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公共卫生
[环境卫生]
建市初期,马鞍山钢铁生产恢复不久,工业污染不重,环境卫生工作主要抓清扫。随着生产发展,污染日益产重,从60年代中期起,开始注重环境监测,加强卫生管理。1959年6月15日,市人委发布《关于基建工程和城市规划施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通知》,规定基建工程项目应经市卫生防疫站审批同意后方准施工。1965年9月,市卫生防疫站对硫铁矿酸性水排放提出3项治理措施。1969年5月,经市防疫站、港务局、建工部华东市政工程设计院联合调查后决定,将雨山湖下游1000米内的港务局水厂吸水点迁位,以避开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保障职工饮水卫生。1971年8月,市“三废”调查办公室成立,开始对50个厂矿“三废”的产生、排放、污染进行调查,查清了全市污、废水分区汇集情况。同年10月,以宁芜路为界,对路东、路西进行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和灰尘自然沉降量对照测定,发现在路西区126次测定中,二氧化硫浓度平均为0.0926毫克/立方米,超标2.4%,灰尘自然沉降量为33.40吨/平方公里·月;在路东区67次测定中,二氧化硫浓度为0.0448毫克/立方米,灰尘自然沉降量为10.49吨/平方公里·月;路西居民咽喉炎、眼结膜炎、气管炎发病率高于路东2~4倍。1972年7月,市长江水质调查小组组成,先后7次对流经市境的长江江段分段进行水质调查,取样1596份,获得1.23万个分析数据,了解到长江丰水、枯水期水质情况。197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锅炉消烟除尘工作。在141台锅炉中,装置消烟除尘器56台,土法改炉72台,锅炉改造率达90.78%。1979年,对市第一、第二水厂、南山矿水厂水质进行抽样调查,采样17个进行化验分析发现,除混浊度超标准外其它理化标准均符合国家饮水卫生标准。1984年,对市人民医院、马钢医院、十七冶医院的污水站采样调查,结果表明,马钢医院、十七冶医院污水站的微生物和含氯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1985年,对市第一、第二水厂水质进行检验,获得775个数据,分析表明,两个水厂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同年,市环境卫生工作经过综合治理,组建卫生消毒队,消毒蚊、蝇孳生场所73.26万平方米,消毒居民区下水道223个、污水沟135条、防空洞15个、影剧院7个,市区蚊蝇密度明显下降。是年,雨山湖截流排污工程的沉淀池投入运行,使污染严重的湖水得到净化;3家综合性医院建立起污水处理装置及焚化炉,使排放的污水达到卫生要求。此外,全市64%的废气得到净化,高炉煤气回收利用率达92%,焦炉煤气利用率接近97%。市区锅炉经过改造,基本做到排放无黑烟,降低了空气中二氧化硫和煤尘的含量。全市废渣利用率达71%,部分厂矿装置了消音和防噪设备,交通监理部门更换了汽车
高音喇叭,主要干道禁止机动车通行,噪音降到国家许可的标准。
[劳动卫生]
马鞍山市劳动卫生工作始于60年代,初期抓工人的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1963年起,重点转移到防尘、防毒和改善生产条件、医治职业病方面。1960年,首次对从事高温、高空、露天作业的10542名工人作体格检查,为其中142名不适于高温作业的工人调换了工种。同时,采取配备电风扇、发放高温帽和清凉饮料等降温措施。1963年4月,马鞍山首次制订防止矽尘危害规定,同年5月成立市矽肺诊断小组,制订出矽肺诊断标准和规定,开始对矽肺病人诊治。1965年11~12月,市卫生防疫站组织全市15个有尘作业厂、矿互查。南山矿粉尘浓度由1964年的1652.16毫克/立方米下降到4.4毫克/立方米,露天矿粉尘浓度由5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8.4毫克/立方米,烧结厂有41.5%的粉尘工作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971年2月,桃冲矿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矽肺试点,治疗36名矽肺病人,收到一定效果。10月,马钢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所,设病床50张。到1974年9月,桃冲矿防尘防毒合格率达到70%,第一烧结厂机屋粉尘合格率由1966年的2%提高到58%。1975年,市卫生局、防疫站配合劳动局举办两期防尘防毒学习班,吸收56个厂、矿安全员参加学习,普及“两防”基础知识。1977年12月,市职业病防治所成立;全市各厂、矿开始采用无毒新工艺(无毒镀锌、铁、铬,无酸、无尘拉丝),部分企业全面采用无氰电镀,汞普压完全由无汞整流代替。由于各厂矿大搞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坚持“两防”规章制度,粉尘合格率大大提高。