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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私营、公私合营工业流动资金贷款
一、私营工业流动资金贷款 建国初期,安徽省共有私营工业企业3734个,其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91.6%。人民银行皖南、皖北分行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和“利用、限制、改造”方针,通过放宽或收缩贷款监督和管理私营工业企业的资金使用,促进其社会主义改造。在贷款规模上,贯彻“以私养私”方针,用私营工业存款解决私营工业贷款。 1949年,由于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影响,全国金融市场混乱,物价波动,私营工业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开工不足,生产不景气。银行采取强化金融行政管理、疏导社会游资、适当发放与收缩贷款3项措施,以质押贷款、定货贷款、信用贷款等方式,维持和恢复其生产。至1950年2月,全省共发放私营工业贷款20.8万元。 1950年3月到1952年底对私营工业贷款经历了3次收缩、3次放宽:1950年3月,政务院颁发《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银行决定收缩私营企业贷款,2季度末贷款余额10.5万元,比1季度压缩了75%。1950年7月,物价大体恢复正常。皖南分行发出《为放款业务酌情逐步分别开放的通知》,对有发展前途的私人工矿业和纺织、榨油、铁木农具制造等手工业适当给予支持,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同年9月皖南、皖北分行分别制定了《私营工商业贷款暂行办法》、《放款统一章程(草案)》,对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生产资金需要给予支持,因而贷款下降速度减慢。3季度末贷款余额9.7万元,比2季度末下降0.8万元。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开始,11月总行通知紧缩贷款。皖南、皖北分行各收缩贷款10%。年末,全省私营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下降到2.7万元,比3季度末压缩72.2%。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扩大私营工商业放款提纲》,采取大进大出方针,增加对私放款,扩大放款面,争取私营工商业资金活动大量通过银行。随后皖南分行发出《适当放宽小型工商业放款的通知》,对小型工商业及手工业资金需要适当放宽。并鼓励一般小工商业、手工业实行联营。贷款方式以押汇为主。皖南分行《私人业务1951年简结》记述,到11月底止,中等以上企业90%与银行建立往来关系,签订存放汇结合的业务合同600份,年末,银行对私营工业企业的贷款,比上年末增长4.9倍,达到15.9万元。1952年初,“三反”、“五反”运动开始,私营工业生产进入一个短暂萎缩阶段,银行放款掌握从紧,但贷款余额还是增加的,仅是增长幅度下降。1952年1季度末比上年末仅增加5.1万元,2季度末增加36万元。“三反”、“五反”运动结束后,银行再次放宽放款政策,企业产销都给予贷款。每笔贷款的额度,县支行以500元、中心支行以2000元为限。贷款方式以质押为主,确有困难者也可实行信用放款。贷款期限,手工业不超过6个月,部分工业生产企业可放宽到6个月以上。1952年末,贷款余额110万元,比上年末增长5.9倍。 1953年1月,开始执行中共中央过渡时期总路线,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同年,省人民银行决定对私放款以补充国营工业产品供应不足的企业为主,促进私营工业、手工业接受国家公司或合作社加工订货,对已接受加工订货的争取与之订立三角合同,贷款额度按订货任务减去自有流动资金与预付金掌握;对未接受加工订货的自产自销放款,一般以不超过其自有流动资金为原则;对拒绝同国营公司、合作社加工订货的不予贷款。1953年末,全省私营工业贷款余额41万元,比上年下降62.7%,原因主要是对私存款下降38%和压缩企业之间的购销活动。 1954年,省人民银行在《1954年私营业务工作意见》中明确,公私合营为高级形式,视同国营企业掌握贷款;加工订贷为中级形式,在充分运用自有资金前提下适当贷款,实行交货付款同时收回贷款办法;收购经销为低级形式,按私营企业掌握贷款;对工业自产自销,产销平衡而自有资金不足者可以贷款。当年末私营工业贷款余额37万元,较上年末下降9.8%。1956年8月,全省完成了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营工业的贷款任务也完成了历史使命,结清了全部贷款。 二、公私合营流动资金贷款 1953年,根据中共中央过渡时期总路线,安徽开展了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省人民银行适时开办了对公私合营贷款业务。贷款余额当年为1万元,1954年,升到27万元;1955年为61万元。 1956年8月,全省私营工业全部改造为公私合营工业后,省人民银行根据总行“宽简精神”,分别于1956年7月下旬和8月下旬,召开中心支行、市支行、重点县支行信贷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对公私合营企业,凡制度健全、计划性强、产销正常、并已核定定额流动资金的贷款,按国营工业生产企业短期贷款暂行办法执行;对计划性不强、流动资金不足的,按财务收支轧差办法执行;简化放款手续,与企业按年订立借款契约,按季度(或月)的借款计划掌握放款。1956年,全省公私合营工业贷款余额比1955年末增长11.85倍。 1956年下半年,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公私合营企业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银行的公私合营贷款全部转作国营工业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