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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国有资产管理
一、清产核资 1992年4月,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要求直属单位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通知》精神,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与财务处合署办公),负责全省烟草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93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清产核资办法》的要求,成立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办公室。随之制定《安徽省烟草系统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方案》,先在合肥卷烟厂和马鞍山市烟草公司两个扩大试点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同年底,省烟草专卖局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总结试点经验,制定《1994年安徽省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召开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全省烟草系统工商企业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会后,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各企业组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职工宣传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动员职工关心、支持、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清产核资专职人员学习省烟草专卖局制定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正确掌握清产核资工作方法,弄懂各种表格填写。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对企业(单位)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投资、联营等进行全面清理和界定;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估;核实固定资产价值总额和国有资本金。分别填写、汇总、上报“资产清查表”、“资产所有权界定表”、“固定资产价值重估表”、“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申报表”、“资产负债简表”、“资金核实申报表”。各企业(单位)将清产核资报表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编写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报告,建立完善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995年,清产核资工作主要是对全省烟草系统所有工商企业占用的土地进行清查、估价;对全省烟草系统内、外(对外)的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国有资产的原始投入及其增值进行清理;做好全省烟草系统清产核资扫尾工作。各企业(单位)按照《安徽省烟草系统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实施办法》做好土地清查估价工作。合资、联营企业的资产清查时间点为1994年12月31日24时。投资企业根据清理结果编报“安徽省烟草系统对外合资、合作、联营企业的原始投入及保值增值情况调查表”。全省烟草系统所有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统一按照1995年3月31日时间点,对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调整编制清产核资衔接报表。 安徽省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共1665人,先后清查省烟草公司机关及直属公司、单位、各卷烟厂、复烤厂、烟库、各分、市公司及所属县公司,共96个企业、单位。 全省烟草系统96个企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是:资产总额5689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803万元,长期投资8673万元,固定资产142191万元,无形资产12万元,递延及其他资产24098万元,土地估价16160万元;负债总额3880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56504万元,长期负债3155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0874万元,其中实收资本92601万元,资本公积21412万元,盈余公积43320万元,未分配利润7381万元。详见表5-3-5。 安徽省烟草系统资产负债简表 ![]() ![]() 1992~1994年间,安徽烟草系统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总额为818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净额379万元,流动资产损失净额8900万元,潜亏挂帐72570万元。 截止1995年3月底,自我消化各项资产损失和潜亏挂帐390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盘盈212万元,流动资产损失1762万元,潜亏挂帐37456万元。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规定,省烟草专卖局共批复所属企业、单位核销冲减损失9807万元,分别处理固定资产损失212万元,流动资产损失2398万元,潜亏挂帐7197万元。 经过自我消化和核销冲减各项损失,尚有资产损失、资金挂帐330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379万元,流动资产损失4740万元,潜亏挂帐27917万元,留待以后年度消化处理。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核实情况见表5-3-6。 安徽省烟草系统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核实申报情况表 ![]() 全省烟草系统属于估价范围的土地面积为291.41万平方米,估价前价值1478万元,估价后价值17638万元,升值净额16160万元,升值幅度1093.37%。详见表5-3-7。 ![]() 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摸清全省烟草系统家底,清理了债权债务,明晰产权关系,重估资产价值和土地估价,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依据清产核资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了部分历史包袱,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安徽烟草系统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994年,国家财政部授予蚌埠卷烟厂谈慧珠全国清产核资先进工作者称号;国家烟草专卖局授予省烟草专卖局清产核资办公室等4个单位全国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国家烟草专卖局授予王益元等11人全国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省烟草专卖局表彰全省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先进集体26个,先进个人86人。 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1991年,安徽省烟草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委托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保留公司产权登记的函》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青岛会议精神,与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达《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下属保留公司办理产权登记的通知》,部署各企业立即对占有国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 从1992年起,国家烟草专卖局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负责实施全国烟草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部署,召开全省烟草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落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各企业按规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经省烟草专卖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定。企业和省烟草专卖局根据新登记的国家资产状况写出资产经营分析报告。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分新设企业产权登记、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 通过1991~1995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摸清了全省烟草系统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户数和产权状况,为界定企业资产所有权、处理企业产权纠纷提供依据,为企业工商登记、资产评估立项、股份制改组和产权转让审批提供文件。 自1991年起,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每年都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状况进行一次检查,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流向和变动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安徽烟草行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在1994年度全国烟草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评比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安徽烟草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见表5-3-8。 安徽省烟草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表 ![]() 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95年,安徽省烟草专卖局为加强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权益,遵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申报考核工作的部署,召开各分、市公司、卷烟厂、蚌埠烟叶复烤厂、都宝调拨站等单位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议,学习有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文件和规定,熟悉申报表内容和填写方法。1995年,全省烟草系统90户企业、单位申报国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额或减亏额。省烟草专卖局根据1995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 安徽省烟草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见表5-3-9,安徽省烟草系统卷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见表5-3-10,安徽省烟草系统商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见表5-3-11。 安徽省烟草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表 ![]() 安徽省烟草系统卷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表 ![]() 安徽省烟草系统商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表 ![]() ![]() 四、国有资产统计 国有资产统计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安徽省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对全省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变化以及资产运营效益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填制1995年国家投资企业资产年度报表、编写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核。全省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刚刚开始,尚在不断完善中。 1995年国有资产统计情况见表5—3—12、表5—3—13、表5—3—14,基本情况见表5—3—15。 安徽省烟草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状况及借款构成表 ![]() 安徽省烟草系统国有资产总量表 ![]() 安徽省烟草系统资产负债表 ![]() ![]() 安徽省烟草系统基本情况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