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国营商业统一会计制度,根据国家经济体制和商业体制的变化,从1950~1985年先后修订11次,其中:大的变动有1951、1954、1962、1975年4次。
1950年,中央贸易部为了统一管理全国国营贸易工作,颁发了《全国国营贸易企业系统暂行会计制度》,同年8月1日起执行。1951年末第一次全面修订统一会计制度,1952年1月1日起执行。这次修订的重点是对会计科目重新分类,即把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经营收支、资产负债表外科目4大类。
1954年第二次全面修订了统一会计制度,1955年1月1日起执行。这次修订的重点,一是在核算形式上,废除传统的传票制,改为记帐凭单制;二是会计科目按照用途性质分为基本业务、基本建设、大修理及资产负债表科目4大类。按照商业部部署,先后在全省国营零售商业企业推行“零售商品金额核算制”,统一了零售企业的商品核算办法。批发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分别设置了商品帐、卡。一般都设置会计、业务、仓库3种商品帐。1955年以后有些企业试行了会计、业务商品帐合一的做法,并相应建立了一套严格的手续制度。“大跃进”时期,商业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全省商业体制改革后的会计核算组织,以各市、县商业局为商业企业的统一核算单位,条条关系割断,实行全省统一领导,块块分级管理,经营单位逐步实行独立核算。这段时期,商业部下放了会计制度的修订补充权,取消了全国统一会计制度,提倡大破大立,简化手续制度,以至一些单位竟出现了以单代表代替帐簿的“无帐会计”,削弱了会计核算工作,打乱了财会工作的正常秩序,导致了经营管理的混乱。1959年10月,商业部恢复了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系统财务会计制度(草案)》,1960年1月1日执行。
1962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出关于加强财政、银行、商业工作管理的决定。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克服“大跃进”中所造成的混乱,商业部第三次全面修改重订了《商业部系统统一会计制度》,制发了《商业部系统小型零售业商业企业简易会计制度》。以后又颁发了会计事务处理办法。全省商业财会机构逐步健全,财会人员逐渐增加。这次修订,采取了既有统一制度又有专业制度的形式,从而恢复了专业系统条条核算。1965年,在全省商业企业推行全国商业统一制定的“增减记帐法”,一直坚持至1985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行政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的财会机构被撤销裁并,人员被下放,财会工作的正常秩序遭到严重破坏,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大大削弱,不少单位帐务积压,帐帐、帐实不符,财产混乱,财会人员调离也不办理交接手续,不按制度办事的情况比较严重。1970年商业管理体制下放,国、合、外贸机构合并,商业部于当年12月将商业、粮食、供销系统的会计制度精简合并,制发了《商业会计制度》(试行草案)。1972年作了一次修订,对原来制度删减过多,失去了制度的作用。
1975年,中共中央提出了对各方面工作进行整顿的方针,指出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商业部于当年作了第四次全面修订统一会计制度,1976年1月1日起执行。这次修订主要是针对“文化大革命”时期所造成的制度混乱情况而进行的。1978年又制定了商办工业会计制度和各项专业制度。1982年,为了适应各地商业企业试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商业会计制度若干补充规定》。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制定了《关于利改税后有关商业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和帐务处理的补充规定》。1985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商业部会同财政部制订了《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会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省商业厅在贯彻商业部制订的会计制度和规定时都结合省内情况作了具体规定或补充。1978年以来,全省国营商业通过多次整顿和逐级组织互查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组织财会工作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建立、健全会计机构;充实财会人员;健全帐簿设置和档案管理,使全省商业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又重新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为了调动和发挥财会人员积极性和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国务院于1978年颁布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商业部于1979年又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暂行规定》。省商业厅转发并贯彻执行各项规定。此外,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安徽省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省商业厅也建立了“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和“会计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开展对省直属单位财会人员的考核评定工作。地、市、县商业局也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组织,开展对财会人员考评工作。到1985年底止,全省商业部门授予会计师技术职称的122人,各级主管部门授予助理会计师职称的550人,会计员1234人。1985年,国家正式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通过立法以法律形式肯定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了会计事务处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为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全省各级商业领导大都自觉尊重财会人员职权,支持他们履行职责,严守财经纪律,关心财会人员,保证其必要的工作时间。大中型企业一般都设有总会计师,建立总会计师经济责任制。小型企业也有一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