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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
1958年秋,马鞍山市开始组建人民公社。市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基础尚未巩固,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又临年终分配之时,一哄而起,到11月底,全部改建成人民公社。市郊农村由3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霍里、汤阳、雨山、慈湖、霍罗、濮塘、杜塘7个人民公社,加入公社的农户近1.55万户,占总农户的98.2%。每个公社平均2200户,最大的公社达3000余户。按原行政建制,基本上每乡1个公社。
1959年春,又将7个公社合并成1个统辖全市农村的郊区人民公社。郊区公社下分慈湖、陶庄、佳山、潘马、落星、汤阳、杜塘、凤凰、濮塘、祠林、霍里、霍罗、葛阳等13个生产大队、137个生产队,郊区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新体制,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统归公社领导,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为了加强对蔬菜产供销的统一领导,郊区公社一度将慈湖、杜塘两个生产大队分别划归城区的金家庄公社、向山公社领导。1961年秋,根据中央《关于改变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精神,大社划小,改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马鞍山市郊区人民公社撤销,分为慈湖、雨山、佳山、杜塘、霍里、霍罗、濮塘7个人民公社。同年7月,原和县濮集公社小黄洲大队划归马鞍山市郊区,成立小黄洲人民公社。至此,全市农村共有8个公社、1个园林场,共70个生产大队,785个生产队、1.72万户。每个公社平均2000户,其中佳山公社最大,共有4395户1.75万人;小黄洲公社最小,仅942户、4041人。在大社划小的同时,郊区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认真清理并退赔刮“共产风”时占用农户的房屋、牲畜、用具等,农民心情舒畅,生产也有了起色。
1962年,安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责任田,马鞍山市郊霍罗公社的三姚大队、杜塘公社的石马大队开始搞责任田试点。但因郊区蔬菜种植面积大,品种繁多,茬口复杂,一些干部担心分田到户会影响到对城市蔬菜的供应,加上“左”的思想影响,以致责任用制在马鞍山郊区没有实行。此后不久、郊区即开展对“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批判,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将1959年、1963年两次分配给农民的自留地、开荒地全部收归生产队集体耕种。1964年,郊区普遍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又搞以“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为内容的“小四清”运动,生产大受影响。1966年“文革”开始后,郊区全面推广“远学大寨,近学郭庄”的经验,在所有制上一刀切,不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在生产管理上高度集中,层层限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1958~1969年,郊区粮食产量始终徘徊不前。1958年,粮食总产量5161万斤,到1969年为5830万斤,12年时间,只提高产量669万斤,平均每年递增量只有55.8万斤。除粮食外,林、牧、副、渔各业产量也都增长甚微。形式化的农业学大寨,使得郊区许多社队资金积累枯竭,粮食储备欠缺,年终分配无钱可结。农村管理体制,已到了人心思变,形势所迫,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1959年春,又将7个公社合并成1个统辖全市农村的郊区人民公社。郊区公社下分慈湖、陶庄、佳山、潘马、落星、汤阳、杜塘、凤凰、濮塘、祠林、霍里、霍罗、葛阳等13个生产大队、137个生产队,郊区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新体制,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统归公社领导,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为了加强对蔬菜产供销的统一领导,郊区公社一度将慈湖、杜塘两个生产大队分别划归城区的金家庄公社、向山公社领导。1961年秋,根据中央《关于改变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精神,大社划小,改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马鞍山市郊区人民公社撤销,分为慈湖、雨山、佳山、杜塘、霍里、霍罗、濮塘7个人民公社。同年7月,原和县濮集公社小黄洲大队划归马鞍山市郊区,成立小黄洲人民公社。至此,全市农村共有8个公社、1个园林场,共70个生产大队,785个生产队、1.72万户。每个公社平均2000户,其中佳山公社最大,共有4395户1.75万人;小黄洲公社最小,仅942户、4041人。在大社划小的同时,郊区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认真清理并退赔刮“共产风”时占用农户的房屋、牲畜、用具等,农民心情舒畅,生产也有了起色。
1962年,安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责任田,马鞍山市郊霍罗公社的三姚大队、杜塘公社的石马大队开始搞责任田试点。但因郊区蔬菜种植面积大,品种繁多,茬口复杂,一些干部担心分田到户会影响到对城市蔬菜的供应,加上“左”的思想影响,以致责任用制在马鞍山郊区没有实行。此后不久、郊区即开展对“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批判,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将1959年、1963年两次分配给农民的自留地、开荒地全部收归生产队集体耕种。1964年,郊区普遍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又搞以“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为内容的“小四清”运动,生产大受影响。1966年“文革”开始后,郊区全面推广“远学大寨,近学郭庄”的经验,在所有制上一刀切,不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在生产管理上高度集中,层层限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1958~1969年,郊区粮食产量始终徘徊不前。1958年,粮食总产量5161万斤,到1969年为5830万斤,12年时间,只提高产量669万斤,平均每年递增量只有55.8万斤。除粮食外,林、牧、副、渔各业产量也都增长甚微。形式化的农业学大寨,使得郊区许多社队资金积累枯竭,粮食储备欠缺,年终分配无钱可结。农村管理体制,已到了人心思变,形势所迫,非改革不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