耐火材料厂粉尘合格率由1976年的35.5%上升到66.7%;第一烧结厂治服本厂的“灰老虎”、“大沙漠”,扬尘道粉尘合格率达到68.9%;第二炼钢厂焙烧车间12个扬尘点的粉尘浓度降到1.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山硫铁矿粉尘合格率由52%提高到60.1%,平均粉尘浓度由5.4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1毫克/立方米。1980年5月,市有关部门制定出《马鞍山市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的实施规划(草案)》,施行“水、风、密、护、宣、革、管、查”八字综合防尘措施,各厂矿随之健全防尘防毒制度,大搞综合治理。到1981年,全市1262个粉尘点有622个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占46.3%;692个有毒作业点有242个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占31.5%。1982年,市卫生防疫站测厂噪音281个点,高温及辐射热调查307次,测有毒有害物质180个点,采样252个;对1782名铅、苯作业工人作了健康状况和慢性中毒患者动态观察,收治55人住院观察。1983年,先后3次对34个厂、97个作业场所进行苯测定,共采样218份,获得654个检验数据。测定结果表明,生产现场空气中苯和甲苯浓度下降,二甲苯浓度上升;有2个厂8个点的锰烟尘与1980年相比作业点合格率上升50%,250个高温作业场的辐射热强度、气温、风速均比1982年有所改善。到1985年,全市共有粉尘作业厂矿185个,经过治理粉尘平均合格率达54.9%,其中马钢公司合格率达71.9%;有毒有害(包括噪音)厂矿219个,接毒作业工人79574人,累积职业病患者101人,患病率为1.9%。
1984年,市卫生防疫站首次开设职业病门诊,共体检苯、锰、铅毒患者808人次,治疗307人次。同年,首次采用碱性磷酸酶测定法,为苯中毒鉴别诊断创造了条件。1985年,经对全市厂矿中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体检,建立职业病档案,为有效地防治职业病奠定了基础。1987年,市职业病防治所建制独立。同年,该所监测毒物点233个,监测纺织行业噪声点226个,合格率为51.1%;调查农药中毒190例,其中非生产性死亡32例。在全市性工业卫生调查中发现,接触粉尘危害人数为4.25万人,粉尘点2094个,粉尘合格率56.4%;毒物20余种,接触毒物职工8126人;监测93个企业,毒物点758个,合格率为65.7%。诊断慢性职业中毒200余人,累计矽肺病患者1112例,矽肺病死亡220人。市职业病防治所全年门诊体检790人次,接尘摄片270人份,新诊断尘肺病64例,职业中毒19人。
[学校卫生]
1958年,马鞍山各学校开始建立保健组织,培训校医和保健教师,在学生中开展晨间卫生活动。1965年3月,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对市第三中学、马鞍山小学35个班1747名学生进行视力调查,发现中、小学生视力有不同程度减退。同年8月,马鞍山开始颁发《学校卫生试行办法》,建立学校保健委员会。为了解学生体质和营养状况,9月,复对8所中学2813名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部分中学生营养摄取情况进行调查。从1976年起,全市开始举办校医、保健教师、卫生员学习班,至1977年,有210人接受学校卫生知识培训。1978年,市卫生防疫站建立学生保健卡3万份。1980~1981年,通过普查8157名中小学学生视力,发现视力不良者有1959人,其中轻度视力减退占12.55%,中度减退占5.77%,重度减退占5.65%。针对这种状况,采用GSH眼药水对114名中学生进行近视试点治疗,近期疗效达75.81%,恢复正常视力达50.26%;3个月后见效率为62.7%,恢复正常视力为29.73%。1983年,对全市1216名高考学生体检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合格567人,仅占30.18%。因身体缺点录取受限达849人,占69.8%,其中近视的有750人,占受限人数的88.64%;身高不足的203人,占受限人数的23.9%。1984~1985年,选择14所中小学调查9~18岁女学生2873人,为女学生青春期卫生保健提供依据;对16所中小学6~18岁的10270名学生进行扁平足检查,查出患者1911人;对16所中小学14225名学生进行常见病检查,发现患龋齿者占25.62%,砂眼占39.08%,脊柱侧弯占1.34%,心脏疾病占0.52%,肺部疾病占0.08%,肝脏疾病占0.22%,扁平足占6.17%,肠道寄生虫占11%,学生平均视力减退率达39.31%,其中师范学校高达62.91%。1985年,举办学校卫生培训班20次,吸收454名校医和保健教师参加学习。同年,在一中、二中、师范附小、实验一小设立卫生监测点,建立健全监测档案,按统一方法开展卫生工作。
