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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队企业的停滞
大跃进给安徽社会经济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加上从6月下旬至10月底,持续100多天的大旱,1959年全省粮食产量跌到谷底,群众开始遭受严重的饥荒袭击。
1960年初,安徽省农业厅确定,社队工业要根据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小忙大干、大忙小干、工农结合、亦工亦农的原则积极发展。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在省水利专科学校的讲话中提出,发展社队工业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所需资金应从企业的利润和大队上缴的积累中解决,绝不允许一平二调。生产大队原来直接经营的工业、副业,应当继续保持,积极办好。3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保证土副产品的生产,要全面发展,在集体生产的同时,适当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生产。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必然影响工业。1959年秋,原料、运输、工业用粮等日趋紧张,所以到了1960年,一些社队企业纷纷关停,省有关部门在制定1960年农村劳动力规划时,只安排社办工业用工7300万个,要求控制在20万人左右。其中生产农具的16万人,农产品加工业、土化肥制造业4万人,只占总人数的1.37%。这年,全省社办企业减少到6132个,年产值8.4亿元。
农村手工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肥西县合巢公社26个大队,1958年之前从事手工业的有3130人,到1961年5月仅剩下805人,减少了74%;原有37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现在只有17个。减少的行业中,少数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淘汰下来的,如制香、织土布、银器。而更多的属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白铁、弹花、打绳、织网、染布、补鞋等。产品产量普遍下降,合巢公社1956年生产农具37500多件,1960年只生产了24400多件,下降35%。品种也大为减少,该公社义成集1956年铁、木、竹制品117种,1961年只有27种。巢县炯炀镇铁、木、竹制品由1956年的230多种减少到1961年5月的60种,给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3月,毛泽东在广州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后经广大干部和群众反复讨论和试点,做了几次重大修改,解决了农村人民公社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安徽省在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纠正一平二调,狠刹“共产风”,放宽政策,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农业,解决吃饭问题成为第一位的任务。对农村工业的政策也作了大幅度地调整,1961年11月20日,中共安徽省委就此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意见》,提出手工业合作社转为社办工厂的,如果适宜于集中生产,又确实办得好的,可以由社队继续办下去,不再变动;不适宜集中生产,办得又不好的,可经社员大会和企业职工的同意,改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962年初,中共中央在批转国家计委党组的一份报告中指示:“农村人民公社或大队举办的工业企业,凡是不为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直接服务的,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应该一律停办;需要保留的,除了个别企业继续由公社或大队经营以外,其余的企业,应该由生产队直接经营”。5月10日,省委书记处书记曾庆梅在全省手工业工作会议上提出,安徽社办工业原则上全部下放,原来是合作组织的可以恢复合作组织;集镇上的手工业保留必要的铁、木、竹制造力量和原材料供应正常的传统生产行业,但人数不得超过1957年的水平。另外又要求手工业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排队,对质量差、成本高,产品积压的企业坚决关闭;对质量差、企业亏本,但具备生产条件,且产品又为目前急需的企业要限期改进;对原料有缺口的企业,应缩小规模或暂时关闭。9月,安徽省又提出竹、木匠下放到大队或生产队。这样在社队企业纷纷下马的同时,手工业生产反而有了较大的发展。1962年5月统计,全省手工业从业人员41万多,较之1957年同期增加10多万人。全年手工业总产值达到3.03亿元。40种主要产品产量,有31种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有26种比1961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品种有所增加,质量有所提高,成本和出厂价有所下降。所有制成份也发生变化,个体手工业者人数增多,在集体单位就业的手工业者减少。1963年初统计,当时全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从业人员68500多人,占全省手工业总数的45%,比1957年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减少了53%。