81部、饲料粉碎机87部、揉茶机77部。至1990年有碾米机987台、磨粉机472台、轧花机98部、榨油机91部。饲料粉碎机351台、淀粉加工机574部。
植保机械1960年代中期,开始用点头喷粉器,后相继发展为单管喷雾器、手摇喷粉器、压缩喷雾器。1958年,兴起采制土农药,群众自制施药器具数十种,计万余件,但使用不便,效率低被废弃。60年代,推广“552丙型”、“工农16型”压缩喷雾器,被普遍使用。1966年各种植保器械达1133部。1975年,开始使用以汽油为动力的担架式“工农36型”高效机动喷雾器5部。80年代,农户普遍使用压缩喷雾器,机动喷雾器多被闲置或废弃。1983年,引进“东方红018型”背负式喷雾机17台,使用量较少。1985年,全县植保器械总量为14912部,其中机动喷雾机31部。1990年开展科技兴农,大搞技术承包,机动喷雾机被起动使用,全县各种植保器械43465部,其中机动喷雾(粉)机40台/102千瓦。
运输机械1961年,全县开展使用胶轮平板车替代传统肩挑手推(木质独轮车)。是年,全县有270辆进行运输;之后,拖拉机利用农闲时间也进行运输。1975年,首批引进农用载重汽车7辆/612千瓦。1977年,购置机动运输船18艘。80年代运输机械发展较快,1980年全县有载重汽车41辆/3599千瓦,机动运输船64艘。1985年全县已有胶轮平板车10555辆,农用运输汽车145辆/11062千瓦,机动运输船372艘/7148吨位,兼营运输拖拉机604台,年运输作业量达1284万吨公里。1990年,全县有农用载重汽车171辆/11342千瓦,机动运输船493艘/7294吨位,农用运输车161辆,各种拖车1502辆,年运输作业量3942万吨公里。
农机管理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内设农机小组,负责农机管理。1973年5月,成立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并相继设立“管、供、修”机构。1978年,各公社陆续建立农机管理服务站,负责农机经营、技术培训、安全监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1979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05人。1983年,农业机械管理局撤销,成立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属县经济委员会管理。1985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452人。1988年,黄墓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获国家农牧渔业部农机化司授予的“全国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农机站(简称)划归县农牧渔业局管理,多年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592人,同时推广SI95柴油机节能改造技术,获国家农牧渔业部授予的“全国农村能源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并连续5年被省农业机械局评为“农业综合先进县”。若千年份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
表1—7
1949年底,全县农村有劳力107338个,其中男劳力64937个,女劳力42401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4.98亩。男劳力承担种田,女劳力承担家务。妇女在农活大忙季节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农村劳动力90%以上是文盲或半文盲,其生产技术全靠长辈口传身教。
50年代,全县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妇女逐渐从家务中解脱出来,与男劳力同工同酬,一般中青年妇女每年出勤在 150个劳动日左右,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1957年,全县农村劳动力120733个,其中男劳力78870个,女劳力41863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4.97亩。
60~70年代,农业科学技术普遍推广和应用,劳动力的文化素质逐步提高。1977年,全县农村有劳动力155800个,其中男劳力111229个,女劳力44571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3.32亩。
80年代后,本县农村中部分劳动力转向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1985年,全县农村有劳力197346个,其中男劳力117096个,女劳力80250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2.61亩。
1990年,全县农村有劳力248448个,其中男劳力138504个,女劳力109944个,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2.05亩。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林牧渔业197902个,占劳动力总数83%,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其它行业的40064个,占劳动力总数17%。
二、耕地
民国8年(1919年),全县耕地面积567392亩,其中经济耕地(熟地)面积457704亩,牧地5450亩。民国22年有熟地459350亩,荒地108042亩。民国35年有熟地464309亩。民国38年,耕地(熟地)面积增加到534011亩(其中水田510204亩,占耕地面积95.5%,旱地23807亩),人均1.92亩。
1951年土地改革后,农民积极开荒垦种,至1953年,耕地600525亩,达历史最高水平(其中水田551065亩,旱地49460亩),平均每年增加耕地16630亩。1954年后,由于退耕还林、还草,经济建设、水利兴修、筑路、洪涝灾害毁坏等因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跃进”时期,下降幅度最大,至1970年平均每年减少4300余亩。1971年后,耕地面积稳定在51~52万亩之间。1985年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图上量标耕地面积为 74.68万亩(其中包括农民自留地 、开垦的荒地及没上报的耕地)。
1985年后,农村建房、办厂等乱占耕地现象日趋严重,加之人口增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至1990年,全县耕地面积509912亩,其中水田473040亩,旱地36872亩,人均只有0.99亩。
1949~1990年年末耕地面积及使用情况表