[食品卫生]
建国初期,马鞍山地区的采石、慈湖、向山等集镇有糖业、糟面、糕点、饭店、豆腐作坊24家,大多设备简陋,卫生状况差。1957年,市人委颁发《马鞍山市饮食业管理实施暂行规定》,对食品卫生提出具体要求,开始全市食品卫生正常化管理。1958年7月,市商业局、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凡劳动部门介绍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需持有医疗部门体检证,经市卫生防疫站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同年11月,对饮食行业750名服务人员进行保健体检之后,将部分传染病患者调换了工种。1960年,全市各饮食部门根据食品卫生“五四制”制订食品检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食品检验、检查,同时对1200名饮食从业人员和425名炊事人员作了肠道保菌检查。1962年颁发《马鞍山市饮食摊贩卫生管理试行办法》,各区医疗卫生单位纷纷举办以“五四制”为内容的食品卫生短训班。“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卫生制度遭到破坏,食品卫生管理混乱,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1976年以后,食品卫生重新引起重视。1977年,市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成立。1978年,连续颁发《关于违犯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处理规定》、《饭店、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瓜果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蔬菜卫生管理暂行办法》、《食品流动摊点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冰棒摊点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冷饮店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茶水摊点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同年11月,市卫生防疫站配合商业、粮食部门妥善处理采石、江边粮库3万斤中熟米、10万斤小麦、30万斤高梁被地面沥青污染的事故,及时避免了沥青中34苯并芘对人民健康的危害。1979年~1981年,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颁发关于制售冷饮的规定及《马鞍山市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马鞍山市食堂卫生管理办法》。1982年,全市召开饮食卫生专业会议14次,9次对510个单位和个体饮食店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其中卫生不合格的77家分别给予经济制裁、停业整顿的处罚,同时给予90个流动食品售货摊和无证饮食摊限期改进或取缔的处罚。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全市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204期,参加人数达5453人。1984年,全市组织4924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体检,给其中155名带传染病菌者调换了工作;全年发放卫生许可证231个,流动摊贩证1216个,冰棒个体证458个。1985年,依据“食品卫生法”,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组织全市性食品卫生检查11次,共查510个单位,其中限期改进18家,停业整顿8家,罚款29家;没收和销毁食品608公斤,汽水、汽酒1287瓶。这一年,全市有300多户(人次)食品厂店和个体摊点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由于充分发挥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作用,马鞍山食品卫生状况明显改善。1985年,全市食品行业配备防蝇间141个,冰库78座,冰箱239台。1985年与1984年相比,食品餐具消毒率已由73.3%上升到90%以上,餐具消毒合格率由32.8%上升为91.86%;从业人员体检率由94.5%上升到99.4%;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由1983年的69.71%上升到96%,食品卫生合格率由1983年的47.7%上升到76.7%,食源性疾病大幅度下降。1986年3月,在全省八市食品卫生工作考核检查中,马鞍山获得第一名。1987年,全市共举办各类食品卫生学习班83期,培训人员5454人,监督健康检查1.59万人,占应检人数的93.1%,对检查出有传染病的384人及时作了调离。全市组织各种形式的食品卫生检查81次,被检单位及个人达5250个(户)。全年监测食品1007份,总合格率为79.7%。
