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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全省石油经营设施,除芜湖接收原美商德士古的油库(土地面积7799m2和三幢平房仓库及灌装间)外,其他各地都是征用或租用民房,选择城郊荒地用竹笆围成简单堆场,靠200公升油桶存放石油。合肥于1952年初开业时只有三间草房,一个简易货棚,2000余只油桶;蚌埠在50年代初,借市体育场一隅,以竹笆作围,露天堆放桶装石油,靠警卫日夜守卫,全省经营油品靠桶装从铁路或长江船舶运入。1953年以后,沿铁路线逐步改为油罐车发运,在车站货场卸收。1955年以后,全省各地先后开始油库建设。其资金来源,1983年以前主要是:一、通过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渠道,按计划项目分配,重点建设供应站和分公司的大中型油库,属商业部基建项目,由省商业厅直接安排。1955~1985年,全省用于石油库建设的资金(包括水泥油池和小部分卧式油罐)6454.7万元(按省商业厅基建处统计实建库容为43.62万立方米);二、商业部中国石油公司在商品流转费项下每年拨给的卧式小油罐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县级小油罐库建设,由省石油公司直接安排。据不完全统计,仅1962~1982年拨给安徽的小油罐库建设资金就达2240万元。1983年7月起,经省商业厅、财政厅批准,安徽省石油公司将地方石油企业每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由原来上缴当地商业行政部门,改为按比例上缴石油公司系统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折旧基金按固定资产总值6%提取,大修理基金按固定资产总值3%提取。实行分级管理,统一使用。支公司由上级分公司或有管理职能的有关供应站管理;分公司和省属供应站由省公司管理。固定资产折旧基金上缴比例:支公司为60%,企业自留40%;分公司和供应站为70%,企业自留30%。大修理基金不上缴,留企业自己安排。从1983年7月到1985年,省石油公司共集中折旧基金2442万元,另外,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在此时期内也对安徽小油罐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拨、贷资金188万元。按照银行对国营企业申请技术改造措施性贷款时,贷款项目所需资金10~ 30%要用企业专用基金解决的规定,省石油公司把集中起来的折旧基金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的拨、贷款作为专用基金,向银行贷款649万元,并实行税前还贷。这一措施为安徽石油库更新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发展途径。在此期间共投资(包括贷款)3279万元,重点对安庆、蚌埠、巢湖、芜湖、淮北、马鞍山以及部分支公司的老库进行了扩建、更新改造,增建加油站,增设县以下供应网点和部分散装储存润滑油罐工程。到1985年,全省基本上形成了供应站和分公司以立式罐为主体,支公司以卧式罐为主体的大中小相结合,互为补充,内部消防、输油等设施日臻完善的石油库网。全省实有四级以上油库87座,金属罐容量47万立方米(不包括已经报废部分)。其中合肥、蚌埠、芜湖、安庆、池州5个供应站18.15万立方米,分公司(包括中转库)17.60万立方米,支公司11.27万立方米。按1985年金属罐库容规模划分,容积3万立方米以上的一级库有合肥、蚌埠、淮南3个,1万立方米以上的二级库有芜湖、安庆、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巢湖、屯溪8个。0.25万立方米以上的三级库15个,余为四级库。
一、立式油罐
1965年前,合肥、蚌埠、芜湖、安庆4个供应站,共建金属拱顶式油罐3.04万立方米,其它地、市公司只是安装部分卧式油罐解决油料储存。1966年,商业部规定油库建设要服从战备要求,按照“分散、靠山、隐蔽、机动”原则,开始在六安和阜阳两地各建隐蔽罐库一座。代号为6637(六安)、6638(阜阳),并在安庆原库区扩建6500立方米隐蔽罐。1970~1975年,先后在巢湖、池州各建1万立方米油库一座(包括非金属罐),在淮南新建5万立方米半地下储备库一座,还在蚌埠建单体2万立方米农用柴油罐2座,在芜湖扩建3.1万立方米,合肥扩建4万立方米等项目,合计达19.1万立方米,比1974年底全省实有固定油罐6.7万立方米多1.85倍。为加速在建油库投产,国家计委委员会、财政部在1974年还计划外给安徽增拨油库建设投资100万元。由于新库建设周期长以及资金、设备、材料等诸多制约因素,这些项目大部分在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或者稍后一段时期竣工投产。
