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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转发林业厅党组关于林木所有制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
中共安徽省委文件
〔59〕516号安徽省委转发林业厅党组
关于林木所有制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各地、市、县委:
现将省林业厅党组“关于林木所有制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你们,望组织讨论,并将讨论的意见于7月15日前报告省委,以便修改后再作为正式文件下达。
安徽省委
1959年6月15日
〔59〕516号安徽省委转发林业厅党组
关于林木所有制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各地、市、县委:
现将省林业厅党组“关于林木所有制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你们,望组织讨论,并将讨论的意见于7月15日前报告省委,以便修改后再作为正式文件下达。
安徽省委
195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