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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马厂湖农场
一、位置规模
马厂湖农场,1954年3月建场。该场位于定远县西部,与长丰县接壤,淮南铁路从场界西边经过,场部在定远县炉桥镇南9公里处的七里塘,有公路通炉桥、定远、滁县等地。
土地总面积14714亩,其中耕地11500亩、水面900亩(养殖面积476亩)。总人口1270人,职工715人。有科技人员81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4人、中级技术职称26人、初级技术职称51人。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380千瓦,包括大中型拖拉机33台、自走式收割机14台、运输汽车3辆及配套农机具162台套。
场部设有场长、党委、工会3个办公室,计财科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业公司、商业供销公司3个经济实体。下属农业单位有5个农业生产队、1个渔场、1个农业技术推广站;工副业单位有轮窑厂、车辆修配厂、综合厂、饲料厂、米厂。有中学1所,教师16人,在校学生117人;小学3所,教师11人,在校学生83人。职工医院1所,医务人员14人,病床15张。
1990年社会总产值562万元,其中农业产值383万元、工业产值60万元、建筑业产值37万元、运输业产值12万元、商业饮食业产值70万元。利润35万元,税金12万元。主要农产品年产量:小麦2800吨、大豆740吨;主要工业品年产量:红砖300万块。
二、自然条件
该场土地较平坦连片,地势自东向西倾斜。土壤属砂礓黑土类、普通砂礓黑土亚类,分为3个土属,即黑粒土、砂礓黄土、青白土;3个土种,即黑粒土、黄土、青白土。土壤耕层较浅,一般只有15~20厘米,以下为坚实的耕犁底层,砂礓层一般埋在80~100厘米之间。土壤质地粘重,耕层多为重壤,以下分为轻粘或粘土,土壤坚实,孔隙性差,多系砂礓黑土,既瘦又僵,含氮量低,易涝易渍易旱。
农场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和江淮梅雨北部边缘,夏季高温多雨,冬季低温少雨,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集中,光、热、水资源比较丰富,属多水区类型。年平均气温15℃,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极端最低温度-15.5℃,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8℃,极端最高温度40.2℃,≥10℃的有效积温4782℃。全年平均无霜期220天。年平均降雨量872毫米,最大降雨量为1340.2毫米,最小降雨量428.9毫米。由于季风气候影响,旱、涝、低温、冰雹等多种自然灾害经常发生。旱年机遇为2~3年1次,涝年机遇为3~5年1次,夏季(6~8月)大涝、特大涝平均4~6年1次。
三、农田水利
建场初期,该场旱不能抗,涝不能排的自然条件,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1963年,土地规划时,在远离农场6公里的青洛建了一座提水站。但渠道长、消耗大,在用水高峰期,沿途群众与农场争水源、争水路,纠纷不止,1965年被迫拆除。农场用水仅靠七里塘和五塘两个蓄水塘,勉强灌溉近千亩农田,大部分土地靠天收。
1975年,农场根据地形地势,沿农田边界深挖了宽5米、深2米、长11130米的主干渠道6条,完成总土方10.4万方,这些渠道能排能灌。
1987年,重新规划农田,将每块条田的长度由1200米改为600米,宽度一律改为50米,在每块条田之间开挖排灌沟渠,地下打鼠道,沟渠两端埋涵管。至1988年春,全场共开条田沟272条,总长17万米,埋各种规格涵管2176米,修涵桥80座,使该场的防涝排水问题基本解决。
四、建置沿革
解放前这里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芜地,当地百姓称之谓“三多”,即蝗虫多、野兔多、土匪多,所以无人种植。但地势平坦,面积集中,土地肥沃,适宜机耕,水利、交通条件也好。1954年3月,定远县派穆广家等来此考察;5月,由2名乡干部带领20多名城镇居民和少数当地农民,用耕牛开荒近百亩,筹建办场。
