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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绿化工作的指示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文件
总号〔1956〕56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绿化工作的指示
各地、市、县委,淮、矿、铁委,大学校党委,省属农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委各党组,群众团体各党组,省直属机关党委:
根据中央提出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我省具体情况,省委初步规划,从1956年开始,在七年内,把全省4700余万亩宜林的荒山荒地和一切可能种树的地方,都按照规格,有计划地种起树来,实现全省绿化。按照这一要求,计划在1956年造林2313836亩,截至3月17日统计,全省已造林1139103亩,占全年计划面积49.2%。这是绿化全省一个良好开端。但在当前绿化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各地造林的进度不平衡。金寨、枞阳两县目前已分别超额3.7%和27.2%,完成了今年的造林计划,六安专区已完成今年造林计划92%,而芜湖专区到目前为止,只完成计划9.3%。其次,有些地区的绿化机构尚未建立。有些地区虽已建立,但无人专管绿化工作。再次,是林木的种苗不足,造林规格尚未规定,林业技术没有大力推广,大荒山造林任务尚未分配。这些都影响了绿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了有效地解决上述各项问题,保证在七年内绿化全省,省委特作如下指示:
一、必须迅速地建立和健全各级的绿化机构,加强绿化工作的具体领导。从省到乡直至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要建立绿化委员会。一个大山区、一条铁路、一条公路干线、一条江、河、一个湖泊的沿岸,也要由沿线、沿岸的县和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绿化工作,在委员会下按片、按段建立绿化组织,分工负责。如我省境内的津浦铁路应由蚌埠专区会同蚌埠铁路分局组成绿化委员会,负责全线的绿化工作,并由沿路各县分段建立绿化组织,分工负责。我省长江沿岸,应由安庆和芜湖专区分别建立长江绿化委员会,领导沿江的绿化工作,并分别建立江南、江北绿化工作的组织,直到下面以县区乡为单位分工负责。淮河沿岸由阜阳、蚌埠、六安专区分别建立绿化委员会分工负责。其他各个大山区(如黄山、大别山、巢南山等),各条公路干线(如合浦路、芜屯路等),各个湖泊(如巢湖、瓦埠湖等)沿岸的绿化机构都要按上述办法建立起来。所有绿化机构都要配备三至五个干部专门负责设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干部来源主要是由各专区及有关部门抽调,不另增编制。各地绿化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各级政府的管理下和各级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各该管辖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发动群众,组织力量,调拨树种,指导育苗、栽培、养护和防治虫害,以及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总结和推广造林植树的先进经验等。为便于绿化委员会经常地检查绿化工作,各铁路、公路、河道沿线绿化委员会对经常外出检查的人员可发给证明文件,交通部门应给其乘坐车船的方便。
二、必须切实组织绿化力量,实行分工负责,划片包干。农村(包括小山区)中的绿化,主要是分配给各农业合作社负责。住在农村中的机关、部队和学校亦应分给一定任务。城市(包括郊区)、工矿区的绿化主要是由城市居民、郊区合作社和机关、部队、学校及工人负责。铁路、公路、航道两侧的绿化应由沿线农业合作社和附近的机关、部队、学校、道班工人负责。上述各单位应根据绿化任务进行具体规划,组织足够力量,按期按规格保证完成。大山区的绿化(如黄山、大别山),仅靠当地合作社和国营造林是不能完成的,必须由林业部门会同有关专、县进行勘测,由省、专绿化委员会把绿化任务分给各县包干,由各县从各个农业合作社适当的抽调力量组织远征造林队,负责营造。各县营造之森林,可以以县命名(如肥西林、无为林等)。各县应根据自己所分配的任务,进行规划,并在今年内做好造林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安部门亦应组织一批劳改犯前去大山区进行造林工作。
