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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板栗 山核桃
一、板栗 1951年起,供销社始收购板栗。由于板栗不易储存,70年代以前,收购后必须赶快调出,故采用以销定购方法进行收购,收购量一直徘徊不前。1970年后,出口增加,收购相应增加。80年代后,社队、农民自销量增加,不少地区外贸部门也参于收购,供销社收购出现不稳定趋势。 安徽板栗以其上市早、品质好赢得了中外市场。历来主销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和省内各地,尤其以中秋节前的栗子格外价高、抢手。1959年起,板栗出口日本、港澳及东南亚各国。1967~1988年板栗购销数量见表5—2—6。 1967~1988年安徽省板栗购销统计表 表5—2—6单位:吨 ![]() 注:国内纯购进1951年3.8吨、1952年223.5吨、1953年350.9吨、1954年484.2吨、1955年636.9吨、1956年599.7吨、1957年604.4吨、1958年668吨、1959年551.8吨、1960年458.4吨、1961年103.9吨、1962年263.5吨、1963年378.6吨、1964年754.5吨、1966年733.5吨。 1965年,省供销社制定板栗质量标准:个大,均匀,成熟,色泽正常,籽粒饱满,洁净,无霉烂、变质、虫蛀、杂质,破碎率不超过1%。 二、山核桃 1955年,供销社始收购山核桃。是年,仅宁国县收购66.1吨。由于产量小,收购量也不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有所发展,收购量也持续增加。 山核桃历来供不应求。除销本省外,还大量销往全国各地。1980年起,外调数量持续增加。1971~1988年安徽山核桃购销数量见表5—2—7。 1971~1988年安徽省山核桃购销数量统计表 表5—2—7单位:吨 ![]() 注:国内纯购进,1958年195.6吨、1959年203.9吨、1960年107.4吨、1961年48.8吨、1962年123.6吨、1963年190.1吨、1964年472.4吨、1966年350.8吨、1970年169.8吨。 1965年,省供销社制定山核桃质量标准:身干,籽粒饱满,空壳不超过2%,无虫蛀、霉变、油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