1955年4月,根据省政府指示,方邱湖农场场长王守基会同省农业厅勘察队进行考察,决定从方邱湖抽拖拉机进行大面积开荒,开垦荒地1.8万亩;6月,以马厂湖为中心,向水家湖附近的夏家湖、黄浒塘两地扩大开荒1.2万亩,至此农场土地面积已初具规模。由“四湖一塘”(马厂湖、丁塘湖、刘赵湖、夏家湖、黄浒塘)组成农场,定名为“炉桥机耕农场”。1956年8月,改名为“国营方邱湖炉桥分场”。炉桥原为三国时期曹操屯兵和铸炼兵器的地方,而七里塘西部农场已开垦的土地为曹操放养战马之处,两地相近,故改名“马厂湖”农场。由于耕地面积扩大,机构改为总场,方邱湖成了马厂湖下属分场,属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领导,总场场长王守基,分场场长董仁亮。
1958年冬,马厂湖农场下放定远县,由“八一”人民公社兼管。王守基与全体职工带拖拉机回方邱湖,农场只留40名炉桥镇下放居民在此耕种。1962年,该场收回省直管,为水家湖农场的分场。1964年12月,马厂湖农场从水家湖农场分离,成为独立单位,属省农垦厅领导。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造反组织陆续出现。1967年1月26日,宣布“夺权”,武斗发生;11月3日,机耕队拖拉机驾驶员1名在武斗中丧生,农场陷于混乱,物资被抢、被盗,附近农民乘机侵占农场900亩土地。1968年7月,经人民解放军6535部队和滁县军分区支左联络站批准,将农场更名为“国营东方红农场”。1969年11月15日,生产建设兵团接管,将水家湖、马厂湖、凌家湖3个农场合并组建成1师3团,马厂湖农场为3团1营。1975年8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马厂湖农场为水家湖农场的下属分场。1977年4月,马厂湖农从水家湖分离出来,组成县级的独立单位。1987年,实行场长负责制,农场走上了持续稳定发展的时期。
五、生产经营
农业生产。以种植小麦、大豆为主。1954~1958年建场阶段,一边开荒,一边种庄稼,广种薄收。1956年种小麦4895亩,实收605亩,亩产10公斤,4年亏损62.4万元。1959~1961年下放地方管理,土地大部分被撂荒。1962~1965年收归省农业厅管理,加强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经营,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管理体制和“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生产方针,粮豆产量有了提高。1965年播种面积9912亩,粮豆总产46.5万公斤,亩产提高到47公斤。农场生产的粮豆除保职工口粮外,尚能给国家提供一部分商品粮。1966~1968年3年间,粮豆产量达到186万公斤,平均年产66万公斤,亏损高达75.6万元。1969~1975年生产建设兵团时期,粮豆总产705.6万公斤,平均年产100.8万公斤,亏损238.3万元,平均每年亏损34万元。从1978年开始,推行了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耕作制度,主攻小麦,调整作物布局,小麦播种面积达90%以上,同时增加大豆复种指数。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1981年农场首次盈利3.4万元,甩掉了长达27年的亏损帽子。1981~1990年的10年中,除1985、1987两年自然灾害严重,尚有亏损外,其余8年都是盈利的。粮豆总产、单产大幅度提高,1989年粮豆总产333.8万公斤,盈利63万元;1990年,粮豆总产357.4万公斤。
渔业生产。1988年已建成精养鱼塘340亩,小型水库134亩,办成25个家庭渔场,成鱼亩产300公斤。1990年,成鱼总产16.3万公斤,总产值57万元,亩产值1049元,亩上缴纯利92元。“七五”期间,渔业生产盈利14.6万元。
工业生产。建场初期,有1个修理车间、1个小型粮食加工厂和一些为职工生活服务的小作坊。1986年,兴建22门轮窑厂1座。1988年,成立综合厂,以农机修理和水泥预制件为主。1989年,在炉桥兴建车辆修理厂。1990年,创办绣品厂。从马厂湖农场成为独立核算单位的1965年到1985年的21年间,工业总产值306.6万元,平均每年14.6万元1986~1990年的5年间,工业总产值356.6万元,平均每年71.3万元。
商业。1954~1984年的30年间,农场只有2个为职工生活服务的小店。1985年,场部兴建了306平方米的百货商店。到1990年,总销售额达300万元,创利20万元。农场供销科在为职工生产、生活服务的同时,开展对外营业,5年盈利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