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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律师·公证
[律师事务]
马鞍山的律师事务活动,从1981年起逐步展开。是年3月,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市司法机关组织7名司法干部,以3名律师工作者为主,首次以律师工作者身份出庭辩护。1982年,律师业务活动全面展开。是年担任刑事辩护案件61件,民事代理8件,办理非诉讼事件14件,代拟法律文书108份,接待法律询问597人次,并首次应聘担任十七冶金建设公司附属企业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1985年,律师工作有较大发展,全体律师坚持改革,大胆探索,全面开展律师业务活动,至年底,已应聘为46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结刑事辩护案件139件,民事代理145件,非诉讼事件110件,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询问和提供法律意见455件。在法律顾问工作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56件,协助审查、修改和草拟经济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161件,参加经济合同谈判17起,参与经济纠纷诉讼15件,非诉讼调解101件,为企业追回欠款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1986年,律师工作在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是年,律师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6家,比1985年增长1.38倍;办结刑事辩护案件160件,比1985年增长1.04倍;民事代理56件,比1985年增长1.24倍;非诉讼事件195件,比1985年增长1.77倍;解答法律咨询1040件,比1985年增长1.35倍。在法律顾问工作中,就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708件,参加重大经济谈判20起,协助草拟、审查、修改经济合同与规章制度177件,参加诉讼、调解、仲裁177件,办理经济纠纷案件14件,为企事业单位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80多万元。1987年,律师工作在面向高层次服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办结刑事辩护案件171件;民事代理116件,代书488件,解答法律咨询1087件;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6家,比1986年增长15.2%。全市年创利税百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有80%以上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
[公证工作]
马鞍山公证工作,起步于1980年10月。1981年正式开展工作,办理涉外公证9件,国内公证98件。1982年,公证业务全面展开,公证数量显著上升。当年办理涉外公证30件,国内公证380件。1983年,涉外公证有所下降,国内公证继续上升,全年办理涉外公证17件,国内公证500件。在国内公证中尤以经济合同公证上升最快,其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证90件,农副业承包合同公证312件,为国内公证中数量较大的业务活动。1985年,公证工作面对基建战线紧缩、建筑合同下降的新情况,公证机关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仍然取得较好成绩。年内共办理公证1282件,其中涉外公证45件,国内公证1237件。在涉外公证中,绝大部分是公民身份和学历公证,其次是婚姻状况和亲属关系公证。通过公证有效地保护了华侨、侨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公证中,狠抓了联营合同、经营承包合同、农民轮换工合同公证。全年共办理经济合同公证947件,为国内公证的76.6%。其中经营承包公证204件,合同工合同公证336件,农民轮换工合同公证80件,联合合同公证6件,这些合同经过严格审查,符合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合同双方履行顺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1983年,涉外公证有所上升,国内公证略有下降。全年共办结各类公证1108件,其中涉外公证77件,国内公证1031件。从办证的实际情况看,数量虽有下降,但质量显著提高。由于公证机关坚持办证原则和办证程序,拒办虚假、违法合同57件,避免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同时开展办证质量大检查,对历年来积压的500多份公证案卷逐件进行规范性整理和归档。1987年,公证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公证机关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改中革出现的各类新型经济合同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公证活动。年内共办结各类公证1310件,比1986年增长18.2%。其中涉外公证77件,国内公证1233件,办结合格率达到98%。在国内公证中,公证机关发扬开拓精神,积极试办新型经济合同公证业务,其中如中小型企业租赁经济合同公证、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公证、企业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企业聘用人员合同公证等共110件。在办证中,公证人员着眼提高社会效益,坚持上门办证,及时回访,跟踪服务,使公证取得良好效果。此外,公证机关还十分重视做好建筑合同的招标、议标公证,共办结公证32件,总建筑面积7.02万平方米,总造价1484万余元,通过公证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建筑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马鞍山的律师事务活动,从1981年起逐步展开。是年3月,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市司法机关组织7名司法干部,以3名律师工作者为主,首次以律师工作者身份出庭辩护。1982年,律师业务活动全面展开。是年担任刑事辩护案件61件,民事代理8件,办理非诉讼事件14件,代拟法律文书108份,接待法律询问597人次,并首次应聘担任十七冶金建设公司附属企业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1985年,律师工作有较大发展,全体律师坚持改革,大胆探索,全面开展律师业务活动,至年底,已应聘为46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结刑事辩护案件139件,民事代理145件,非诉讼事件110件,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询问和提供法律意见455件。在法律顾问工作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56件,协助审查、修改和草拟经济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161件,参加经济合同谈判17起,参与经济纠纷诉讼15件,非诉讼调解101件,为企业追回欠款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1986年,律师工作在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是年,律师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6家,比1985年增长1.38倍;办结刑事辩护案件160件,比1985年增长1.04倍;民事代理56件,比1985年增长1.24倍;非诉讼事件195件,比1985年增长1.77倍;解答法律咨询1040件,比1985年增长1.35倍。在法律顾问工作中,就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708件,参加重大经济谈判20起,协助草拟、审查、修改经济合同与规章制度177件,参加诉讼、调解、仲裁177件,办理经济纠纷案件14件,为企事业单位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80多万元。1987年,律师工作在面向高层次服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办结刑事辩护案件171件;民事代理116件,代书488件,解答法律咨询1087件;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6家,比1986年增长15.2%。全市年创利税百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有80%以上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
[公证工作]
马鞍山公证工作,起步于1980年10月。1981年正式开展工作,办理涉外公证9件,国内公证98件。1982年,公证业务全面展开,公证数量显著上升。当年办理涉外公证30件,国内公证380件。1983年,涉外公证有所下降,国内公证继续上升,全年办理涉外公证17件,国内公证500件。在国内公证中尤以经济合同公证上升最快,其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证90件,农副业承包合同公证312件,为国内公证中数量较大的业务活动。1985年,公证工作面对基建战线紧缩、建筑合同下降的新情况,公证机关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仍然取得较好成绩。年内共办理公证1282件,其中涉外公证45件,国内公证1237件。在涉外公证中,绝大部分是公民身份和学历公证,其次是婚姻状况和亲属关系公证。通过公证有效地保护了华侨、侨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公证中,狠抓了联营合同、经营承包合同、农民轮换工合同公证。全年共办理经济合同公证947件,为国内公证的76.6%。其中经营承包公证204件,合同工合同公证336件,农民轮换工合同公证80件,联合合同公证6件,这些合同经过严格审查,符合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合同双方履行顺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1983年,涉外公证有所上升,国内公证略有下降。全年共办结各类公证1108件,其中涉外公证77件,国内公证1031件。从办证的实际情况看,数量虽有下降,但质量显著提高。由于公证机关坚持办证原则和办证程序,拒办虚假、违法合同57件,避免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同时开展办证质量大检查,对历年来积压的500多份公证案卷逐件进行规范性整理和归档。1987年,公证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公证机关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改中革出现的各类新型经济合同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公证活动。年内共办结各类公证1310件,比1986年增长18.2%。其中涉外公证77件,国内公证1233件,办结合格率达到98%。在国内公证中,公证机关发扬开拓精神,积极试办新型经济合同公证业务,其中如中小型企业租赁经济合同公证、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公证、企业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企业聘用人员合同公证等共110件。在办证中,公证人员着眼提高社会效益,坚持上门办证,及时回访,跟踪服务,使公证取得良好效果。此外,公证机关还十分重视做好建筑合同的招标、议标公证,共办结公证32件,总建筑面积7.02万平方米,总造价1484万余元,通过公证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建筑行业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