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机
李廷机(1542年-1616年) ,字尔张,号九我,明代中期大臣。明代晋江新门外浮桥(今属鲤城区)人。嘉靖二十一年生,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卒。少贫励学,1570年举顺天乡试解元,万历十一年会元、榜眼,累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1607年,廷机屡遭权0攻击,杜门不出,旋辞官归里,身无长物。万历三十四年,李廷机受皇帝赏识,入内阁,但同时也受到朝廷内外的反对,直到万历四十年(公元1611年)不得已而致仕。 1616年卒,谥“文节”,入祀学宫。著有《四书臆说》《春秋讲章》《通鉴节要》《性理删》《燕居录》《李文节文集》等。
李廷机贡入太学,顺天府(今南京)乡试第一。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会试复第一,以进士第二授编修。累迁祭酒,历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礼部右侍郎、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万历四十年(公元1611年)九月晋太子太保致仕回籍,居四年卒,受赠少保,谥“文节” 。
生于嘉靖二十一年。
万历十一年,以进士第二授编修。
万历三十四年,入内阁。
万历四十年,致仕。
万历四十四年,卒。
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清官贤相。李廷机为人向以严为主,明史记其“遇事有执,尤廉洁,然性刻深,亦颇偏愎,不谙大体。”为政是以“清、慎、勤”著称.李廷机主持浙江乡试与官吏考核时,杜绝舞弊。任职南京时,罢免杂税,商界复苏;解决被南京主帅成山堵断的长江河道,复民生计;捕捉“恶虎”李文政戍边, 为民除害;用财政盈余,修葺罗城、公署、考场、庙宇等公共建筑。北京任内,革除贡使车马费;停发高丽戍饷;整顿殿试场所;扩建馆舍等。
明史记其“遇事有执,尤廉洁,然性刻深,亦颇偏愎,不谙大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