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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监测
马鞍山环境监测工作始于1975年。年初,市环境监测机构建立,省拨款10万元兴建环境监测化验楼,面积1000平方米。1977年10月,监测化验楼建成使用后,先后购进原子吸收、气相色谱等灵敏度较高的大型监测仪器,监测水平得到了提高。
马鞍山市的环境监测项目主要有3个:一是例行监测,即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开展的监测活动;二是污染源监测,主要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开展监测活动;三是服务性监测,以承接社会临时委托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和化验分析数据为内容的监测活动。至1987年,环境监测化验分析项目达45个,其中水质分析28项,大气分析17项,同时开展噪声监测和酸雨监测。在1983~1987年安徽省环境监测化验分析的多项考核中,马鞍山市均获得较好成绩。
马鞍山市的环境监测项目主要有3个:一是例行监测,即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开展的监测活动;二是污染源监测,主要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开展监测活动;三是服务性监测,以承接社会临时委托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和化验分析数据为内容的监测活动。至1987年,环境监测化验分析项目达45个,其中水质分析28项,大气分析17项,同时开展噪声监测和酸雨监测。在1983~1987年安徽省环境监测化验分析的多项考核中,马鞍山市均获得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