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主要油品
一、汽油 汽油主要用于汽车动力机械。1950年全省有汽车446部,其中以汽油为动力的只有65部,经过30余年的发展,到1985年末全省拥有民用汽车90971辆,其中以柴油为动力的车辆,据1982年调查,全省有12224辆。汽车保有量增加以1978年以后为最快。1979~1985年的7年时间就增加50445辆,平均每年增加7206辆。而1950~1978年的29年内只增加40123辆,平均每年增加1384辆。分部门看,担任公路运输主力任务的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车辆增长速度远低于社会其他部门,1950年公路运输部门车辆占全省民用车总数的82%,以后逐年下降,1985年只占12.5%。 全省汽油销量,1985年已达338488吨,为1952年的596倍,其中车用汽油为332768吨(包括少量直馏汽油)占98.3%。建国以来,全省汽油销售曾出现两个高增长阶段:1953~1960年平均每年增长71.7%,1970~1975年平均每年增长17.6%。 全省历年汽油销售,也出现两个下降阶段。1961~1968年间曾出现起伏不平的下降。1960年销售高达42819吨,1961~1962年连续下降,直至1965年销量仍低于1960年的水平。1966年虽有所回升,但接着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又出现连续两年的下降。 1981~ 1982年销售连续下降,以1980年为基数,1981年下降9.6%,1982年下降4.9%。国家为解决原油生产中采储比例,从1980年起对石油工业进行了调整,确定当年国内市场供应成品油压缩300万吨,分配安徽省汽油销售计划20.04万吨。比上年实绩下降6.2%(在执行过程中又增拨一部分)。1980年12月,国家计委等四委部联合通知要求严格按计划控制石油销售。国务院又于1981年下达了《节约成品油的指令(即三号指令)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四委部关于更新改造老旧汽车的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的(81)20号文件,强调分给各地的石油计划指标一律不许突破,力争节约。同年还将省汽车运输公司直属单位用的汽、柴油实行省戴帽下达供应计划。从1982年起在全省各级石油公司中实行成品油销售计划包干,超销的下个计划期扣减,节约的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办法还扩大到所有用户。因此1982年和1980年相比,在全省工农业生产总值和对交通运输用油供应都增长的情况下还压缩汽油销售34349吨。 二、煤油 建国前,广大农村居民基本上是以植物油照明。建国后,安徽煤油销售市场主要在农村,当时的口号是“面向农村,送货下乡,满足农村煤油需要”。省石油公司1952~1954年组织多批人员下乡宣传、推销,还会同百货公司帮助供销社组织煤油灯具供应,1953年即销售40万盏,1954年上半年又销售90余万盏。全省煤油销量1953年为13434吨,比上年上升69.2%;1954年为20748吨,比上年又上升54.4%,平均每户用油2.87公斤。但据1954年初调查,全省仍约有200~250万户用植物油和其他代用品点灯。1954年国家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农民手中的植物油少了,原用植物油点灯户也换点煤油灯。1954年下半年煤油货源趋少,市场供应开始紧张,1955年全省供应煤油19883吨,比上年略有下降,平均每户供应煤油2.69公斤。当时农村干部会、农协会、扫盲夜校等集体活动点灯用油多,实际农民家用点灯消费远低于这个平均水平。当年,省政府要求粮食部门在收购植物油时留一部分让群众点灯,国家还回销点灯用青油、米糠油774吨,组织销售腊烛9800箱,省财委又下拨点灯用植物油1000吨弥补煤油不足。从1955年9月起煤油在全省农村实行“按行政区逐级分配计划办法”,把计划分到区、乡,实行限量供应,对城关和人口集中的工矿区实行“凭证记录供应”,有的印发购油证,有的凭户口本或其他证件购油。由于煤油货源时紧时松,掌握供应的尺度时严时宽,定量标准视到货多少而定。1961年,根据农村社队集体用油过多影响群众定量的情况,商业部规定煤油要首先安排好农村社员照明和农副产品加工用油,适当安排集体用油,社员生活照明用油不得低于总供应量的70%。在逐级分配计划时,社员生活用油每人每季不得低于0.2公斤。基层供应单位以户为基础,采取户灯结合的方式核定定量,对有病残及婴幼儿的户给予照顾。1963年下半年国内石油增产,进口油也有增加,商业库存扩大,国家计委、经委、商业部联合通知,煤油供应方法改为凭证不限量。