[放射卫生]
1962年1月,马鞍山始建放射卫生防护组织,规定每年6~12月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辐射损伤或疑似者报卫生局确诊治疗。1964年7月,市公安局、卫生局对使用、储存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进行联合清查。1979年1月又联合发出通告,对放射性卫生防护工作作出7条规定。9月,市卫生局、公安局、科委开始整顿和加强放射性物品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并对全市放射性卫生防护工作作了补充规定。1960~1979年,全市用于地质探测、矿样测试、诊断治疗及科学研究的8个企事业单位,先后购进放射物品17种151个,其中固体放射性源60个,液体放射剂91件,总剂量为46288居里,由于防护得力,这些放射物品20年间未发生过重大事故。1980年9月,对全市县以上医院放射工作者辐射剂量与肿瘤遗传效应关系进行调查,发现癌症2例,占调查人数的2%。同年,完成100名放射人员全面健康检查及172名普外科医生和放射人员遗传效应调查,并在有放射设备的医疗单位推行X线隔室透视。1982年,对全市12个医用X光机及同位素应用、储存、防护单位进行监测,取得115个数据,给符合放射防护规定的单位换发“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1984年,对全市40个单位88台X光机照射频度进行调查,掌握了照射频度对工作人员及就诊病人的影响。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级医疗单位、工业部门逐步开展应用放射线治疗病人和工业探伤。1985年,全市有放射性工作单位58个,其中用X线诊断治疗病人40个,工业探伤6个,同位素12个;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256名,其中,使用X线工作人员155名,工业探伤36名,同位素65名。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市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1985年,开始对人群辐射负荷水平进行研究,完成医疗登记和编码17.36万人,统计全市门诊量298.61万人次,其中放射工作量为32.67万人次,占门诊就诊人次的12.28%,为制订放射卫生标准提供了可靠依据。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改善工作条件、定期体检、诊治放射病外,每年还给全市放射工作人员享受休假60天,按月补助一定的卫生津贴。
[农村卫生]
从1959年起,马鞍山市郊农村广泛开展以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牲畜圈、改炉灶、改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两管五改”群众性卫生运动。首先在慈湖公社曙光大队进行粪便无害化科学研究。1960年3月,在雨山公社陶庄大队召开粪便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动了市郊农村粪便管理工作的开展。1965年12月,市卫生局组织“两管五改”工作组,赴濮塘公社沙塘大队进行水、粪管理试点。在工作组协助指导下,打出新水井8口,改良水井5口,新建公共厕所5个,搬迁污染水源与影响环境卫生的厕所11个,改造厕所20个,建粪便无害化处理粪池1个。同时,严格人畜分居,牲畜圈养。通过试点,大队卫生面貌大大改观、疾病感染率明显降低。1976年,市卫生局再次组织“两管五改”工作队,分赴郊区平山、安民、七联、冯庄4个大队开展“两管五改”活动。经过一年努力,七联大队拆迁私人厕所56个,猪圈15个,新建公厕3个,改水井2口;安民大队实现分塘用水;冯庄大队打井19眼,建三格化粪池、公共厕所各1个。与此同时,红旗公社前进三队建沼气池1个;慈湖公社联农大队打出第一眼小口井。1977年,马钢医院医疗队对红旗公社红东、前进、高潮、竹园等大队所属25个生产队作饮水、粪厕情况调查。高潮、竹园大队的部分社员已开始饮用自来水,大队和生产队均建造了公共厕所,每个生产队还建造了牲圈。1978年,又将慈湖公社联农大队作为市郊农村“两管五改”研究现场。经过两年时间,这个大队已建起手压井1口,大井1口和自来水塔1座。随着“两管五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郊农村环境卫生明显好转。1985年,郊区增铺了水管,投资11万元,帮助霍里、濮塘两镇建起自来水厂。至此,市郊有30%的农民用上了自来水,70%的农民做到分塘饮、用水,农村人畜共塘用水的状况得以彻底改变。
