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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农电工
农电发展初期,通电的乡村一般选配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中青年、身体健康的贫下中农担任农电工,为在上岗前进行电业生产知识专业培训。1969年,淮南电校举办农电工培训班,为淮南市郊区培训农电工50名。70年代,农电工培训工作在全省普遍展开,先是各县分级负责培训,即县供电局负责培训乡农电工,区供电所负责培训村农电工,乡、村农电工联合负责培训自然村机泵手(掌握轴流泵操作的电工)。培训方式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内容是学习安全用电常识和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法,低压触电保安器的安装、试验、使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农电事故统计规程和电工基础知识等。教材由各县供电局编写或购买。1974年,省水利电力局在10个县130个乡开展农电工定期培训试点,培训农电工201人。次年,全省已培训农电工5万多人次。1977年9月,在青阳县召开全省农电管理座谈会,着重总结试点情况,要求把农电管理列入党政领导议事日程,建立县区乡三级农电管理网。1979年,已建立乡电管站1386个,农电工3105人,经多年培训和实际操作锻炼,大多数具有2~3级电工的技术水平,已能胜任本职工作。对减少事故、降低线损、电费回收等起到显著效果。
省农电管理部门还选定南陵县、巢县柘皋区、合肥市郊、芜湖供电区的部分乡,进行选配专职农电工的试点,自1977年起,各乡配农电工2~3人,供电部门对每个乡每年补助800元,作为农电工的生活补贴;各用电村配1名农电工,由行政村给予工分补贴。累计培训农电工46667人次。
1985年,全省共有农村电工24840人。其中,区(乡)农电管理所(站)1973个,5920人(其中由县供电局支付工资的乡固定电工499人,亦工亦农电工481人,县供电局补贴工资的电工2941人)。
为进一步提高农电工队伍的素质,同年11月,由省农电局组织对全省农电工统一考试,合格者发给“农电工合格证”。参加统考的农电工5933人,及格率为83%。其中:成绩优秀的人数(90分以上)占33%;良好的(80~ 90分)占22%;及格的(60~ 80分)占27%;不及格1046人(包括报名未参加考试的162人),次年进行补考。
二、安装低压触电保安器
1975年初,省水利电力局农电处布置无为县供电局试制低压触电保安器(注:1986年,低压触电保安器改称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简称漏电保护器。)。该局成立试制小组,经反复研究、试验,利用三相电流平衡原理,截断变压器中心点的接地线,设计、制造出1套能防止人体触电的自动装置,称为“电压型”低压触电保安器。在全省农电会上展出,并进行操作表演,受到赞扬。同年6月,省农电安全检查团要求各供电局组织职工和农电工学习触电保安器的原理及安装、维护等技术,在试点的基础上予以推广。据1975年1~10月统计,全省农村装有触电保安器1450台,但因低压用电设备绝缘不良,跳闸频繁,农民不愿意用,不久有的拆除,或迟出不用。省水利电力局农电处再次重点抓了低压触电保安器的选型、改进以及现场经验交流和推广,省计划委员会、省机械局确定一个厂专门生产1.1万台。1976年安装投入运行1600台,动作800余次,避免触电死亡260人次,21头牲畜。1977年已袋4000多台。无为县1971年触电死亡61人,是全国农村触电死亡人数最多的县。触电保安器基本普及后,事故逐年下降,1977年降至9人。芜湖市郊区1977年将90台农用配电变压器全部装上触电保安器,同时消除一线一地制线路和私拉乱接现象,为安装保安器创造了好的条件,是年,无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群众赞扬说:“保安器,是农民群众的保命器,是低压设备的检验器,也是低压电网整修的促进器”。1978年全省又槽装2000台。
为了加速保安器的装用、巩固和提高,1979年交流推广芜湖市郊区、当涂、繁昌县的经验,先装(保安器)后改(整改低压线),以装促改,改中巩固,改中提高,不装则已,装则成片,一举普及。保安器型号以简易为主,以电压型为主,要先保生产(380伏动力线)后保生活(220伏照明线)。相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奖惩兑现,加强法纪,保证装一台用一台。抓好安装率、投入率和可靠率。当年全省累计装了9500台。
1980年7月间,巢县黄麓乡官塘村在插晚稻秧甩秧把时,误将低压线砸断,落在插秧妇女的附近,因保安器准确动作,使10名妇女安全脱险。是年,全省农村因有保安器而触电脱险的就有1185人次,1982年达2472人次。1984年,触电保安器安装率由上年的87.0%提高到91.2%。各地确定专人看管,注意运行可靠性。并开始分批更新为电流型保安器。省电力工业局还发放780台中性点接地式的漏电开关给部分地、市局进行试点。
截止1985年,全省农村共装低压触电保安器24870台(其中电流型5663台、电压型19207台),运行率85%,对保证农村用电安全起到显著作用。
三、以法治电
为保证农村安全用电,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技术措施,触电死亡事故明显减少,但此类事故仍时有发生,从70年代初开始,实行以法治电。
1973年2月16日,歙县桂林乡吴山铺何时村叶某私设电网,致使南源口马月岭村去探亲的1农民触电死亡,叶被判有用徒刑6年。
1974年5月,无为县凤河乡董桥村西大金生产队队长金某,不顾安全用电规章,带领7名社员拉一线(火线)一地裸铝丝作照明线,供电所要其拆除。金置若罔闻,白天将铝丝挂勾断开,晚上又搭上。6月2日晚,险些造成1人触电。次日,村干部要他当即拆除,金仍阳奉阴违,当天夜里,两个农民碰上这条高地不到1.2米高的带电铝丝致死。金被判处有用徒刑2年。