表1—6
三、生产机具
传统农具县传统耕作农具有犁、耙、耖、四齿钉耙、锄头、铁锹等,收获用镰刀、毛镰刀、连枷、稻桶(斛桶)、石滚等,排灌用手摇木质龙骨水车和脚车等;农副产品加工用木砻、土砻、石臼、石磨、竹筛以及棉花轧子机、弹花弓等;运输用扁担、抬杆、箩筐、木制独轮车、水运小木船等。
耕作机械1958年,开始购置2台大中型农用拖拉机,动力36.7千瓦,并配置2台机引农具。1962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7台/110.2千瓦,机引农具7台。其间,因田块小,大型拖拉机难以操作,大部分时间被闲置或作为运输工具。1967年,开始推广使用小型拖拉机,购置11台/64.6千瓦,机引农具11台,实现机耕面积600亩。70年代,大中型耕作机械发展较快,1973年全县有拖拉机455台(其中小型手扶拖拉机411台),总动力4083.6千瓦,机引农具669台(小型639台),机耕面积增加到10.01万亩。1977年,全县有拖拉机1433台(小型1315台),总动力14674.9千瓦,机引农具1847台,机耕面积27.05万亩。1978年,购置机耕船和水稻插秧机,但适应性差未能推广。1979年,全县拖拉机1504台/15042.9千瓦,机引农具2408台,机耕面积达29万亩。80年代,耕作机械向中小型方向转化。生产责任制后,集体许多拖拉机被闲置或作它用,1981年机耕面积降到10.7万亩。1988年,县农机厂试制成功“七五”攻关项目——“神牛牌”新型水田耕整机,适应性较强。1990年全县耕作机械6245台/42332千瓦(其中耕整机666台/1958千瓦),机耕面积恢复到27.12万亩,机耙面积19.87万亩。
收获机械1958年,国家调拨给本县2台康拜因机械,进行收获作业,受外部条件限制未能推广。1970年,开始生产脱粒机,并推广281台。1971年,全县脱粒机猛增到2810台。1973年,使用人力打稻机4707台,机动脱粒机减至230台。1977年,宣城地区调拨给本县10台小型割晒机,并派人现场操作表演。80年代,各种收获机械逐年增加,1985年,脱粒机增至3934台,人力和电动打稻机19016台。1989年9月,县蒲桥示范繁殖农场购置1台“湖州4型”小型联合收割机,日作业量200亩。1990年,全县脱粒机8160台,人力和电动打稻机40000余台,机械年脱粒量达29.24万吨,占全县总脱粒量的90%以上。
排灌机械1952年,本县开始机械排灌作业。是年,引进美国柴油机8台,水泵8台。1958年,在下林都圩兴建第一座排灌站,装机4台/100千瓦,有效灌溉面积1.8万亩。1962年,推广电动排灌。1967年,全县柴油机174台,电动机139台,水泵283台。1973年,全县柴油机397台/5642.6千瓦,电动机581台/8157.8千瓦,水泵1020台。80年代,排灌机械特别是小型排灌机械迅速发展。1985年,柴油机517台/7513.9千瓦,电动机9775台/17661.2千瓦,水泵9949台。1990年,柴油机1256台/13662千瓦,电动机43620台/86969千瓦,水泵43294台。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961年,开始使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全县推广碾米机5台、磨粉机11台、轧花机3台。1966年装置榨油机7部。1970年购置饲料粉碎机14部,并在茶场配置制茶机械。1975年,全县有碾米机545台、磨粉机270台、轧花机233部、榨油机24部、饲料粉碎机61部。80年代,粮食精加工机械迅速增加,小型私营加工机械应运而生。1985年,全县碾米机719台、磨粉机429台、轧花机119部、榨油机81部、饲料粉碎机87部、揉茶机77部。至1990年有碾米机987台、磨粉机472台、轧花机98部、榨油机91部。饲料粉碎机351台、淀粉加工机574部。
植保机械1960年代中期,开始用点头喷粉器,后相继发展为单管喷雾器、手摇喷粉器、压缩喷雾器。1958年,兴起采制土农药,群众自制施药器具数十种,计万余件,但使用不便,效率低被废弃。60年代,推广“552丙型”、“工农16型”压缩喷雾器,被普遍使用。1966年各种植保器械达1133部。1975年,开始使用以汽油为动力的担架式“工农36型”高效机动喷雾器5部。80年代,农户普遍使用压缩喷雾器,机动喷雾器多被闲置或废弃。1983年,引进“东方红018型”背负式喷雾机17台,使用量较少。1985年,全县植保器械总量为14912部,其中机动喷雾机31部。1990年开展科技兴农,大搞技术承包,机动喷雾机被起动使用,全县各种植保器械43465部,其中机动喷雾(粉)机40台/102千瓦。
运输机械1961年,全县开展使用胶轮平板车替代传统肩挑手推(木质独轮车)。是年,全县有270辆进行运输;之后,拖拉机利用农闲时间也进行运输。1975年,首批引进农用载重汽车7辆/612千瓦。1977年,购置机动运输船18艘。80年代运输机械发展较快,1980年全县有载重汽车41辆/3599千瓦,机动运输船64艘。1985年全县已有胶轮平板车10555辆,农用运输汽车145辆/11062千瓦,机动运输船372艘/7148吨位,兼营运输拖拉机604台,年运输作业量达1284万吨公里。1990年,全县有农用载重汽车171辆/11342千瓦,机动运输船493艘/7294吨位,农用运输车161辆,各种拖车1502辆,年运输作业量3942万吨公里。
农机管理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内设农机小组,负责农机管理。1973年5月,成立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并相继设立“管、供、修”机构。1978年,各公社陆续建立农机管理服务站,负责农机经营、技术培训、安全监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1979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05人。1983年,农业机械管理局撤销,成立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属县经济委员会管理。1985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452人。1988年,黄墓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获国家农牧渔业部农机化司授予的“全国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农机站(简称)划归县农牧渔业局管理,多年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592人,同时推广SI95柴油机节能改造技术,获国家农牧渔业部授予的“全国农村能源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并连续5年被省农业机械局评为“农业综合先进县”。若千年份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
表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