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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烟草行业出现的问题,引起人们的思考。农村改革,农业上去了,已经开始转为良性循环,稳步上升。但是工业改革缓慢,没有像农业那样进入良性循环。在工业改革问题上,当时反映出几种思想,一部分人主张坚决改革,打破旧体制,建立新秩序,认为不改革没有出路。另一部分人认为所谓改革,国家只给个原则,没有具体方案,外地没有典型。心有余悸,怕担风险,怕犯错误。这些思想直接反映出部分人还没有摆脱长期形成的“左”的思想路线的束缚。1979年8月10日全省工业会议上万里指出:“因循守旧,小生产习惯势力、懒汉思想还在某些人的头脑里作怪,再加上‘四人帮’的流毒,在理论上、思想上、政策上许多问题没有认识清楚。”为解决工业滞后问题,万里强调“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端正思想路线。”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积极稳步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
会后,中共安徽省委把解决烟草行业的问题,作为工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雷厉风行,立即组织省计划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省财贸办公室,联合对烤烟生产、卷烟工业等有关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于同年11月13日向省革命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总结自建国以来省内烤烟生产几次大起伏的经验教训,以及农、工、商之间矛盾关系的变化,得出结论:“安徽烟草管理体制与烤烟、卷烟生产的发展很不适应,产、供、销矛盾较多,问题难以解决。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应尽快考虑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烟草专业公司,把产、供、销业务统一管起来。”省革命委员会第二天即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联合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充分肯定,决定成立省烟草工业公司,把全省烟草产、供、销统管起来,由省革委会副主任孟家芹负责筹建省烟草工业公司的工作。改革方案基本制定后,1980年6月30日召开第29次省长办公会议,讨论设立省烟草工业公司的体改方案,经过讨论加以补充调整,形成决议,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会后,副省长孟家芹和省财贸办公室主任胡坦,召集省计划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省编制委员会、省第一轻工业厅、省商业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传达省人民政府决定,通报省烟草行业改革方案,要求各部门搞好协调,尽快落实省人民政府决定,把组建省烟草工业公司的工作做好。
1980年8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下达《关于成立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的通知》。通知指出:省烟草工业公司负责管理和经营全省烟叶收购、调拨、储运及卷烟生产的计划、技术、财务和采购、批发,组织零售业务;省烟草工业公司归属省第一轻工业厅领导;合肥、芜湖、蚌埠、阜阳、滁县5个卷烟厂、门台子烟叶复烤厂,以及明光、固镇、武店烟叶仓库,均划归省烟草工业公司,作为公司直属企业,由省烟草工业公司和地方双重领导,以公司领导为主;税收由地方计算收入,利润分配,省公司和市、县公司分配比例,由省第一轻工业厅、省财政厅商定,另行下达;上述企业均实行公司、工厂两级核算;省烟草工业公司按照经济区划和商品流向,根据尽量减少层层设机构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设立派出机构和分公司;省棉麻公司经营烟叶和省糖业烟酒公司经营卷烟业务的人员编制、物资、资金、财产全部划交省烟草工业公司管理;省烟草工业公司组建工作,由省第一轻工业厅负责;交接工作,由省第一轻工业厅、省商业厅、省供销社负责办理。通知强调:“组建省烟草工业公司是按照专业化协作原则改组工业的一个重要步骤,对于促进烟草工业的发展和摸索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省有关部门和各级都要加强领导,认真调查研究,审慎地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通知下达后,省第一轻工业厅以副厅长江明为主,立即着手组建省烟草工业公司。在省计划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省编制委员会、省商业厅、省供销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顺利地办好交接工作。1980年10月10日,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省烟草工业公司为县(处)级机构,属省第一轻工业厅领导,副厅长江明兼任公司党委书记。公司人员由省第一轻工业厅、省供销社原从事烟草业务人员整体划归组成。同年11月5日,省第一轻工业厅向省人民政府呈递《关于烟草工业公司下属公司机构、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报告》。同年12月13日,省编制委员会、省财贸办公室、省经济委员会,联合批转省第一轻工业厅的报告,批准烟草工业公司下设4个市公司、10个分公司、65个县公司、9个国营厂、3个直属烟库、270个烟叶收购站,职工1.5万余人。
