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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扶持畜禽生产
一、生产基地 安徽畜禽一直是半自给半商品性生产。70年代初,全省国营食品公司系统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抓集体养猪养禽。1972年,霍邱、东至、砀山、天长、全椒、滁县、桐城等县集体养猪均占饲养量10%左右。1976年7月和10月,中共安徽省委分别在寿县和利辛县召开了养猪现场会,推广寿县城镇养猪和利辛县小叶园生产队发展养猪业的经验,推动了社队集体养猪养禽的发展,初步形成了猪禽生产基地的雏形。1978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在淮北商品粮基地和8个省辖市郊区建立副食品基地”的指示精神,省商业局将年收购猪10万头以上的阜阳、太和、蒙城等21个县列为养猪重点基地县;年收购禽10万只以上的天长、来安、滁县等20个县列为养禽重点基地县;年收购蛋500吨以上的霍邱、六安、庐江等34个县列为鲜蛋重点基地县;作为食品部门扶持畜禽生产的重点,从生产资金、良种、防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1979年以后,进一步加强畜禽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对城市郊区副食品基地也提出逐步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的要求,不断提高肉、蛋、奶等食品自给水平。1984年,安徽省财政拨款80万元分别在长丰、阜阳两县建立瘦肉型猪基地县,食品公司采取瘦肉型猪加价收购(增加0.2元/公斤)等措施,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基地建设工作。1984年起,蚌埠市食品公司先后拿出贴息贷款171.4万元,帮助市郊、五河、固镇县兴办3个万只以上的养鸡场。 二、预购定金 从1954年起,为了支持农村困难户养猪,安徽省商业厅和省人民银行联合逐级下达指标。银行贷款,商业付息,卖猪扣还。1956年,国务院拨给安徽省饲料粮2.75万吨,订购生猪68.75万头;拨款300万元,订购生猪30万头,时间一年(1956年7月1日至1957年6月30日),对当年有成肥猪的农户订立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和饲料粮。发放标准:每头肥猪10~15元定金或20公斤粮食。到1957年底,两年全省共实发1107.1万元。1958年4月,安徽省商业厅和省人民银行又下达预购款指标:生猪500万元,活羊30万元,下半年即取消预购定金和粮食。1964年恢复生猪预购定金,当年发放500万元。1965年3月执行新的《生猪预购定金管理试行办法》,发放范围限于灾区和养有35~40公斤克郎猪的困难户及产区旺季,一时收不了的也临时采取预购办法推迟上市,当年实放500万元,主要分布在7个当时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重点县。196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发放主要农产品预购定金指标应包括上年底未收回的预购定金余额在内”的规定精神,在扣除1965、1966年两年未收回数229万元基础上,考虑有些地区已出现或将出现突破指标现象,调整增加73万元,最后核定全省指标为548万元,由食品公司周转使用。以后,逐步收回的预购定金也参与周转。1976年5月,发放范围改为凡农村社队集体猪场,毛重在25公斤以上的育肥猪,如有困难需要支持的可付给预购定金,每头限额不超过20元。当年,全省发放1000万元预购定金。1978年安徽遭受严重旱灾,为了支持重点县、区的社队集体养禽(主要是养鸭)全省共发放90万元预购定金,以商办孵坊生产的苗禽,合理作价供应给生产队饲养,签订合同,成肥交售时,扣回苗禽成本。1979年又采用同样方法发放200万元。由于历年预购定金发放点多面广,加上清退收回措施不力,致使全省截止1985年末尚有459万元未能收回。 