建市初期,马鞍山钢铁生产恢复不久,工业污染不重,环境卫生工作主要抓清扫。随着生产发展,污染日益产重,从60年代中期起,开始注重环境监测,加强卫生管理。1959年6月15日,市人委发布《关于基建工程和城市规划施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通知》,规定基建工程项目应经市卫生防疫站审批同意后方准施工。1965年9月,市卫生防疫站对硫铁矿酸性水排放提出3项治理措施。1969年5月,经市防疫站、港务局、建工部华东市政工程设计院联合调查后决定,将雨山湖下游1000米内的港务局水厂吸水点迁位,以避开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保障职工饮水卫生。1971年8月,市“三废”调查办公室成立,开始对50个厂矿“三废”的产生、排放、污染进行调查,查清了全市污、废水分区汇集情况。同年10月,以宁芜路为界,对路东、路西进行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和灰尘自然沉降量对照测定,发现在路西区126次测定中,二氧化硫浓度平均为0.0926毫克/立方米,超标2.4%,灰尘自然沉降量为33.40吨/平方公里·月;在路东区67次测定中,二氧化硫浓度为0.0448毫克/立方米,灰尘自然沉降量为10.49吨/平方公里·月;路西居民咽喉炎、眼结膜炎、气管炎发病率高于路东2~4倍。1972年7月,市长江水质调查小组组成,先后7次对流经市境的长江江段分段进行水质调查,取样1596份,获得1.23万个分析数据,了解到长江丰水、枯水期水质情况。197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锅炉消烟除尘工作。在141台锅炉中,装置消烟除尘器56台,土法改炉72台,锅炉改造率达90.78%。1979年,对市第一、第二水厂、南山矿水厂水质进行抽样调查,采样17个进行化验分析发现,除混浊度超标准外其它理化标准均符合国家饮水卫生标准。1984年,对市人民医院、马钢医院、十七冶医院的污水站采样调查,结果表明,马钢医院、十七冶医院污水站的微生物和含氯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1985年,对市第一、第二水厂水质进行检验,获得775个数据,分析表明,两个水厂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同年,市环境卫生工作经过综合治理,组建卫生消毒队,消毒蚊、蝇孳生场所73.26万平方米,消毒居民区下水道223个、污水沟135条、防空洞15个、影剧院7个,市区蚊蝇密度明显下降。是年,雨山湖截流排污工程的沉淀池投入运行,使污染严重的湖水得到净化;3家综合性医院建立起污水处理装置及焚化炉,使排放的污水达到卫生要求。此外,全市64%的废气得到净化,高炉煤气回收利用率达92%,焦炉煤气利用率接近97%。市区锅炉经过改造,基本做到排放无黑烟,降低了空气中二氧化硫和煤尘的含量。全市废渣利用率达71%,部分厂矿装置了消音和防噪设备,交通监理部门更换了汽车
高音喇叭,主要干道禁止机动车通行,噪音降到国家许可的标准。
[劳动卫生]
马鞍山市劳动卫生工作始于60年代,初期抓工人的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1963年起,重点转移到防尘、防毒和改善生产条件、医治职业病方面。1960年,首次对从事高温、高空、露天作业的10542名工人作体格检查,为其中142名不适于高温作业的工人调换了工种。同时,采取配备电风扇、发放高温帽和清凉饮料等降温措施。1963年4月,马鞍山首次制订防止矽尘危害规定,同年5月成立市矽肺诊断小组,制订出矽肺诊断标准和规定,开始对矽肺病人诊治。1965年11~12月,市卫生防疫站组织全市15个有尘作业厂、矿互查。南山矿粉尘浓度由1964年的1652.16毫克/立方米下降到4.4毫克/立方米,露天矿粉尘浓度由5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8.4毫克/立方米,烧结厂有41.5%的粉尘工作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971年2月,桃冲矿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矽肺试点,治疗36名矽肺病人,收到一定效果。10月,马钢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所,设病床50张。到1974年9月,桃冲矿防尘防毒合格率达到70%,第一烧结厂机屋粉尘合格率由1966年的2%提高到58%。1975年,市卫生局、防疫站配合劳动局举办两期防尘防毒学习班,吸收56个厂、矿安全员参加学习,普及“两防”基础知识。1977年12月,市职业病防治所成立;全市各厂、矿开始采用无毒新工艺(无毒镀锌、铁、铬,无酸、无尘拉丝),部分企业全面采用无氰电镀,汞普压完全由无汞整流代替。由于各厂矿大搞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坚持“两防”规章制度,粉尘合格率大大提高。