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成立的当年第四季度,全省烟草行业即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形势,卷烟生产完成33万箱,占当年总产量的32%;产值1.6亿元,占当年总产值的30%;实现利润52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1%,三项均创历年第四季度的最高水平。1980年比1979年卷烟产量增长15.8%,工业总产值增长15.1%,利税总额增长9.8%,超过了“文化大革命”以来历年的平均增长速度。过去每年安排产供销计划需一两个月才能下达,公司成立后,季度计划只用一两天即安排下去。公司成立后摸清各厂家底,针对库存情况,迅速组织力量,有效地组织省内外烟叶的收购、调拨、供应。过去烟厂生产的卷烟统统交给所在地的糖业烟酒公司,各销区再从糖业烟酒公司进货;烟厂所需烟叶,要根据棉麻公司下达的计划到产烟区或烟叶复烤厂调拨。为争货源、争品种,烟厂和销区每年都派不少人常驻烟区和烟厂催调。公司成立后,销区直接到烟厂进货,烟厂根据计划直接到产烟区或烟叶复烤厂调拨烟叶。过去烟叶收购部门与卷烟生产部门、卷烟生产部门与烟草种植部门互不了解。公司成立后,首先配备一套较强的专门班子,按照当年卷烟生产的需要,抓烟叶种植、收购、调拨工作,烟厂不再派人到处跑原料。实践证明,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是完全成功的,是安徽省工业战线改革的重大突破,受到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好评和新闻媒体的瞩目。
1981年3月24日,新华社第645期《国内动态清样》以《安徽省成立产供销一体化的烟草工业公司效果好》为题,加以详细报道,总结出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管理的四大好处:有利于掌握全面情况,统一部署,集中指挥;有利于统筹安排生产,使有限的优质原料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产供销直接见面;有利于抓好烟叶种植和物资供应。同年4月29日,国家轻工业部全文转发新华社的报道,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省轻工业(一轻)厅(局),推荐安徽烟草行业改革的成功经验,自此揭开全国烟草行业改革的序幕。1981年5月国务院下文,“为了加强对烟草行业的集中管理,改善市场卷烟供应,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决定对烟草行业实行国家专营,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并授予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力。”国务院成立了有关部委领导参加的组建中国烟草工业公司领导小组。轻工业部食品局李益三参加筹建工作。此后不久,筹备领导组召开了全国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大省参加的会议,顾秀莲等领导到会,会上传达国务院关于烟草实行专卖的决定,并讨论筹建工作。讨论中大都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这样做,把地方的钱“拿走了”。最后,会议讲了两条:一是这次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关于烟草实行专卖的决定,大家也交换了意见。二是大家回去后要传达汇报国务院的决定。
国务院领导对烟草实行专卖一事十分重视和支持,抓得很紧。听了上次会议情况回报后,国务院领导要求一定要把此事“拿下来”。要求筹备领导组下去进一步摸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李益三率徐经常等先后到了云南、黑龙江等省、市、自治区调查。调查结束后写了烟草行业组建公司情况及今后发展计划纲要,反映了各省提出的行业上划难的问题。
在国务院及有关领导重视、支持下,经过多方面努力,1982年1月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成立。此后,各省、市、自治区的烟草公司陆续建立。1984年1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局。
1983年10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王郁昭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李益三总经理,在合肥签订《交接协议书》,将安徽省烟草公司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并将省公司更名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实行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产供销、人财物归中国烟草总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1983年10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 151号《关于颁发〈烟草专卖条例〉的通知》精神,发出《关于成立各级烟草专卖局的通知》,规定省和设有烟草公司的行署、市、县,均要成立烟草专卖局;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同级烟草公司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84年1月5日,安徽烟省草专卖局成立,实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烟草专卖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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