1963年4月15日,中共安徽省委批转了省供销社《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区镇机关不应经营商业的报告》,要求:凡1958年以来并入社队商业的合作店组和公私合营商业,社队应移交出来,仍组织合作店、组,归口当地供销社领导和管理。凡属社、队、区、镇本身投资兴办的各种商业,当地市场不需要的,由兴办单位撤销;如果要保留,也要由供销社接收安排。社、队商业的现有人员,本着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处理。这样,社、队企业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缩小。1963年6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省手工业管理局、省手工业合作社联社《关于手工业进一步支援农业、支援市场的报告》,《报告》提出1963年手工业要坚决把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积极地为农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集中力量办好手工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调整工作,社队企业大部分被砍掉,人员回到生产队。个别条件好的,需要保留的工业企业,整顿后成为独立核算单位。缩短了战线,支援了农业,恢复和发展了手工业,安徽出现全面好转的新形势。
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除重视农业外,对直接关系千百万人生活的副业生产,各级领导也都比较重视。1961年10月召开的中共安徽省委扩大会议,讨论1962年的农业生产,副业方面,计划全省养猪410万头、羊64万头、家禽1331万只、兔82万只,并号召积极开展打猎、采集、编织、加工等副业生产,以缓解因缺粮而造成的饥荒。1962年下半年,随着八字方针的贯彻,安徽经济形势出现转机,不少地方利用冬季农闲时间,因地制宜开展副业生产。安庆、宿县两专区冬季投入副业的劳动力一般都占10%以上。宿县专区每天投入劳动力21.5万人,到年底累计总收入8456万元。安庆专区的桐城、枞阳、贵池、岳西、青阳5县,集体收入120.6万元。徽州专区262万元。阜阳专区的凤台、颍上两县有8.2万人参加副业生产,1963年元月纯收入67.7万元。金寨县组织了504个副业小组,收入达81.7万元。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少地方建立责任制,实行评工记分和超额奖励的办法,把成绩和个人收入挂起钩来。金寨县除零星分散副业由社员私人经营,其余大宗的、技术性较强的副业统归生产队集体经营,采取包工分、包费用、包产值、包产量的“四包”办法,促进了集体副业的发展。该县青山公社冬季副业收入中,集体收入部分占总收入的68.3%。从全省看,集体经营的生产队,集体副业搞得多;推行责任田的地方,个体副业活跃。
1963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作出了《关于在农村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决议》,进一步强调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条例》,抓住“民主办社好”、“干部思想作风好”、“党的支部工作好”三个环节,建设好集体经济。在此思想指导下,安徽开始明确办副业的方针。9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对南陵县委关于两个生产队副业生产好坏的对比材料所作的批示中,指出目前全省大部分生产队集体副业开展得不够好,副业单干的倾向比较严重,是实行责任田的后遗症。农村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集体副业生产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和政策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针对一些干部对开展集体副业存在畏难情绪及对社员家庭副业生产放松领导倾向,批示要求通过教育,具体指导,帮助生产队坚持发展集体副业的方针。坚持以农为主,以副养农;以集体经营为主,兼顾社员家庭副业。为指导全省的副业生产,省里专门成立了副业领导小组。
1965年,安徽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这年10月到11月,省委组织干部赴浙江、广东和上海郊区参观学习,重点考察开展多种经营的经验。参观团在总结报告中写道:所到社队共同的特点是既抓了粮食生产,又抓了多种经营。这些社队从当地特点出发,兴办了形式多样、规模不等的企业,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本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12月31日,中共安徽省委批转了这个报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多种经营的指示》。《指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全省还有相当一部分社队多种经营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明确多种经营势在必抓,争取逐步达到每人30元、50元、60元、甚至100元以上的收入。集体副业以生产队经营为主,公社、大队可以根据条件,在不搞平调的前提下,举办一些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企业,同时要积极指导和帮助社员发展家庭副业。但无论集体或是个人,都不能经营商业,不能搞投机倒把。要培养典型,以点带面,领导重视,上级支持,把多种经营迅速搞上去。这期间,安徽70%的县(市)供销社和60%以上的基层社成立了副业生产指导机构,配备干部935人。