对植物油产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给予照顾;对农业(包括救灾、杀虫)、军需、侨汇、轻工、手工生产、交通航运、渔业、医药卫生用油保证供应;对机关团体和其他一般用油适当安排。1965年国内石油增产,煤油敞开供应。1968年又出现紧张。在保证农村无电区社员生活照明基本需要的情况下,对城市有电户不予供应,对生产和集体照明用油按居民供应量的30%安排。 1970年,商业库存增加,1978年下半年煤油货源转紧,全省无电区照明用油再度恢复凭证定量供应。对中小学教师和有电区因抗旱救灾停电的居民照明用油给予照顾等问题也作了相应规定。1980年进一步明确对无电区农村按每户年定量6公斤供应。1983年,为了确保居民能按时按量买到煤油,堵塞一切漏洞,全省实行了凭票供应办法。每户按6公斤发票,由县石油公司印票划片定点分季供应,基层单位实行凭票售油、凭票进油。1984年二季度以后,农村供电正常,用电户增多,煤油出现滞销,从6月10日起全省取消凭票、敞开供应。1985年4月高价成品油销售猛增,煤油销量也大幅度上升,库存下降。全省再次恢复凭(票)证供应,对无电区居民仍年供应6公斤,无电区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供应1公斤。 安徽省生产用煤油需要量较小,60年代年约需300~500吨,70年代增至2000余吨,80年代年约2500~3500吨,1984年最高售到5130吨。 建国后,国家曾将煤油作为收购农副土特产品的奖售物资。1961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基本定量之外,拿出1000吨煤油用作收购桐油和桐子的奖售。1962年,省商业、粮食、供销部门联全通知决定拿出煤油3477吨,用作收购桐油、桐子、烤菸、鲜蛋、大麻、黄麻、蚕茧等奖售。1983年11月,省商业厅决定从煤油销售总量中拨出507吨换购鲜蛋101.5万公斤。 主要年份平均每户居民用油情况表 表1—3—6 ![]() 注:本表煤油社会零售量是按社会口径计算。 三、柴油 建国初期,安徽使用柴油的机械不多。1950年,拖拉机,只有接收美国经济合作署遗留下来的13台;柴油机,据芜湖、蚌埠两地调查,分别只有18部和25部。农田排灌长期沿用老式木制水车。1951年皖南行署林业局与上海私营中国水利工程公司合资,在芜湖县易大圩开办全省第一个柴油机械排灌站,装机1200马力。1952年全省只销售柴油630吨。随后两年,工业、农业机械发展,柴油销量增加。1955年石油货源开始紧张,安徽省部分地区下半年对汽、柴油实行凭证供应。1956年,柴油资源仍紧,总公司曾要求对省内交通运输新增加的运输任务由汽油车担任。但柴油车成本低,每千吨公里成本:汽油车为213.6元,柴油车为161.27元。运输单位仍愿意使用柴油车,仅合肥市运输部门1956年就新增柴油车44辆。加以当年供应防汛抗旱用柴油2020吨,比上年增加1253吨,全省年销量突破万吨,比上年增长56.2%。1957年上半年,国家分配安徽柴油指标仅6182吨,同时为解决安徽灾区畜力不足又增加分配拖拉机348标准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为此,下半年又追加分配2180吨,全年销量达14050吨。1958~1960年,社会用油迅速增长,特别是人民公社化以后,农业生产和兴修农田水利用油量更多。内燃机械也迅速增长,1960年末全省柴油排灌机械已发展到140419马力,比1957年末21693马力增长5.5倍;大中型拖拉机1200混合台,比1957年526台增长一倍多。1959年全省机耕面积达280.5万亩,比1957年148.5万亩增长近一倍。全省柴油年销量1960年达53443吨,比1957年增长2.8倍。仍不能满足需要。省内还用地方外汇提成购柴油7000吨供应市场。1958年柴油供应主要用于保粮、保钢、保人民生活。1959年省计委明确汽、柴油供应原则为首先满足粮食、木材、钢铁、矿石、煤炭、农业机耕、排灌用油和出口物资调运、长途汽车用油,对公共汽车等其他用油视货源情况供应,对市场部分保证消防、救护用油,对缓建和不负担国家生产任务的单位,有油则给,没油不给。1960年除继续贯彻1959年供应原则外,将市内公共汽车用油和棉花加工用油列入必保供应范围。1961年工农业生产下降,基本建设投资减少,市场萎缩,社会生产机械使用率降低,用户购油量减少,当年柴油销售比上年下降5.3%,1962年又比1961年下降47.6%。1963年经济开始复苏,柴油销售也跟着上升,直到1966年才突破1960年销售水平。这一时期柴油到货虽也出现时多时少,但由于社会用量低,市场比较平稳。1966年7月,全省发生严重旱灾,投入抗旱柴油机11373台,42.8万马力,全年农业用油量达47490吨,柴油总的销量比上年增长51.3%。1966年后国产油季季超产,商业部、物资部在下达1969年第2季度石油分配计划文件中,提出柴油可以保证供应,还将省计划外动用国家库存机动权由4%扩大为10%。