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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供应
1952年以前,安徽省冶金企业生产和建设所需物资均从市场采购。
从1953年起,国家开始实行国家统配和部管物资分配制度。在冶金企业中成立供应科,负责供应和管理。企业生产和建设中所需物资。首先要编报,申请国家统配和部管物资计划,参加订货,组织供应和管理。
1958年6月份之前,马鞍山铁厂和铜陵矿务局的物资由重工业部分配供应和管理这两个企业所需的统配、部管物资申请计划报部。省里中小冶金企业物资供应工作属省重工业厅管理。
1958年7月成立省冶金工业局,局设立供销处,负责全省冶金企业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大办钢铁”建设所需的物资则由省钢铁指挥部物资处统一计划、供应和管理,直到1958年底省钢铁建设指挥部撤销,省冶金局才全面管理全省冶金行业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在三年调整期间,安徽物资资源比较紧张,为了帮助马钢、铜陵有色公司两大企业搞好生产建设,经与冶金部商定,从1963年起,这两大企业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由冶金部直接供应,这两个企业成为冶金部“直供企业”。
1969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直属冶金企业下放到地、市、县。包括部属企业马钢和铜陵有色公司也同时下放到市。省重工业厅对物资只作年度计划的管理,物资分配指标由省计划委员会切块下达。
经过1969年至1971年3年实践,这种办法不利于生产和建设。因此国家于1972年起,马钢、铜陵有色公司两大冶金企业的物资又重新恢复由冶金部直接供应。
1973年安徽省决定省重点冶金企业和全部冶金矿山所需钢材、铜、铝、木材、水泥等7种物资,划由省冶金工业局直接供应和管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物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物资分配供应实行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冶金企业所需的原材料、燃料、设备、工矿配件的供应,从原来的国家统一计划分配,逐步转为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计划分配数量比例逐年下降,市场调节数量逐年增加。大企业的计划物资供应放开比中小企业慢一些。物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时大部分企业的物资部门的工作人员思想上和工作上都不适应,感到工作压力大,生产和建设上物资供应没有保证。但经过几年实践,思想和工作上都逐渐转变和适应。企业物资部门工作人员感到物资市场虽竞争激烈,但市场物资资源多了,规格品种齐全了,质量提高了,总的讲供应工作又好做了,生产建设所需物资更有保证了。
1953年至1985年32年间,全省冶金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等各类物资,总计供应金额为124.546亿元,占产品总成本179.2亿元的69.5%。详见表6-2-1。
安徽省冶金系统物资供应情况表

二、产品销售
安徽省冶金产品1953年至1962年全部由国家和冶金部统一分配。销售形式是分别由国家和冶金部管理,计划分配,物资部门包销。每年两次集中订货,企业代运发货,托收承付结算。安徽省冶金产品属于国家统配的有:钢材、金属制品、铜、铝、铅、锌、铜材等;属于冶金部管的有:生铁、焦炭、铁合金、铁矿石、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铸铁管、碳素制品等。
从1963年起,国家为鼓励省市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对省生产的有色产品实行二八分成的政策,即80%交国家统一分配,20%留省里自主分配使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下放物资分配权,安徽省地方中小冶金企业的产品全部由省里分配使用。省内中小冶金企业产品品种,规格多余或者不足,在全国金属材料订货会议上进行串换调剂。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打破单一计划经济的模式,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冶金产品实行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的分配办法,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逐步缩小指令性分配,扩大指导性分配。原来由国家、冶金部管理以及省管理的冶金产品,实行一部分仍纳入计划分配,一部分由企业自销,参与市场调节,逐步将冶金企业推向市场。这种冶金产品销售格局的变革,促进了冶金生产建设,也搞活了经济.