滁县、阜阳、徽州3个专区供销社抽调530人长驻公社,担任副业生产指导员。省及以下各级供销社先后组织数千人上山下乡,深入社队,勘察资源,摸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社队制订副业生产计划,签订购销合同,产销挂钩,有力地促进了生产。为了开发山区资源,在广德、宁国、太平、黟县4县,国家集中投资83万元,以民办公助的方式,修筑公路、板车路、林河路240多里。为提高技术水平,各级供销社还用请进来教、派出去学、开现场会、办训练班、组织技术人员到社队巡回辅导等方式,为社队培养了大批技术人员。仅寿县、亳县、濉溪、砀山、萧县,一年中就为社队培训技术人员13500多人。各地供销社还先后抽调大批人员,采取外地采购、就地调剂、指导培植的办法帮助社队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这年共供应仔猪、细毛羊和长毛兔35.2万头,毛、元竹苗72万多棵,生漆、棕片苗64000棵,桑苗468万棵,黄花菜苗1336万墩,各种经济林苗68万棵,以及芦苇苗210万斤,各类条母570万斤,解决了部分需求。1965年全省副业生产总值72893万元,比1964年增长30.9%,农村人均副业收入26元,占农副业总收入的25.5%。集体副业收入约占副业总收入的40.3%。在一般号召的同时,逐步形成一批骨干副业。仅1965年,安徽新发展的骨干副业就有86万多亩,其中主要包括:毛竹50927亩,元竹117885亩,生漆1820亩,棕片1500亩,芦苇55000亩,荆柳腊条55500亩,桑86000亩,黄花菜770多万墩,梨树62000亩,为今后副业生产的发展打下基础。这年,全省副业有10多类,300余项,许多名贵产品和销路广、群众在生产生活上迫切需要的一些农村手工艺品都有恢复和发展。
1966年,毛泽东主席在著名的《五·七指示》中讲到:“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安徽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准备将农产品加工业,包括籽棉加工厂,凡有条件的,都下放到社或队办。有些地方,已开始尝试把分散的手工业重新组织起来。但事情刚开了个头,还没全面铺开,“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有的社队企业刚刚冒出点头,就夭折了。
1967年3月底,安徽实行军管。省军管会成立后,立即着手整顿社会秩序,恢复生产。6月中旬发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的通知》中,提出社队经营的“四坊”,只能接受国家、集体和社员的来料加工,不许进行商业活动。对农村副业及社队企业经营的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
1968年以后,随着各级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形势渐趋稳定,国务院和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不断采取措施,抓经济恢复工作,从而制止了农业继续滑坡,社队企业也露出转机。7月27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发出《关于传达贯彻冶金部召开的县、社办矿(黑色矿)座谈会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黑色矿资源和农闲等条件,做出开采小富矿的规划。
1969年4月16日到21日,安徽农业机械修配和社办机械行业在舒城县召开座谈会,会议认为当前迫切需要抓好社办机械,各农机厂、站、所都应把支援农业机械化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要合理布点,机具有计划投放,适当集中使用,建立制度,搞好经营管理。
1969年11月4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转了生产指挥组《一九六九年农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工作座谈会纪要》,一再强调除《六十条》允许社员经营的副业生产外,都必须由集体统筹安排,收入全部交队,坚决反对单干或变相单干。
从1960年到1969年的10年间,中国经历了风风雨雨,前后政策变化也比较大,总的来说,前期宽松,后期偏左。安徽社队企业长期处于萎缩停滞状态。经济调整使社队企业纷纷下马,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下放转移到农村手工业和副业,因而在社队企业不景气的同时,农村手工业和副业却有较快地发展,这又为社队企业的再度兴起打下基础。从管理体制上,以生产队经营为主,1965年以前对家庭工副业尚比较鼓励,“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则特别强调集体经营。分配问题,一般都采取副业收入与农业收入统一分配原则,劳动强度大,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其报酬略高于同等劳动力。积累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支援农业。劳动力统一使用,采用农闲大干、农忙小干与常年不停、稳定专业生产人员相结合的方式。经营遵循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经营和因地制宜、有所侧重、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方针。投入方面,主要靠自力更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该说各级领导还是动了很多脑子,做了大量工作的,也取得一定的成绩。岳西县横河公社,位于海拔1000多米的大别山深山沟里,全社283户,1182人,人均不足一亩地,30亩山林。因为山高水寒,土地瘠薄,粮食产量一直很低,每年要国家供应口粮十几万斤。1962年开荒种粮,生态被破坏,水土严重流失,情况更趋恶化。1965年春,该社大搞山区建设,开展多种经营,有计划地采伐成材林木1000立方米,收入3万多元。利用废弃的小材小料加工生活用具、小农具,1年又收入5000多元。还积极利用草的优势发展畜牧,利用荒山坡种植经济作物,既减轻了国家负担,又改善了社员的经济状况。