由于柴油资源缓和,有些生产企业用柴油代煤、代电、代重油烧,以至1969~ 1973年全省销量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1971年第3季度商业部要求各省进一步动员厂矿交通运输企业将容器装满,对各方面的用油按实际需要满足供应。到1972年5月商业部要求“从紧掌握柴油供应”,并开始对烧柴油用户采取限制措施,对过去烧原油、重油现在要求改烧柴油的以及新增烧柴油户,商业部门不予供应;对有些地方单位和个人用柴油点灯、做饭的予以禁止。但烧油户再改回烧煤炭,涉及到改造锅炉所引起的资金、材料、技术、习惯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并没有立刻被制止。1972~1973年柴油销量继续上升。1973年5月1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达了《关于石油供应问题》的通知,规定柴油应当保证农业生产和渔业、林业、抗旱、排涝、救灾的需要,其他内燃机用油根据货源情况妥善安排;工厂企业代煤、代电、代重油等烧用柴油,未经国家计委批准,商业部门一律不供应;严禁用柴油点灯做饭;对专门从事运输的拖拉机一律不供应柴油。商业部在同年6月下达《柴油计划分配供应试行办法》以及其他多次文件中规定:对1971年前批准供应的代煤柴油,严格控制在1971年的供应范围和数量内,不再扩大和增加;对新电厂投产和老电厂停炉检修一次性点火用油,经供油部门核实后从紧掌握供应。1974年下半年又在全省逐步推行汽、柴油和内燃机润滑油按机具凭证定量供应办法,柴油销量开始压缩。1974年全省销售柴油21.6万吨,比上年只增长10%。1975年以后,由于用油机械年年增多,国家又拿出一部分石油供应出口等原因,柴油供应一直紧张。国家每年虽都增加一些货源,但很有限,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各地普遍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78年,安徽大旱,全省开动排灌设备182.35万千瓦,其中电动机66.5万千瓦,柴油机115.8万千瓦,5000万亩农田得到不同程度的灌溉,缩小了成灾面。全年计供应农业生产及抗灾油29.7万吨,为建国以来农业用柴油量的最高峰,比上年增6.6万吨,上升28.7%。而当年总的柴油销售量只比上年增加6.5万吨。1979~1982年,柴油销量降到最低点,这次下降是在工农业生产继续增长,石油货源充裕的情况下,贯彻国家关于节约和控制用油,实行按行业、按地区定量包干后出现的。从1982年起,每年在分配年度柴油计划时,留出1万吨农业用油机动指标。1983年开始销售高价柴油,市场供应状况得以缓和。 1956~1982年国家确定对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田间作业用油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用油优先纳入计划,对其中防汛、抗旱、救灾等用油,还专项安排,保证供应。1965年起,国家又生产了主要供农业生产用的20#轻柴油(又称农用柴油),与0#轻柴油质量大体相同,其价格只相当于0#轻柴油的70%,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安徽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到1985年,全省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5938台,77.3万马力;小拖拉机333886台,272.1万马力;拥有内燃排灌机1296185马力;农用机动船379073马力。全省平均每亩耕地拥有内燃机1.05马力。农用柴油也随之扩大。1955年,全省销售柴油6679吨,其中用于拖拉机机耕及防汛抗旱用油只1658吨,占柴油总销量的24.8%。1957年,安排农用柴油3315吨,占当年柴油计划分配总量的39.7%。此后,由于农业机具增加,1964年农用柴油占柴油销售总量的50%。60年代末已占58%以上。70年代又上升到60%以上,其中1978年达到71.47%。以后逐年下降。1984年起,对农用柴油实行切块下达指标,由各级农机部门负责分配,石油公司组织供应。1985年,全省销售农用柴油178560吨,比重下降到45.84%。主要原因:一是从1979年起,安徽农村开始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多使用畜力。1978年全省机耕面积为2098万亩,1982年降到1198万亩,1985年虽又回升到1457万亩,也只相当于1979年的69.4%。1985年,全省小型拖拉机增到233886台、272.1万马力,比1982年85231台、101.42万马力增长1.68倍;大中型拖拉机增到15938台、77.3万马力,比1978年上升2.6%。