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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荒地
民国初期,安徽垦殖事业已有10余年历史,而荒地面积一直无确切统计。民国20年(1931年)据财政厅统计,全省各县荒地(官荒地,包括荒山)面积为3917553亩。这个荒地面积是原额,其中要扣除已经放荒领垦之970480亩。至民国20年,全省荒地面积实数为2947073亩。但是,此项统计数全凭各县垦殖机关自由申报,所以数字不太正确。民国22年以来,全省垦殖事业由财政厅设科办理后,放出官荒地较多,到民国25年,经财政厅调查为1707938亩。
从民国20年和民国25年的统计数字中,可以看到各县所报之官荒,前后有矛盾之处。有几个县的官荒地已经放荒领垦,面积反而增多,其中一部分因河淤沙涨所造成,但差错也确实不少。民国时期,安徽荒地一直没有确切统计过,民国20年与民国25年两年的统计数字,虽不能代表全省官荒地的真实面积,但无疑是这一个时期最权威的数字。
安徽各县荒地统计表
表1—2—3(民国20年、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