冶金产品销售30多年中,大部分时间里实行计划分配,物资部门包销,到80年代初期实行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主要销售业务形式是“供需合同”。安徽冶金产品供需合同执行情况大致是:“一五”期间好;“大跃进”期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计划任务高指标,生产难完成,合同执行率低;1963年至1965年调整期间、1980年至1982年调整期间和“七五”期间合同完成好;其他时期合同执行率一般。另外,大型企业马钢和铜陵有色公司合同完成比中小企业要好。
安徽省冶金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的基本程序和全国一致,是:安排生产,在全国排产会议中与物资部门、需方衔接,根据需方要求经协商后进行调产,然后在订货会上签订“供需合同”,按合同组织生产,安排运输发货,收回货款。
冶金产品销售畅销时,基本上以产定销;在滞销时,基本是以销定产,适应市场需要.到了80年代国家又提出经济工作以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因此,冶金产品品种规格在生产和销售中又多产多销市场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好的品种,提高冶金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壮大发展冶金企业。
1953年至1985年,安徽冶金产品销售总金额为219亿元。历年统计见表6-2-2。
安徽省冶金产品销售情况表

三、物资储备供应
物资管理的任务,在建国初期是保证生产和建设任务的完成。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总结出物资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关于物资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开源节流,保障供给。按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及时供应。贯彻节约代用,综合利用,搞好修旧利废,抓好物资供、管、用三个环节,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供应好、消耗低、周转快、费用省的标准。根据以上工作的总目标和总要求,30多年来物资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归纳有以下几项:计划管理,消耗定额管理,储备定额管理,供应与送料管理,大宗原材料现场管理,设备成套供应管理,仓库管理,修旧利废与交旧领新管理等。
在不同的时期,安徽省冶金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一些较大的管理活动。
1957年,根据国家统一布置,全省冶金企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总结和推广节约原材料、燃料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五”期间,安徽冶金企业和全国冶金企业一样,学习苏联企业管理经验。物资部门的工作主要是:制定各种冶金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定额发料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
“大跃进”期间,冶金工业发展快,计划高指标,生产建设战线长,摊子大,造成一方面物资供不应求,缺口大,另一方面采购订货不讲计划,消耗没有定额,发货没有制度,只供不管,物资严重积压,损失浪费大。
“三年调整”时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从1962年下半年起,全省冶金企业进行了清仓核资工作,一方面对调整保留发展的冶金企业进行清仓查库,摸清家底,划清合理储备和积压物资,核定储备资金,并抽调力量,积极推销处理积压物资。对物资部门进行整顿、恢复和健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物资管理,重点抓降低原材料消耗,降低产品成本。另一方面,对“下马”撤销和停缓建单位清仓查库,对库存物资做好技术鉴定工作,分别情况,该报废的报废,能利用的按质论价,削价处理积压物资。停缓建单位需要保留待用的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保管工作。为了帮助省冶金企业搞好库存积压物资处理工作,省厅抽调力量,专门成立了清仓核资办公室,收购企业一时处理不了的物资。据统计,1962年至1964年,共从13个企业中收购积压物资1100多万元。这对被保留生产企业的继续发展,扭亏增盈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对“下马”撤销、停缓建单位加速了工作进度。省重工业厅成立清库物资门市部,经过几年努力,于1968年基本处理完清仓物资.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左”思潮影响下,无政府主义盛行,物资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受到批判和废除,使得物资申请没有依据,采购订货没有计划,订货上面给什么要什么盲目供应,仓库管理混乱,在此期间因煤炭、焦炭供应不足,焦炉、高炉多次被迫停产,损失严重。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年开始,全省冶金工业进行企业整顿,物资部门清仓查库和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入库验收制度,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分区堆放保管制度,物资出库发货制度,防火防盗安全制度。特别在物资堆放工作上推广货架存放,推广竖成线、横成行、五五化、规格化,实行四号定位、五对口、标志明显、质量不混、规格不串,这样便于清查库存,又大大提高库房使用率。在这期间涌现大批“红旗仓库”和许多优秀保管员。这期间还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清理帐内外、库内外和在途的大量物资,重新建帐,整修仓库,添置货架,清理货场,使库容库貌焕然一新。对积帐悬帐、白条子进行了清查和处理。
“六五”期间,冶金企业的物资工作一方面进行了改革,另一方面又进行更深一步整顿,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物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办了多次轮训班,分期分批轮训,学习现代管理方法和经验。全省参加学习和轮训的物资工作人员逾万人次。物资工作人员普遍轮训了一次。学习现代物资管理方法主要内容有:ABC物资分类管理、价值工程、目标管理、微机编制计划、管理料帐、库存和物资统计工作等,因而大大提高了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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