“四五”(1971~1975)时期建成使用的仅芜湖7200立方米,安庆4400立方米金属立式罐工程。1976~1980年,全省新建成固定金属罐20万立方米。至1980年末全省油罐总量已达39.2万立方米(包括非金属罐),其中固定金属罐25.67万立方米。1981~1985年,全省共建成立式油罐8.84万立方米(剔去拆除芜湖“无力矩”罐9000立方米,尚净增7.94万立方米),其中含润滑油固定罐8600立方米,使长期存在的石油接卸储存困难暂时得到缓解。淮北市以自筹资金为主的新建油库工程尚在建设中。这五年还在蚌埠、巢湖、马鞍山建成内浮顶油罐1.30万立方米,其中蚌埠6000立方米,巢湖4000立方米,马鞍山3000立方米。这种节能型储油罐是由中国燃料公司推广的,其优点是:降低油品储存损耗;延缓油品氧化变质;减轻罐壁锈蚀;减少火灾危险等。因此,曾得到省经济委员会、商业厅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有关部门支持,并作为节能项目对建设单位给予资金补助。
二、卧式油罐
1962年开始,商业部统一制作30~50立方米的金属卧式油罐分配各省市。当年安徽分得4000立方米,其中50立方米的卧式地下罐60只,30立方米的地上罐34只;1963年继续分得50立方米罐74只,30立方米的罐77只。到1965年末,全省石油公司系统已安装金属小油罐1.64万立方米(包括各地自行焊制的金属薄板小油罐)。此后商业部连年对安徽分拨小油罐。1969年以前的小油罐库建设,是由省石油公司根据商业部每年分配下达的小油罐及资金计划,负责对下分配、组织调进。先后在宿县、阜阳、滁县、巢县、屯溪、淮南等地、市公司的所在地和贵池、宣城、固镇、亳县、蒙城、涡阳、舒城、无为、萧县黄口镇等县建起了小油罐库。
1970~1975年,安徽省石油公司系统共分得建小油罐资金896万元,容量5.10万立方米以及相应的木材、管材、闸阀、凡尔等小油罐库配套器材。到1975年末,全省78个县、市,除8个县外,均已建成了小油罐库。在县级小油罐库建设初期,库容量一般都控制在800立方米以下。新建县级库一般都批准同时建桶装库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油泵房、灌装发油间、配电房等配套设施。
1976~1982年间,分配给安徽省小油罐6.92万立方米,资金1253,75万元。1976年全省已安装小油罐7.64万立方米。至此,每个县级石油公司都建有小油罐库。自1962~1982年,据不完全统计,商业部共拨给小油罐资金2240.15万元,小油罐13.89万立方米(缺1962~1968年拨给小油罐资金额及1964、1966~1968年小油罐容量)。
1983年商业部改小油罐库建设拨款为无息贷款,贷款额也比以前减少。1983~1985年,对安徽小油罐无息贷款累计发放176.5万元,除用于加油站、县以下供应点和油库修建外,用于建小油罐1.07万立方米。到1985年末统计,全省已拥有卧式金属罐12.20万立方米(不包括已报废及在建未投产数),除县县都有小油罐库外,都经过一次或多次扩建,一些县还在县以下建起了中转点、供应点小油罐库,石油储存条件有所改善。全省只有10个县库的容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其余均在1000立方米以上,最多的有3630立方米。
60~70年代初,安徽对小油罐的建设布点,按照平战结合的指导思想,沿江、江南多建在丘陵地区,淮北和江淮之间则在萧县(今黄口镇)、固镇、亳县、嘉山、舒城、金寨、霍山、涡阳、无为、桐城建立半地下隐蔽小油罐库。由于半地下隐蔽罐长期处于潮湿状态,出现严重锈蚀现象,1985年前后已全部搬到地面并进行了改造。
70年代小油罐库建设,重点是加强具一级储存能力,以保证农业生产用油供应。每个点的建设规模为500~2500立方米。二级站也适当建一部分以储存润滑油。1977年末,全省投产的小油罐容量9.44万立方米,其中二级站及地市石油公司1.93万立方米,占总量20.5%,县级7.51万立方米,占79.5%。1980年安徽用小油罐资金在芜湖石油站试建润滑油罐2900立方米。“六五”时期小油罐建设投资方向重点转向地、市、站建粘油罐。1985年末,全省润滑油供应量较大的分公司和供应站都建起一批数量不等的散装润滑油罐。小油罐单体容量小,移动方便,储存品种机动性大,安装技术简单,但也因罐容小,安装占地面积大,难以适应不断扩大的储存要求,从1973年起,安徽陆续在部分铁路槽车接卸点和供油量大的县级油库,用小油罐资金、材料建成一批单体500立方米的立式罐。
