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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品种
本省水产公司成立之初,以收购鱼、虾为主。尔后,品种渐增,凡水中所产之物均属经营范围。包括鱼类、鲜虾、蟹、龟鳖、虾皮、虾米、芡实、莲子、蚌壳、菱角、鲜藕、荸荠、荷叶、蒲绒、蒲包、蒲草、大雁、天鹅、野鸭和渔网线等。〔 1〕
上述品种中,芡实、莲子、荷叶、菱角,特别是芡实、莲子的经营权,与供销、粮食等部门有过长期争议。后经有关领导部门正式明确,由水产公司独家经营。收购品种中的野生水禽之类,有的品种已频于绝灭,有的品种属于国家动物资源保护之列,已断收多年。
〔 1〕据省档商业厅1957年服务局卷