1975年6月6日,无为县徐岗乡安全用电检查组发现蒋塘村电线、电杆不符合安全要求,停止送电。该村副主任林某家来客人,要求送电,未获同意。林私自叫电工去送电。送电后,电工见沿线有1台小水泵上亮着电灯,怕被检查组发觉,动手取下灯泡,不幸触电死亡。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鉴于此类事件时有发生,1980年11月25日省人民检察院、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厅和电力工业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用电法制教育,认真依法查处农电事故”的通知。要求今后凡发生农村触电死亡或群伤事故,有关部门要联合组织调查,按照国务院(80)84号文件规定和“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凡属严重违章用电致死人命或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触犯刑法的案件,由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对情节较轻,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属违章用电,由供电部门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或停止供电;对偷电行为要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绳之以法。
四、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70年代,农村掀起群众办电热潮,小水泵、打稻机、农副产品加工、家庭照明等用电日益增多。“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存在“重高压,轻低压”、“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倾向。加之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对农村办电放任自流,普遍存在用电不申请、私拉乱接等现象。由于资金不足,导线、电杆等材料供不应求和技术力量薄弱,架设的农村低压线路在质量上大多不合要求。有的甚至用拆股旧铝线(把多股铝绞线拆成独股或双股接起来)做导线,极易折断。有的用小竹杆、树棍子、活树、葵花秸绑扎起来代替电杆,也有用稻草绳做拉线,经风一吹,有的折断,有的东倒西歪。有些乡村低压电线架设过低,有许多是“碰头线”、“拦腰线”、“地爬线”。电力线和广播线同杆架设,混杂交叉。一线一地照明较多。以致农村人身触电死亡事故严重。1972年,全省农村人身触电死亡472人,列全国农村触电死亡人数的第3位,其中,无为县(死亡58人)、和县(死亡48人)在全国2000多个县中名列一、二位。
水利电力部和有关部门曾多次组织农电安全检查团到安徽省进行检查。1973年3月31日,由辽宁、河北、山西、山东、浙江、安徽、湖北、陕西、江苏、河南10省电业部门及华东电业管理局等单位组成的水利电力部农村安全用电调查组来安徽,重点查了无为,和县、六安3县的农村安全用电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压电网管理薄弱。据无为、和县1971、1972年统计,触电死亡221人中,218人死于低压电线上。
二是低压电线私拉乱接多,质量差。如无为县低压线路1388公里,破胶线、独股线占63%;低压电杆32239根中,有木棍5080根,竹棍3300根,杂树20100根,不合格的占90%以上。
三是措施不落实。如:电动小水泵,大部分是带电挂钩接线,无闸刀,无保险丝,也不易计算电费;一线一地照明比重大;6至8月农村用电高峰季节触电死亡人数最多;低压电线架设过低,宣传、培训方面不普及。
水利电力部检查后,省水利电力局组织第一次全省性农电安全大检查,查出农村用电不安全的主要漏洞,经采取有力措施,全省农村触电死亡人数连续4年降到400人/年以下。但至1977年开始回升,1978年电死472人,1979年电死481人,列全国第二。1980年再次进行整顿,主要是:整改低压线路,主干线路改成钢筋混凝土电杆和铝绞线,取消一线一地照明线,加强维护检修;按自然村或按户安装低压触电保安器;加强安全用电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宣传画、放电影、幻灯等,深入到户;发放农村小学安全用电常识教材;制订和转发各种安全用电管理条例、规定;健全法制观念,会同公安、检察系统实行以法治电;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管理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用电的领导。此后,农村用电安全状况显著好转,触电死亡人数连年下降。在1984年10月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表彰会上,省农电局荣获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及奖牌1块。1985年,全省农村触电死亡人数降至87人,是历年来农电死亡人数最少的一年。
全省历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情况,见表4—3—4。
全省历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情况

[农村触电重大伤亡事故简介]1972年9月1日,无为县田桥乡东坝村小许队,放低压线时,把拆成单股裸铝线,拴在有电线路的横担木上。紧线时将横担木拉斜,使手持的裸铝线碰到有电线路,电死4人、重伤2人、轻伤1人。
1973年7月16日,无为县太平乡季村,大风将广播线刮断,搭在同杆架设的带电低压线上落地。农民季小妹给牛送草,碰触广播线,触电倒地,其兄用木柄铁叉去挑广播线也不慎触电,其父赶去拉儿子,结果3人致死。家中只剩祖母、母亲和7岁的妹妹。
1975年5月30日,无为县鼓楼乡鼓搂村姚庄农民在拉被剪断的电线时,村加工厂突然对线路送电,拉线者电死2人、重伤2人,一位农妇去拉女婿,也触电死亡。
1981年7月4日,六安县龙门冲乡戈棚店村河东队队长夏某的9岁女儿光脚下山,踩上被风刮断的220伏裸铝线,触电死亡。其妻用手去拉女儿,触电致死。其岳父悲痛地扑去,亦丧命。夏收工回家,见床上只有4岁男孩,出门找人,见3人躺在路上,奔向现场,也触电而死。一家5口人,电死4人,4岁幼儿成了孤儿,修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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