三、土油罐
非金属油罐通称土油罐,主要用砖、水泥、黄沙构建,内壁用防渗涂料处理,用以代替金属油罐。1958年上半年,商业部提出用建造土油罐和开发其他代容器以缓解储存能力之不足。安徽当年即号召各地因地制宜地建造土油罐。据统计,1958~1960年省商业厅共投资20.7万元在全省共建小型单壁土油罐3350立方米。1960年3月,省商业厅又设计出双壁中间充水的“水隔层防渗石油罐”(即通称水包油池)30立方米、50立方米、100立方米的技术图纸,以后又扩展至150立方米图纸,其内壁防渗涂料使用生漆、工业汽油、磁粉、桑皮纸或较好的糊篓纸。到1963年,全省共建水包油池7412立方米,建造费78.1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在“大跃进”时期,全省商业及供销杜系统共建土油罐1.11万立方米,实际投资约98.8万元。这期间建的土油罐单体容量小的只几立方米,大的150立方米,由于建造速度快,质量差,一些土油罐刚一储油就发生渗漏,不久即行废弃。
70年代初商业部又重新提出用“土洋并举”、“两条腿走路”的办法,推动土油罐建设,以扩大社会储油能力。安徽1970年底组织蚌埠、芜湖等地技术人员到湖南湘潭市参观学习用瓷砖建油池的经验,1971年上半年在马鞍山、芜湖、蚌埠三地各试建一个500立方米的瓷砖油池;在滁县试建一个容量10立方米的二个5立方米的小型上油池,以推动全省小型土油罐建设。据统计,全省基层供销社从1971~1977年间共建大小土油罐1.47万立方米,由于资金、材料尤其是500号水泥不落实,影响土油罐推广,全省只有五个县基本实现了社社建有土油罐。
在70年代中后期,先后在地区和省辖市建成5座1000立方米,11座2000立方米的大型非金属油罐计2.70万立方米,占全省已建土油罐总容量的50%。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82年全省石油公司系统共建5.38万立方米,其中县以下1.47万立方米。这些大型非金属油罐由于多种原因,有的建成后根本没有装过油,有的装一段时间后也停止使用。到1985年底,继续使用的只有池州石油站等少数单位。因为非金属罐使用期短,维修困难,容易渗漏,且易遭雷击,总公司已通知停止使用。
四、加油站及县以下供应网点
1979年以前,全省只有加油站15座,县以下供应点17个。1980年以后有了较快发展,到1985年末,全省共建成加油站116座,县以下供应点87个。
[加油站]
安徽省石油公司系统加油站建设始于60年代中期,当时合肥、蚌埠、芜湖、安庆、淮南5市各建有一座,70年代又增加8座,主要分布在中等城市,服务对象主要是机关团体车辆和小部分社会车辆。由于加油站少,大量的社会车辆和外地过往车辆都到油库加油或成批购回,在本单位设油库随用随加,既不安全,又造成浪费,用户意见很大,加油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79年,商业部规定从1月1日起,用户在加油站购油不论一次购买多少,一律按零售价结算。改变了过去一次购足汽油140公斤的按批发价计价,不足上述数量的按零售价供应的办法。加油站的利润收入相应扩大,使企业有条件利用银行贷款建加油站。1981年,省石油公司同省人民银行、省建设银行达成协议,用小型“技术改造措施”贷款和“节约能源”贷款建加油站,投产后用新增的利润归还。所需油罐、加油机和其他钢材由省石油公司筹措解决。同时鼓励省以下各级石油企业同社会上各部门搞联营,按投资比例分成。1980~ 1985年共建成加油站101座,为1979年之前全省加油站总数的6.7倍,其中同外单位联营的有5座。安徽省石油公司还进一步规定每年加油量在300吨以上的站,都要增添柴油加油设备。到1985年,多数加油站已同时可加平价、高价汽油和柴油,还备有润滑油、润滑脂出售,方便用户,提高效益。
[石油经营管理站]
安徽省县以下农业生产用油和居民照明用煤油供应,主要依靠基层供销社,石油系统只在少数重要集镇设置供应点。1979年,全省地、市、县石油机构设置在农村集镇的网点只有17个。80年代初期,根据中国石油公司要求,开始在县以下较大集镇设置供应点,并统一命名为××石油经营管理站。1982年,全省用小油罐资金兴建13个供应点。建站由省石油公司拔给资金,实行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到1985年,全省县以下供应站已发展到87个。这些网点,除少数独立核算外,大多实行报帐制。每个网点都划有固定供应范围,担负本供应区成品油销售和煤油批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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