耐火材料厂粉尘合格率由1976年的35.5%上升到66.7%;第一烧结厂治服本厂的“灰老虎”、“大沙漠”,扬尘道粉尘合格率达到68.9%;第二炼钢厂焙烧车间12个扬尘点的粉尘浓度降到1.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山硫铁矿粉尘合格率由52%提高到60.1%,平均粉尘浓度由5.4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1毫克/立方米。1980年5月,市有关部门制定出《马鞍山市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的实施规划(草案)》,施行“水、风、密、护、宣、革、管、查”八字综合防尘措施,各厂矿随之健全防尘防毒制度,大搞综合治理。到1981年,全市1262个粉尘点有622个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占46.3%;692个有毒作业点有242个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占31.5%。1982年,市卫生防疫站测厂噪音281个点,高温及辐射热调查307次,测有毒有害物质180个点,采样252个;对1782名铅、苯作业工人作了健康状况和慢性中毒患者动态观察,收治55人住院观察。1983年,先后3次对34个厂、97个作业场所进行苯测定,共采样218份,获得654个检验数据。测定结果表明,生产现场空气中苯和甲苯浓度下降,二甲苯浓度上升;有2个厂8个点的锰烟尘与1980年相比作业点合格率上升50%,250个高温作业场的辐射热强度、气温、风速均比1982年有所改善。到1985年,全市共有粉尘作业厂矿185个,经过治理粉尘平均合格率达54.9%,其中马钢公司合格率达71.9%;有毒有害(包括噪音)厂矿219个,接毒作业工人79574人,累积职业病患者101人,患病率为1.9%。
1984年,市卫生防疫站首次开设职业病门诊,共体检苯、锰、铅毒患者808人次,治疗307人次。同年,首次采用碱性磷酸酶测定法,为苯中毒鉴别诊断创造了条件。1985年,经对全市厂矿中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体检,建立职业病档案,为有效地防治职业病奠定了基础。1987年,市职业病防治所建制独立。同年,该所监测毒物点233个,监测纺织行业噪声点226个,合格率为51.1%;调查农药中毒190例,其中非生产性死亡32例。在全市性工业卫生调查中发现,接触粉尘危害人数为4.25万人,粉尘点2094个,粉尘合格率56.4%;毒物20余种,接触毒物职工8126人;监测93个企业,毒物点758个,合格率为65.7%。诊断慢性职业中毒200余人,累计矽肺病患者1112例,矽肺病死亡220人。市职业病防治所全年门诊体检790人次,接尘摄片270人份,新诊断尘肺病64例,职业中毒19人。
[学校卫生]
1958年,马鞍山各学校开始建立保健组织,培训校医和保健教师,在学生中开展晨间卫生活动。1965年3月,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对市第三中学、马鞍山小学35个班1747名学生进行视力调查,发现中、小学生视力有不同程度减退。同年8月,马鞍山开始颁发《学校卫生试行办法》,建立学校保健委员会。为了解学生体质和营养状况,9月,复对8所中学2813名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部分中学生营养摄取情况进行调查。从1976年起,全市开始举办校医、保健教师、卫生员学习班,至1977年,有210人接受学校卫生知识培训。1978年,市卫生防疫站建立学生保健卡3万份。1980~1981年,通过普查8157名中小学学生视力,发现视力不良者有1959人,其中轻度视力减退占12.55%,中度减退占5.77%,重度减退占5.65%。针对这种状况,采用GSH眼药水对114名中学生进行近视试点治疗,近期疗效达75.81%,恢复正常视力达50.26%;3个月后见效率为62.7%,恢复正常视力为29.73%。1983年,对全市1216名高考学生体检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合格567人,仅占30.18%。因身体缺点录取受限达849人,占69.8%,其中近视的有750人,占受限人数的88.64%;身高不足的203人,占受限人数的23.9%。1984~1985年,选择14所中小学调查9~18岁女学生2873人,为女学生青春期卫生保健提供依据;对16所中小学6~18岁的10270名学生进行扁平足检查,查出患者1911人;对16所中小学14225名学生进行常见病检查,发现患龋齿者占25.62%,砂眼占39.08%,脊柱侧弯占1.34%,心脏疾病占0.52%,肺部疾病占0.08%,肝脏疾病占0.22%,扁平足占6.17%,肠道寄生虫占11%,学生平均视力减退率达39.31%,其中师范学校高达62.91%。1985年,举办学校卫生培训班20次,吸收454名校医和保健教师参加学习。同年,在一中、二中、师范附小、实验一小设立卫生监测点,建立健全监测档案,按统一方法开展卫生工作。
[食品卫生]