三、种苗、饲料 1957年安徽省商业厅城市服务局曾拨出20万元,用于国营食品公司系统发展养猪生产,以后逐渐转向以饲养种猪种禽为主。1961年底,全省商办饲养场已发展到196个(其中包括合肥、芜湖两市家禽场、羊场、奶牛场和屠宰场5个),养猪17024头,由于饲养管理不善,亏损严重。1962年,根据商业部关于整顿商办饲养场的要求,进行全面整顿。当年11月,全省各级食品公司只保留44个饲养场。1963年,商办猪场除经批准保留外,其余采取转让、撤销等形式砍掉了一大批,把饲养种猪的大部分任务放到区食品站。1964年全省已有70%以上的基层食品站饲养种公猪。部分市、县还设立仔猪交易所,按“先近后远,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组织仔猪调剂。1965年,全省食品公司系统除自养种公母猪为群众养猪配种、调剂仔猪外,还拿出4.5万元在重点地区发展水浮莲、水葫芦等水生饲料,免费为社队池塘放养,以解决养猪饲料。当年全省从广东、浙江等地引进水生饲料种苗22.5万余公斤,支持社队养猪生产。60年代后期,食品公司系统扶持畜禽生产工作一度有所削弱。1970年全省食品公司系统普遍开展“一站变五站”(即宣传站、食品购销售服务站、畜禽疫病防治站、畜禽良种推广站、醣化饲料推广站)和“一员顶五员”(即宣传员、食品购销服务员、畜禽疫病防治员、畜禽良种推广员、醣化饲料推广员)的活动,要求基层在抓好购销业务的同时,支持并促进畜禽生产的发展。1971年,安徽省食品公司又提出两级办场(县公司、食品站)三级养猪(县公司、食品站、组),以饲养良种公猪为主的要求,使商办猪场又有所发展,当年全省仅食品站、组办场就有634个,饲养良种猪3082头。1972年,全省食品公司系统已配备480多台粉碎机,帮助群众加工饲料;推广醣化饲料,为社队培训醣化饲料技术员8581人;庐江、东至、宣城等县部分食品站推广水浮莲越冬的经验,不少食品站都设有保苗点,为群众放养服务。1975年,中共安徽省委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养猪的决定》,分配给全省国营食品公司系统饲养种猪1万头的任务。1976年4月,全省535个商办种猪场已饲养种猪6975头,完成任务的70%。当年起,中国食品总公司连续三年先后拨给安徽省食品公司系统扶持生产资金60万元,根据“重点扶持,周转使用”的原则,采用签定合同,无息贷款,定期归还的方式,到1980年年底先后扶持43个公社、14个大队兴办畜禽饲养场60个(其中猪场50个、鸡场6个、鸭场2个、牛场和羊场各1个),共发放扶持生产资金41.5万元。1978年安徽遭受严重旱灾,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千方百计保种猪种禽的要求,全省437个商办种猪场(点)、24个商办种禽场(点、棚),自行保养种猪9727头,种禽89072只。向社会提供仔猪27645头,并为重灾区调剂仔猪近2万头,委托社队保养种禽48860只。1979~1981年,进行了以“扭亏增盈,完善管理,调整规模”为主要内容的商办种猪、种禽场整顿工作。1981年,全省商办种猪、种禽场由1979年的202个(不含点、棚)减少为94个。随着农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村出现了畜禽饲养专业户,重点户,全省食品公司系统及时从资金、物资、收购等方面给予扶持,仅1983年由食品公司扶持的养猪专业户、重点户就有9209户,养猪70992头,当年出栏交售近3万头;养禽专业户、重点户12934户,养鸡655218只,养鸭1068162只,养鹅129354只。 从60年代起,全省食品公司系统注重畜禽品种改良,先后从省内外引进约克夏、巴克夏、克米洛夫、长白猪、上海白猪、枫泾猪、荣昌猪、两头鸟、宁乡猪、昆山麻鸭、狮头鹅、白洛克、芦花、来杭鸡等国内外优良种猪种禽。1981年,安徽省食品公司会同省农科院、省农业厅联合对安徽省皖北猪、皖南花猪、圩猪、六白猪、定远猪5个地方良种猪进行了胴体性状和内脏器官性状测定的研究工作,并获198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四等奖。