三、必须规定造林植树的规格和品种。农村和山区主要应营造用材林和经济林,村庄附近多种果树,淮北应注意栽植防风林。我们要求不仅使农村绿化、美观,而且要有很大经济收益,要达到保绿、保用、保吃(水果)。城市工矿区除应栽植园艺林,使城市绿化美观,郊区应多种植果木树以及还要在城郊附近选择一块至几块成片的地方栽养松柏林,使城市表现出雄伟的姿态。铁路、公路两侧主要应栽植树干大、寿命长的各种树木,每侧最少三至五行,做到常年青绿(落叶树与常绿树间种)。各县境内的线段可栽种各不相同的树种,以便分清县界,也便于检查比校。江、河、湖泊沿岸主要栽植耐水树木,长江沿岸,要求外坡栽柳、内坡栽松,做到堤外杨柳堤内松,一边杨柳一边松。两岸植树都要成林,至少各栽15行,使江岸常年青绿。其他河岸也要仿行。林业厅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作出规格品种的具体规定下达,各地也应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各种地区造林植树的规格品种的意见报林业厅备查,以便使全省绿化都能按规格进行。
四、必须大量采种育苗。所有农业社、城市工矿区、铁路、公路沿线,江、河、湖泊沿岸及山区,都应就地设立苗圃,并尽可能的就地采种,解决当地所需的全部树苗。树少的地区可以有组织的介绍到山区(县与县可直接介绍)采种。林业部门应在山区收购树种,进行调剂。优良果木树种还应从外省定购推广。除育苗外,还应采用直播插条的办法,以增加种苗,山上树木过多的地方也可适当移出一部分,以补育苗的不足。
五、必须加强林业技术指导工作。首先,各地必须注意总结和推广群众造林植树的先进经验。象歙县四季栽树的经验,应予推广。其次,林业部门应在林业重点地区逐步设立林业工作站,负责林业技术指导工作。第三,各地应从农业合作社抽调一定数量的人员,分批进行林业技术的短期训练,培养足够合作社绿化工作需要的林业技术人员。总之,要通过各种方法推广林业技术,要求做到包栽包活,把林木的成活率普遍提高到90%以上。
六、为发挥群众造林植树的积极性,各地应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情况下,广泛开展社与社(这是主要的)、乡与乡、县与县的造林植树竞赛运动。并要经常互相检查,定期观摩评比,做到有始有终。同时,对所有造林单位要一律实行谁种植、谁保护、谁收益的政策,以推动绿化工作的迅速开展。
以上各点,希各地和有关部门迅速进行检查和部署。今年造林植树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应努力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已经完成的仍应尽量栽植,争取更多的超过任务。同时,要在今年内尽可能地做好今后造林植树的各项准备。
各地部署和执行情况,除经常与省绿化委员会联系汇报外,应于四月底以前向省委作一次全面的报告。
1956年3月28日
总号〔1956〕56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绿化工作的指示
各地、市、县委,淮、矿、铁委,大学校党委,省属农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委各党组,群众团体各党组,省直属机关党委:
根据中央提出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我省具体情况,省委初步规划,从1956年开始,在七年内,把全省4700余万亩宜林的荒山荒地和一切可能种树的地方,都按照规格,有计划地种起树来,实现全省绿化。按照这一要求,计划在1956年造林2313836亩,截至3月17日统计,全省已造林1139103亩,占全年计划面积49.2%。这是绿化全省一个良好开端。但在当前绿化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各地造林的进度不平衡。金寨、枞阳两县目前已分别超额3.7%和27.2%,完成了今年的造林计划,六安专区已完成今年造林计划92%,而芜湖专区到目前为止,只完成计划9.3%。其次,有些地区的绿化机构尚未建立。有些地区虽已建立,但无人专管绿化工作。再次,是林木的种苗不足,造林规格尚未规定,林业技术没有大力推广,大荒山造林任务尚未分配。这些都影响了绿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了有效地解决上述各项问题,保证在七年内绿化全省,省委特作如下指示:
一、必须迅速地建立和健全各级的绿化机构,加强绿化工作的具体领导。从省到乡直至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要建立绿化委员会。一个大山区、一条铁路、一条公路干线、一条江、河、一个湖泊的沿岸,也要由沿线、沿岸的县和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绿化工作,在委员会下按片、按段建立绿化组织,分工负责。如我省境内的津浦铁路应由蚌埠专区会同蚌埠铁路分局组成绿化委员会,负责全线的绿化工作,并由沿路各县分段建立绿化组织,分工负责。我省长江沿岸,应由安庆和芜湖专区分别建立长江绿化委员会,领导沿江的绿化工作,并分别建立江南、江北绿化工作的组织,直到下面以县区乡为单位分工负责。淮河沿岸由阜阳、蚌埠、六安专区分别建立绿化委员会分工负责。