建国初期,马鞍山地区的采石、慈湖、向山等集镇有糖业、糟面、糕点、饭店、豆腐作坊24家,大多设备简陋,卫生状况差。1957年,市人委颁发《马鞍山市饮食业管理实施暂行规定》,对食品卫生提出具体要求,开始全市食品卫生正常化管理。1958年7月,市商业局、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凡劳动部门介绍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需持有医疗部门体检证,经市卫生防疫站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同年11月,对饮食行业750名服务人员进行保健体检之后,将部分传染病患者调换了工种。1960年,全市各饮食部门根据食品卫生“五四制”制订食品检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食品检验、检查,同时对1200名饮食从业人员和425名炊事人员作了肠道保菌检查。1962年颁发《马鞍山市饮食摊贩卫生管理试行办法》,各区医疗卫生单位纷纷举办以“五四制”为内容的食品卫生短训班。“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卫生制度遭到破坏,食品卫生管理混乱,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1976年以后,食品卫生重新引起重视。1977年,市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成立。1978年,连续颁发《关于违犯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处理规定》、《饭店、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瓜果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蔬菜卫生管理暂行办法》、《食品流动摊点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冰棒摊点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冷饮店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茶水摊点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同年11月,市卫生防疫站配合商业、粮食部门妥善处理采石、江边粮库3万斤中熟米、10万斤小麦、30万斤高梁被地面沥青污染的事故,及时避免了沥青中34苯并芘对人民健康的危害。1979年~1981年,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颁发关于制售冷饮的规定及《马鞍山市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马鞍山市食堂卫生管理办法》。1982年,全市召开饮食卫生专业会议14次,9次对510个单位和个体饮食店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其中卫生不合格的77家分别给予经济制裁、停业整顿的处罚,同时给予90个流动食品售货摊和无证饮食摊限期改进或取缔的处罚。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全市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204期,参加人数达5453人。1984年,全市组织4924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体检,给其中155名带传染病菌者调换了工作;全年发放卫生许可证231个,流动摊贩证1216个,冰棒个体证458个。1985年,依据“食品卫生法”,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组织全市性食品卫生检查11次,共查510个单位,其中限期改进18家,停业整顿8家,罚款29家;没收和销毁食品608公斤,汽水、汽酒1287瓶。这一年,全市有300多户(人次)食品厂店和个体摊点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由于充分发挥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作用,马鞍山食品卫生状况明显改善。1985年,全市食品行业配备防蝇间141个,冰库78座,冰箱239台。1985年与1984年相比,食品餐具消毒率已由73.3%上升到90%以上,餐具消毒合格率由32.8%上升为91.86%;从业人员体检率由94.5%上升到99.4%;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由1983年的69.71%上升到96%,食品卫生合格率由1983年的47.7%上升到76.7%,食源性疾病大幅度下降。1986年3月,在全省八市食品卫生工作考核检查中,马鞍山获得第一名。1987年,全市共举办各类食品卫生学习班83期,培训人员5454人,监督健康检查1.59万人,占应检人数的93.1%,对检查出有传染病的384人及时作了调离。全市组织各种形式的食品卫生检查81次,被检单位及个人达5250个(户)。全年监测食品1007份,总合格率为79.7%。
