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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大蒜头
一、产区 安徽大蒜生产历史悠久。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绩溪县志·食货志·物产》载:“蒜,大蒜为葫,小蒜为蒜。大蒜每囊五、七瓣或十余瓣,亦有独颗者。”大蒜分布于全省广大地区,以来安、舒城、宣城、芜湖、无为、亳县生产量较大。 建国初,大蒜生产一度发展很快。50年代初,全省干蒜头产量4750吨。1959年起生产下降。1964年,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执行,大蒜生产有所恢复和发展。1975年曾为生产高峰,仅来安县产量即达9500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大蒜生产得到迅速发展。1980年,全省干蒜头产量5万吨。 二、购销 1951年,供销社开始收购大蒜头。其收购受产量、销路影响很大。50年代末期起,由于受农村经济政策的变化影响,收购量时起时伏。1979年后,随着生产的发展,收购量增加较快,至1980年达历史最好年份。80年代起,由于市场开放,实行多渠道经营,供销社收购呈下降趋势。 干蒜头每年大量调给华北、东北诸省。1981年起,随着市场开放,销区诸省大蒜种植面积扩大,需求减少,外调量相应减少。 干蒜头1959年起出口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日本等地。1965~1988年安徽省大蒜头购销数量见表5—4—1。 1965~1988年安徽省大蒜头购销统计表 表5—4—1单位:吨 ![]() ![]() 注:国内纯购进,1951年29.6吨、1952年699.9吨、1954年5205吨、1958年3967.7吨、1959年287.7吨、1960年231.7吨、1961年271.8吨、1962年613.7吨、1963年693.5吨、1964年1124.3吨、1966年5171.2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