其他各个大山区(如黄山、大别山、巢南山等),各条公路干线(如合浦路、芜屯路等),各个湖泊(如巢湖、瓦埠湖等)沿岸的绿化机构都要按上述办法建立起来。所有绿化机构都要配备三至五个干部专门负责设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干部来源主要是由各专区及有关部门抽调,不另增编制。各地绿化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各级政府的管理下和各级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各该管辖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发动群众,组织力量,调拨树种,指导育苗、栽培、养护和防治虫害,以及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总结和推广造林植树的先进经验等。为便于绿化委员会经常地检查绿化工作,各铁路、公路、河道沿线绿化委员会对经常外出检查的人员可发给证明文件,交通部门应给其乘坐车船的方便。
二、必须切实组织绿化力量,实行分工负责,划片包干。农村(包括小山区)中的绿化,主要是分配给各农业合作社负责。住在农村中的机关、部队和学校亦应分给一定任务。城市(包括郊区)、工矿区的绿化主要是由城市居民、郊区合作社和机关、部队、学校及工人负责。铁路、公路、航道两侧的绿化应由沿线农业合作社和附近的机关、部队、学校、道班工人负责。上述各单位应根据绿化任务进行具体规划,组织足够力量,按期按规格保证完成。大山区的绿化(如黄山、大别山),仅靠当地合作社和国营造林是不能完成的,必须由林业部门会同有关专、县进行勘测,由省、专绿化委员会把绿化任务分给各县包干,由各县从各个农业合作社适当的抽调力量组织远征造林队,负责营造。各县营造之森林,可以以县命名(如肥西林、无为林等)。各县应根据自己所分配的任务,进行规划,并在今年内做好造林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安部门亦应组织一批劳改犯前去大山区进行造林工作。
三、必须规定造林植树的规格和品种。农村和山区主要应营造用材林和经济林,村庄附近多种果树,淮北应注意栽植防风林。我们要求不仅使农村绿化、美观,而且要有很大经济收益,要达到保绿、保用、保吃(水果)。城市工矿区除应栽植园艺林,使城市绿化美观,郊区应多种植果木树以及还要在城郊附近选择一块至几块成片的地方栽养松柏林,使城市表现出雄伟的姿态。铁路、公路两侧主要应栽植树干大、寿命长的各种树木,每侧最少三至五行,做到常年青绿(落叶树与常绿树间种)。各县境内的线段可栽种各不相同的树种,以便分清县界,也便于检查比校。江、河、湖泊沿岸主要栽植耐水树木,长江沿岸,要求外坡栽柳、内坡栽松,做到堤外杨柳堤内松,一边杨柳一边松。两岸植树都要成林,至少各栽15行,使江岸常年青绿。其他河岸也要仿行。林业厅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作出规格品种的具体规定下达,各地也应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各种地区造林植树的规格品种的意见报林业厅备查,以便使全省绿化都能按规格进行。
四、必须大量采种育苗。所有农业社、城市工矿区、铁路、公路沿线,江、河、湖泊沿岸及山区,都应就地设立苗圃,并尽可能的就地采种,解决当地所需的全部树苗。树少的地区可以有组织的介绍到山区(县与县可直接介绍)采种。林业部门应在山区收购树种,进行调剂。优良果木树种还应从外省定购推广。除育苗外,还应采用直播插条的办法,以增加种苗,山上树木过多的地方也可适当移出一部分,以补育苗的不足。
五、必须加强林业技术指导工作。首先,各地必须注意总结和推广群众造林植树的先进经验。象歙县四季栽树的经验,应予推广。其次,林业部门应在林业重点地区逐步设立林业工作站,负责林业技术指导工作。第三,各地应从农业合作社抽调一定数量的人员,分批进行林业技术的短期训练,培养足够合作社绿化工作需要的林业技术人员。总之,要通过各种方法推广林业技术,要求做到包栽包活,把林木的成活率普遍提高到90%以上。
六、为发挥群众造林植树的积极性,各地应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情况下,广泛开展社与社(这是主要的)、乡与乡、县与县的造林植树竞赛运动。并要经常互相检查,定期观摩评比,做到有始有终。同时,对所有造林单位要一律实行谁种植、谁保护、谁收益的政策,以推动绿化工作的迅速开展。
以上各点,希各地和有关部门迅速进行检查和部署。今年造林植树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应努力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已经完成的仍应尽量栽植,争取更多的超过任务。同时,要在今年内尽可能地做好今后造林植树的各项准备。
各地部署和执行情况,除经常与省绿化委员会联系汇报外,应于四月底以前向省委作一次全面的报告。
195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