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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榨油业
建国前,油脂生产全靠木榨人工操作,每榨吃料350市斤左右,每百斤原料出油(头油、二油)30余斤,日打二响,产油200余斤。经营方式有以料换油、代客加工、自产自销三种。建国后,全面实行技改,取消牛碾,改木榨为机榨,进行一系列设备更新,采用“小条排”(在95型榨油机2、3、4节圆排上装置小条排)及有机溶剂进行油料浸泡溶解等技改,扩大油路,提高出油率。全区1949——1987年,累计加工油脂67007吨,年均加工量1763.34吨。其中50年代加工油脂4652吨,年均加工465.2吨;60年代加工6494吨,年均加工649.4吨;70年代油脂加工量上升到9649吨,年均加工964.9吨;80年代(截至1986年)加工量猛增到34915吨,年均4987.857吨。1987年,全区油脂加工量达11297吨,是1949年的61.1倍,为建国38年来年均加工量的5.4倍。全区共建有2个油厂15个车间,年加工能力共计46536吨。其中郎溪油厂生产的二级菜油获部优产品称号;宣城浸出油厂被称为“皖东南新兴的粮油加工中心”,年加工能力160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