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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技术职务评聘
1980年3月,根据国家规定,农垦系统开展了专业职称评定工作。到1983年9月止,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人员中,共评定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91人,初级职称1006人。技术职称评定对调动科技人员投身“四化”建设的积极性,提高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稳定科技队伍起了积极的作用。但这次评定职称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如职称与职责分离,职称与工资不挂钩等问题。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度,并相应地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的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12月,省农垦总公司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后又分别成立农业、会计(包括统计、审计)、教育、卫生、经济、工程、政工等7个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档案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988年5月,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安徽省农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由15人组成,负责全省农业企业高级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职改从试点到全面实施完成,历时两年。到1990年底为止,共评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653人。其中:
高级技术职务207人,包括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110人,高级工程师16人,高级经济师31人,高级会计师9人,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32人,副主任医师9人;
中级技术职务1437人,包括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254人,工程师138人,经济师341人,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187人,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382人,主治(主管)医师128人,档案馆员3人,放映技师4人;
初级技术职务60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