1983~1985年,安徽省食品公司还投资8万元,先后在涡阳、泾县和歙县3个商办种猪场利用皖北猪、圩猪和皖南花猪为母本,长白和约克夏猪为父本,开展了以提高瘦肉率为主攻目标的二元杂交试验,为促进瘦肉猪生产发展进行了科学探讨。 四、商办孵坊 50年代后期,六安、滁县、巢湖等禽蛋主产区的部分县食品公司就开始采用炕孵、缸孵等传统孵禽方法,自办孵坊,生产苗禽,供应群众。此后一直作为食品公司系统扶持家禽生产的一项传统措施。到了60年代,除商办孵坊外,各地还采用多种形式积极支持社会孵坊生产。1966年3月,安徽省食品公司系统针对当时家禽生产下降、禽源不足的状况,帮助社队孵坊解决种蛋、生产工具、饲料等问题。1972年,仅宿县地区就有商办孵坊92个,年售苗鸡450多万只。阜阳和宿县两地区的食品公司每年都从巢湖、六安、滁县地区调进优良种蛋供应孵坊。1975年,为了支持社队集体养禽,按照就地选优,就地孵化,就地出售的原则,保证供应社队孵坊需要的种蛋。1976年,全省商办孵坊达287个,生产苗禽2257万只。1977年发展到336个,生产苗禽2700万只。商办孵坊还坚持苗禽售前防疫注射,成活率较高。1978年,全省食品公司系统为灾区调剂供应种蛋250多万公斤,商办孵坊还供应苗禽1015.8万只。1980年后,商办孵坊开始使用电孵,1981年全省已拥有电孵箱267台。 五、“猪医生”活动 50年代后期,全省食品公司系统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社会防疫工作,着重防治生猪传染病。1956年先后培训防疫技术人员273名。1964年4月,商业部号召基层食品站、组、人人学会当“猪医生”。安徽省食品公司首先在肥东县撮镇食品站试点,培训了一批收购员,基本掌握一般生猪常见病症状鉴别和打针防疫知识,以后农步推广,当年1~8月,全省食品公司系统培训“猪医生”1612人,平均每个食品站3人,为群众养猪治病1.7万多头。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社会生猪防疫注射32.7万头。1965年,全省基层食品站已有80%职工学会给猪打针治病,全年共为群众治猪病22万头。防疫注射333万头,为社队培训防疫人员6600多人,并根据商业部规定精神,按生猪收购实绩,每头提取两角钱作为“猪医生”活动经费开支,重点帮助农村困难户、五保户、烈军属的病猪免费治疗、打针。以后,中国食品总公司、商业部、财政部、省商业厅、财政厅分别于1967年、1975年、1979年对“猪医生”活动经费的开支范围作了具体规定,主要用于为社员防治猪病、兽医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兽医防疫人员。“驱绦灭囊”(绦虫是一种寄托在猪牛等动物体内的害虫,其幼虫又称囊虫)及开展促进猪禽生产发展的小型科学试验等5个方面。1971~1972年间,药品奇缺,全省食品公司系统土法上马,自办小型中草药厂49个,其中霍邱县5个厂,年生产中草药粉剂、水剂3万多盒(支);庐江县食品公司“五·七兽药厂”生产中草药占全县食品系统治猪病用药量的40%以上;不少县搜集民间验方,汇编中草药方、兽医技术、针灸知识等小册子,赠送给社队,并带领群众上山挖草药,仅桐城县就挖了2.5万余公斤;约50%左右的县食品公司还设立一处或多处兽医门诊部或病猪院,多年坚持为群众治猪病和购买兽用药品器械,平均每年供应兽药30万元以上。到1976年共帮助社队培训“赤脚兽医”35492人,防疫员31928人,并配合农业部门在2448个生产大队推广了生猪合作医疗制度。1978年起,为了缓解当时多种禽病流行和疫苗供应不足的矛盾,合肥和芜湖禽蛋厂坚持多年自己生产预防鸭瘟、鸡瘟和禽霍乱的疫苗,年产近500万只剂量,供应社队预防注射。1980年起,在猪囊虫病多发的阜阳地区狠抓驱绦灭囊工作,配置一部电影放映机,常年深入各县农村,巡回放映“怎样防治囊虫病”等有关科教片。安徽省食品公司还和杭州商学院、安徽农学院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了囊虫猪吡喹酮治疗、人工感染猪囊虫及炭凝抗原检测囊虫猪抗体消长等小型科学试验。据不完统计,截止1985年,全省食品公司系统平均每年都要抽出5000多人次参加春秋两季社会猪禽防疫,防疫注射700万头(只)以上,每年约为群从治疗病猪禽15万头(只)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