1960年初,安徽省农业厅确定,社队工业要根据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小忙大干、大忙小干、工农结合、亦工亦农的原则积极发展。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在省水利专科学校的讲话中提出,发展社队工业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所需资金应从企业的利润和大队上缴的积累中解决,绝不允许一平二调。生产大队原来直接经营的工业、副业,应当继续保持,积极办好。3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保证土副产品的生产,要全面发展,在集体生产的同时,适当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生产。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必然影响工业。1959年秋,原料、运输、工业用粮等日趋紧张,所以到了1960年,一些社队企业纷纷关停,省有关部门在制定1960年农村劳动力规划时,只安排社办工业用工7300万个,要求控制在20万人左右。其中生产农具的16万人,农产品加工业、土化肥制造业4万人,只占总人数的1.37%。这年,全省社办企业减少到6132个,年产值8.4亿元。
农村手工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肥西县合巢公社26个大队,1958年之前从事手工业的有3130人,到1961年5月仅剩下805人,减少了74%;原有37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现在只有17个。减少的行业中,少数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淘汰下来的,如制香、织土布、银器。而更多的属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白铁、弹花、打绳、织网、染布、补鞋等。产品产量普遍下降,合巢公社1956年生产农具37500多件,1960年只生产了24400多件,下降35%。品种也大为减少,该公社义成集1956年铁、木、竹制品117种,1961年只有27种。巢县炯炀镇铁、木、竹制品由1956年的230多种减少到1961年5月的60种,给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3月,毛泽东在广州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后经广大干部和群众反复讨论和试点,做了几次重大修改,解决了农村人民公社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安徽省在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纠正一平二调,狠刹“共产风”,放宽政策,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农业,解决吃饭问题成为第一位的任务。对农村工业的政策也作了大幅度地调整,1961年11月20日,中共安徽省委就此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意见》,提出手工业合作社转为社办工厂的,如果适宜于集中生产,又确实办得好的,可以由社队继续办下去,不再变动;不适宜集中生产,办得又不好的,可经社员大会和企业职工的同意,改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962年初,中共中央在批转国家计委党组的一份报告中指示:“农村人民公社或大队举办的工业企业,凡是不为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直接服务的,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应该一律停办;需要保留的,除了个别企业继续由公社或大队经营以外,其余的企业,应该由生产队直接经营”。5月10日,省委书记处书记曾庆梅在全省手工业工作会议上提出,安徽社办工业原则上全部下放,原来是合作组织的可以恢复合作组织;集镇上的手工业保留必要的铁、木、竹制造力量和原材料供应正常的传统生产行业,但人数不得超过1957年的水平。另外又要求手工业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排队,对质量差、成本高,产品积压的企业坚决关闭;对质量差、企业亏本,但具备生产条件,且产品又为目前急需的企业要限期改进;对原料有缺口的企业,应缩小规模或暂时关闭。9月,安徽省又提出竹、木匠下放到大队或生产队。这样在社队企业纷纷下马的同时,手工业生产反而有了较大的发展。1962年5月统计,全省手工业从业人员41万多,较之1957年同期增加10多万人。全年手工业总产值达到3.03亿元。40种主要产品产量,有31种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有26种比1961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品种有所增加,质量有所提高,成本和出厂价有所下降。所有制成份也发生变化,个体手工业者人数增多,在集体单位就业的手工业者减少。1963年初统计,当时全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从业人员68500多人,占全省手工业总数的45%,比1957年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减少了53%。1963年4月15日,中共安徽省委批转了省供销社《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区镇机关不应经营商业的报告》,要求:凡1958年以来并入社队商业的合作店组和公私合营商业,社队应移交出来,仍组织合作店、组,归口当地供销社领导和管理。