拖拉机增加,机耕面积却减少,主要是从事运输。二是安徽动力排灌机种的变化。建国初,柴油机、电动机、锅驼机及煤气机同时并举,到1978年,锅驼机被淘汰,电动机发展超过了柴油机。1953年全省电动排灌机只有4台、88千瓦,1960年之前每年都是成倍增加。按可比动力计算,1962年电动机的马力数已与柴油机持平,到1985年,全省排灌机械,计有柴油机100643台、1533165马力,电动机67532台、1554255千瓦,折合2113590马力,电动机比柴油机多580425马力,减少了农用柴油的供应量。 主要年份农用柴油销售变化 表1—3—7单位:吨 ![]() 四、润滑油 1952~1954年间,安徽润滑油货源充裕,销量都成倍增长。1955年货源趋紧,国务院转发商业部《关于当前石油供应问题报告》中提出润滑油也要掌握供应,当年全省销量仍比上年增长57.2%。由于汽、柴油销量年年增长,社会对润滑油的需要量日益扩大,品种日益复杂。1956年,虽然润滑油库存总量不少,但柴油机油、厚质机械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不足,供应紧张。中国石油总公司在1957年全国经理会议上指出:润滑油品种复杂,规格要求严,必须贯彻专油专用。“大跃进”期间,润滑油销量飞速增长。1958年达4968吨,比上年增长1.33倍,1959年又比1958年增长一倍多,1960年又比上年增长19.6%,货源趋紧。省计委动用地方外汇提成从国外购买200吨以应急需。1961年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润滑油销售量比上年下降22.2%,调入量也随之减少,特别是内燃机油供应十分紧张。1962年,工农业生产及交通运输量降低,润滑油用量也减少,年销量比上年下降4.65%,供应紧张状况逐渐缓解,但随之又出现商业库存增大、省计委、商业厅7月份通知各地,放宽供应,以缓解因库存滞胀而造成的一系列困难。1964年起,市场供应趋于正常,用户对质量要求日益严格,油品使用渐趋合理。1967~1977年间,润滑油供应量基本上与汽、柴油销量同步增长,但厚质内燃机油、压缩机油、轧钢机油、透平油以及低凝点变压器油有时货源较紧,其他品种已逐渐能满足用户需要。对紧缺品种,曾分别采取了一些控制供应措施。 润滑油生产品种结构不合理是造成70年代供应紧张的主要原因。经过石油生产部门的努力,1978年变压器油、冷冻机油、压缩机油供应有了好转,但市场供应仍执行1977年以前的分配供应措施,1980年以后,由于国家对成品油(特别是汽、柴油)分配供应采取了一系列限制和节约措施,销售量逐年递减,润滑油销售也随之下降。而润滑油生产形势却很好,到货年年增加,品种齐全,1980年末全省库存量达2673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近1万吨,相当于当年250大销售量。1981年又增加到29272吨,为历史最高数,以至出现润滑油胀库,资金占压,不久又出现片面压缩库存的偏向。1984年由于大量销售高价汽、柴油,刺激润滑油的年销量又上升到43911吨,年末库存下降到15237吨,低于合理库存,市场又开始紧张。1985年3月,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决定在全国试销高价润滑油,市场供应才逐渐缓和。 建国以来,润滑油品种结构出现了明显的变化。70年代以前,内燃机油销售占润滑油销售总量的一半以上,“一五”时期占70%以上。当时安徽省机械工业还很薄弱,润滑油使用对象以车辆用油为主,销售的多是内燃机油。油于用户缺乏使用知识,把内燃机油当成各种机械的通用润滑油品,有时因供应品种不全,用户买不到所需品种规格的润滑油,就有什么油用什么油,导致内燃机油销售比重扩大。70年代以后,国产品种和数量增多,特别是逐步认真贯彻内燃机油的专油专用,按用户购买汽、柴油比例供应内燃机油的措施之后,销量才相对减少。80年代之后,内燃机油销售降到占润滑油销售的40%左右。与此同时,机械油销售占润滑油总销售的比重扩大到25%以上。汽轮机油、变压器油占润滑油销售的比重比较稳定,前者为2.5%上下,后者为8%左右。其他润滑油从1979年起占润滑油销售比重突破20%。 内燃机油主要是供内燃机润滑用,也有用在非内燃机上面。早年,我国机械设备陈旧,润滑系统封闭性能差,漏耗大,造成内燃机油用量较大,占主燃机油的比重,1962年全省为9.2%,1965年以后降到5%以下。全国石油产品规格委员会决定从1966年1月起,出厂的汽油机油都加入添加剂,以提高汽油机油内在质量,使耗用量逐渐降低。到1972年降到4%以下。1980年润滑油生产和供应缓和,油品使用对路,同时国家相继开发新品种,提高内燃机油产品质量,延长了车辆换油期,从1980年起,内燃机油销售占主燃油比重进一步降到3%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