[放射卫生]
1962年1月,马鞍山始建放射卫生防护组织,规定每年6~12月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辐射损伤或疑似者报卫生局确诊治疗。1964年7月,市公安局、卫生局对使用、储存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进行联合清查。1979年1月又联合发出通告,对放射性卫生防护工作作出7条规定。9月,市卫生局、公安局、科委开始整顿和加强放射性物品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并对全市放射性卫生防护工作作了补充规定。1960~1979年,全市用于地质探测、矿样测试、诊断治疗及科学研究的8个企事业单位,先后购进放射物品17种151个,其中固体放射性源60个,液体放射剂91件,总剂量为46288居里,由于防护得力,这些放射物品20年间未发生过重大事故。1980年9月,对全市县以上医院放射工作者辐射剂量与肿瘤遗传效应关系进行调查,发现癌症2例,占调查人数的2%。同年,完成100名放射人员全面健康检查及172名普外科医生和放射人员遗传效应调查,并在有放射设备的医疗单位推行X线隔室透视。1982年,对全市12个医用X光机及同位素应用、储存、防护单位进行监测,取得115个数据,给符合放射防护规定的单位换发“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1984年,对全市40个单位88台X光机照射频度进行调查,掌握了照射频度对工作人员及就诊病人的影响。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级医疗单位、工业部门逐步开展应用放射线治疗病人和工业探伤。1985年,全市有放射性工作单位58个,其中用X线诊断治疗病人40个,工业探伤6个,同位素12个;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256名,其中,使用X线工作人员155名,工业探伤36名,同位素65名。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市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1985年,开始对人群辐射负荷水平进行研究,完成医疗登记和编码17.36万人,统计全市门诊量298.61万人次,其中放射工作量为32.67万人次,占门诊就诊人次的12.28%,为制订放射卫生标准提供了可靠依据。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改善工作条件、定期体检、诊治放射病外,每年还给全市放射工作人员享受休假60天,按月补助一定的卫生津贴。
[农村卫生]
从1959年起,马鞍山市郊农村广泛开展以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牲畜圈、改炉灶、改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两管五改”群众性卫生运动。首先在慈湖公社曙光大队进行粪便无害化科学研究。1960年3月,在雨山公社陶庄大队召开粪便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动了市郊农村粪便管理工作的开展。1965年12月,市卫生局组织“两管五改”工作组,赴濮塘公社沙塘大队进行水、粪管理试点。在工作组协助指导下,打出新水井8口,改良水井5口,新建公共厕所5个,搬迁污染水源与影响环境卫生的厕所11个,改造厕所20个,建粪便无害化处理粪池1个。同时,严格人畜分居,牲畜圈养。通过试点,大队卫生面貌大大改观、疾病感染率明显降低。1976年,市卫生局再次组织“两管五改”工作队,分赴郊区平山、安民、七联、冯庄4个大队开展“两管五改”活动。经过一年努力,七联大队拆迁私人厕所56个,猪圈15个,新建公厕3个,改水井2口;安民大队实现分塘用水;冯庄大队打井19眼,建三格化粪池、公共厕所各1个。与此同时,红旗公社前进三队建沼气池1个;慈湖公社联农大队打出第一眼小口井。1977年,马钢医院医疗队对红旗公社红东、前进、高潮、竹园等大队所属25个生产队作饮水、粪厕情况调查。高潮、竹园大队的部分社员已开始饮用自来水,大队和生产队均建造了公共厕所,每个生产队还建造了牲圈。1978年,又将慈湖公社联农大队作为市郊农村“两管五改”研究现场。经过两年时间,这个大队已建起手压井1口,大井1口和自来水塔1座。随着“两管五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郊农村环境卫生明显好转。1985年,郊区增铺了水管,投资11万元,帮助霍里、濮塘两镇建起自来水厂。至此,市郊有30%的农民用上了自来水,70%的农民做到分塘饮、用水,农村人畜共塘用水的状况得以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