凡属社、队、区、镇本身投资兴办的各种商业,当地市场不需要的,由兴办单位撤销;如果要保留,也要由供销社接收安排。社、队商业的现有人员,本着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处理。这样,社、队企业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缩小。1963年6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省手工业管理局、省手工业合作社联社《关于手工业进一步支援农业、支援市场的报告》,《报告》提出1963年手工业要坚决把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积极地为农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集中力量办好手工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调整工作,社队企业大部分被砍掉,人员回到生产队。个别条件好的,需要保留的工业企业,整顿后成为独立核算单位。缩短了战线,支援了农业,恢复和发展了手工业,安徽出现全面好转的新形势。
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除重视农业外,对直接关系千百万人生活的副业生产,各级领导也都比较重视。1961年10月召开的中共安徽省委扩大会议,讨论1962年的农业生产,副业方面,计划全省养猪410万头、羊64万头、家禽1331万只、兔82万只,并号召积极开展打猎、采集、编织、加工等副业生产,以缓解因缺粮而造成的饥荒。1962年下半年,随着八字方针的贯彻,安徽经济形势出现转机,不少地方利用冬季农闲时间,因地制宜开展副业生产。安庆、宿县两专区冬季投入副业的劳动力一般都占10%以上。宿县专区每天投入劳动力21.5万人,到年底累计总收入8456万元。安庆专区的桐城、枞阳、贵池、岳西、青阳5县,集体收入120.6万元。徽州专区262万元。阜阳专区的凤台、颍上两县有8.2万人参加副业生产,1963年元月纯收入67.7万元。金寨县组织了504个副业小组,收入达81.7万元。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少地方建立责任制,实行评工记分和超额奖励的办法,把成绩和个人收入挂起钩来。金寨县除零星分散副业由社员私人经营,其余大宗的、技术性较强的副业统归生产队集体经营,采取包工分、包费用、包产值、包产量的“四包”办法,促进了集体副业的发展。该县青山公社冬季副业收入中,集体收入部分占总收入的68.3%。从全省看,集体经营的生产队,集体副业搞得多;推行责任田的地方,个体副业活跃。
1963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作出了《关于在农村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决议》,进一步强调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条例》,抓住“民主办社好”、“干部思想作风好”、“党的支部工作好”三个环节,建设好集体经济。在此思想指导下,安徽开始明确办副业的方针。9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对南陵县委关于两个生产队副业生产好坏的对比材料所作的批示中,指出目前全省大部分生产队集体副业开展得不够好,副业单干的倾向比较严重,是实行责任田的后遗症。农村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集体副业生产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和政策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针对一些干部对开展集体副业存在畏难情绪及对社员家庭副业生产放松领导倾向,批示要求通过教育,具体指导,帮助生产队坚持发展集体副业的方针。坚持以农为主,以副养农;以集体经营为主,兼顾社员家庭副业。为指导全省的副业生产,省里专门成立了副业领导小组。
1965年,安徽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这年10月到11月,省委组织干部赴浙江、广东和上海郊区参观学习,重点考察开展多种经营的经验。参观团在总结报告中写道:所到社队共同的特点是既抓了粮食生产,又抓了多种经营。这些社队从当地特点出发,兴办了形式多样、规模不等的企业,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本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12月31日,中共安徽省委批转了这个报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多种经营的指示》。《指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全省还有相当一部分社队多种经营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明确多种经营势在必抓,争取逐步达到每人30元、50元、60元、甚至100元以上的收入。集体副业以生产队经营为主,公社、大队可以根据条件,在不搞平调的前提下,举办一些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企业,同时要积极指导和帮助社员发展家庭副业。但无论集体或是个人,都不能经营商业,不能搞投机倒把。要培养典型,以点带面,领导重视,上级支持,把多种经营迅速搞上去。这期间,安徽70%的县(市)供销社和60%以上的基层社成立了副业生产指导机构,配备干部935人。滁县、阜阳、徽州3个专区供销社抽调530人长驻公社,担任副业生产指导员。省及以下各级供销社先后组织数千人上山下乡,深入社队,勘察资源,摸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社队制订副业生产计划,签订购销合同,产销挂钩,有力地促进了生产。为了开发山区资源,在广德、宁国、太平、黟县4县,国家集中投资83万元,以民办公助的方式,修筑公路、板车路、林河路240多里。为提高技术水平,各级供销社还用请进来教、派出去学、开现场会、办训练班、组织技术人员到社队巡回辅导等方式,为社队培养了大批技术人员。仅寿县、亳县、濉溪、砀山、萧县,一年中就为社队培训技术人员13500多人。各地供销社还先后抽调大批人员,采取外地采购、就地调剂、指导培植的办法帮助社队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这年共供应仔猪、细毛羊和长毛兔35.2万头,毛、元竹苗72万多棵,生漆、棕片苗64000棵,桑苗468万棵,黄花菜苗1336万墩,各种经济林苗68万棵,以及芦苇苗210万斤,各类条母570万斤,解决了部分需求。1965年全省副业生产总值72893万元,比1964年增长30.9%,农村人均副业收入26元,占农副业总收入的25.5%。集体副业收入约占副业总收入的40.3%。在一般号召的同时,逐步形成一批骨干副业。仅1965年,安徽新发展的骨干副业就有86万多亩,其中主要包括:毛竹50927亩,元竹117885亩,生漆1820亩,棕片1500亩,芦苇55000亩,荆柳腊条55500亩,桑86000亩,黄花菜770多万墩,梨树62000亩,为今后副业生产的发展打下基础。这年,全省副业有10多类,300余项,许多名贵产品和销路广、群众在生产生活上迫切需要的一些农村手工艺品都有恢复和发展。
1966年,毛泽东主席在著名的《五·七指示》中讲到:“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安徽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准备将农产品加工业,包括籽棉加工厂,凡有条件的,都下放到社或队办。有些地方,已开始尝试把分散的手工业重新组织起来。但事情刚开了个头,还没全面铺开,“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有的社队企业刚刚冒出点头,就夭折了。
1967年3月底,安徽实行军管。省军管会成立后,立即着手整顿社会秩序,恢复生产。6月中旬发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的通知》中,提出社队经营的“四坊”,只能接受国家、集体和社员的来料加工,不许进行商业活动。对农村副业及社队企业经营的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
1968年以后,随着各级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形势渐趋稳定,国务院和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不断采取措施,抓经济恢复工作,从而制止了农业继续滑坡,社队企业也露出转机。7月27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发出《关于传达贯彻冶金部召开的县、社办矿(黑色矿)座谈会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黑色矿资源和农闲等条件,做出开采小富矿的规划。
1969年4月16日到21日,安徽农业机械修配和社办机械行业在舒城县召开座谈会,会议认为当前迫切需要抓好社办机械,各农机厂、站、所都应把支援农业机械化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要合理布点,机具有计划投放,适当集中使用,建立制度,搞好经营管理。
1969年11月4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转了生产指挥组《一九六九年农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工作座谈会纪要》,一再强调除《六十条》允许社员经营的副业生产外,都必须由集体统筹安排,收入全部交队,坚决反对单干或变相单干。
从1960年到1969年的10年间,中国经历了风风雨雨,前后政策变化也比较大,总的来说,前期宽松,后期偏左。安徽社队企业长期处于萎缩停滞状态。经济调整使社队企业纷纷下马,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下放转移到农村手工业和副业,因而在社队企业不景气的同时,农村手工业和副业却有较快地发展,这又为社队企业的再度兴起打下基础。从管理体制上,以生产队经营为主,1965年以前对家庭工副业尚比较鼓励,“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则特别强调集体经营。分配问题,一般都采取副业收入与农业收入统一分配原则,劳动强度大,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其报酬略高于同等劳动力。积累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支援农业。劳动力统一使用,采用农闲大干、农忙小干与常年不停、稳定专业生产人员相结合的方式。经营遵循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经营和因地制宜、有所侧重、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方针。投入方面,主要靠自力更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该说各级领导还是动了很多脑子,做了大量工作的,也取得一定的成绩。岳西县横河公社,位于海拔1000多米的大别山深山沟里,全社283户,1182人,人均不足一亩地,30亩山林。因为山高水寒,土地瘠薄,粮食产量一直很低,每年要国家供应口粮十几万斤。1962年开荒种粮,生态被破坏,水土严重流失,情况更趋恶化。1965年春,该社大搞山区建设,开展多种经营,有计划地采伐成材林木1000立方米,收入3万多元。利用废弃的小材小料加工生活用具、小农具,1年又收入5000多元。还积极利用草的优势发展畜牧,利用荒山坡种植经济作物,既减轻了国家负担,又改善了社员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